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来不当房东,都和当年的经历有关。
一个陌生人租你的房子,不是和你无关了,出了事,就必须有关。
我朋友的房客死在他的房子里,和给自己办丧事差不多。
我和琳达说白了是合租,她出事,我能不管?
她丈夫从中国来,在美国举目无亲,我能说和我无关,不接送,当翻译?
FBI找我,我有胆量说无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