2008年夏天某个傍晚,我去离家最近一家连锁百货店买东西.,三个收款台只开了两个,我加入长队耐心地等待。
在顾客的怨声载道声中,终于第三个收款台开了.照理收银员应该招呼下一个准备付款的客人.但是这个收银员喊了声:”这边开了.”排在我后面的一个亚洲男性冲过去。
“你应该按秩序排在我们之后!”我说。
“你先来吧”他让过我前面客人去付款,却不客气地挤在我前面.我提醒他排到我后面.
他挪到我身后.突然用中文狂叫:“你是大陆匪,打倒大陆匪……”我吓一跳,吃惊地看着他,其他客人也楞住.
我对收银员说:这人有病,请打电话911报警。
女收银员垂着眼不做声地继续收银工作,我拿出手机打911报警.这男的突然边骂边放弃他买的东西逃走了.我只好告诉911停止叫警察.
我付了款要求和部门经理投诉.一个肥胖的女经理听了我的情况说我们店里的规定是不介入客人争吵事件,除非有人动武.我任为这是她敷衍塞责的解释,愤然离去.
一小时后我办完其他的事回家又路过此店,想进去索要该店总部的电话投诉.正巧在门口看到一个年轻的白人工作人员,便请她找经理出来。
她撒腿向里跑去.我只好向前台请求帮助.前台工作人员打电话去后面,然后告诉我在前面等候.我等了足有十五分钟也不见人来.突然我看到三名警察走进商店,两名警察冲我来,一名向后面办公室走去.
“我们接到商店的举报电话,说有人在店里威胁客人安全,是你吗?”一个年轻的白人警察态度平和,语气严肃地问我,另一位警察站在我身后。
“我威胁他人安全?是我的安全被威胁了,我曾经打911报警,那个肇事者逃走了。”我回答。
警察索取了我的手机,查看我报警电话记录,并拿走我的驾驶执照,我知道他在查我是否有犯罪记录。
这时去了后面的警察走过来,三个警察在一起嘀咕几句,先前问话的警察一边递还驾照给我,一边说:“你知道美国的商店有拒绝向任何人提供服务的权利,店方对你行使这个权利,你必须立即离开,从此不可以进入此店,如果店方看到你报警,你会被送入监狱的.”
“店方在造谣,事情发生时有许多客人在场,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律师。”我愤怒地说。
三个警察围上来:”你不能在店里停留,可以在外面联系律师.”
为了不吃眼前亏,我离店回家。
给一些中美朋友和律师打电话求助,得到的是各种安慰和劝说:“这是美国,没办法啊,咱们惹不起不讲理的人,更惹不起警察……; 干嘛非去那家店呢,去别家就是了……”
我听得沮丧,愤怒,我是受害者却遭制裁,无端地剥夺我在此店的购物权。
第二天我写了一封愤怒的抗议信给连锁店总裁陈述事实,要求相关管理机构调查发生事端的分店,还我清白和进出商店的权利。
“我们收到你的信,很抱歉发生的事件,但是报警的不是店方,是在场的客人啊。”过了两天我接到该店地区主任的电话。
“不可能,事发后一小时我回到店里,只有你们的店员在场。”我说。
“可你没有证据证明是我们店报的警啊。”主任油滑腔调。
我驱车前往警察局,解释了发生的情况,取得那天的报警记录,上面清楚注明是店家的电话和报警人名字(后证实是商店员工),以及三位警官的名字。
我写了措辞严厉的信,揭露店方对客人在店里的人生安全没有保护措施,发生事件后为推卸责任,不择手段的欺骗行为,并附上警察局报警记录传真过去。
四小时后总部派一位副总经理打来电话连连道歉,强调他会从外州飞过来亲自调查处理事件,问我有没有具体要求。
我得到一位律师的教导:美国的律师都是运用法律的商人,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情感伤害程度必须可以计算,由于店家不合理拒绝我,我去其他商店的汽油费是一个损失,但不会太多,所以没有律师会介入的,不如直接向他们提可行要求。
我向那位副总裁提出:贵店员工撒谎报警侵犯我的合法权利,地区主任敷衍了事,继续欺骗,说明贵店管理机构没有良好的道德准则和管理手段,请求对当事店员,相关经理,主任进行处罚;请贵公司出示公文对我正式道歉,特别要注明我有完全的权利,任何时候可以自由进出贵店;由于贵店谎报军情,害我必须舍近求远购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贵店必须予以补偿。
隔天一封特快内含连锁店总部大红签头公文道歉信加上一百五十元礼物卡寄到。
“我们已经严肃处理了相关人员,你不会再受到任何骚扰,希望你随时来我店购物”副总裁亲自打来电话。
我将道歉信复印件寄给北加州警察局最高警察长官,列出三位执行警察名字,通知他们我是事件受害者,店家还我清白,我可以自由进出商店,希望得到他们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