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斯坦福十二拍(之九)】

原标题:《巡礼斯坦福,探寻硅谷精神》

皮皮虾根据众多资料及个人经历体验撰写
 

[说明]本文经过编辑后的删节版在20187月的少年时《硅谷带动世界》一书中发表,原标题为《巡礼斯坦福,探寻硅谷精神》。该精简版又在其公众号"小多少年时"上发表。精简原因盖版面篇幅所限。现本虾在原文基础上增修了内容,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全文以连载的方式分十二期发表。最后一期的文末将列出参考资料。

 

第九拍

雅虎破冰首创新模式

谷歌居上独领数风潮

 

Y2E2

斯坦福校园内第三处华人命名的建筑是Y2E2,这座建筑物是雅虎创办人杨致远 (Jerry Yang) 和他的妻子Yamazaki捐赠的。建筑物名为Y2E2,是Yang & Yamazaki Environment & Energy的简写,前两个Y是杨致远和其妻的姓 (两人的姓刚好都是Y起头),后两个E指的是环境和能源 (正好又都是E字开头的词)。

九十年代中期,两个斯坦福的博士生退学创业了,他们就是大卫·费罗 (David Filo) 和杨致远。他们创建了一個名为"杰瑞的网络指南"(Jerry's Guide to the World Wide Web) 的网站,用于信息搜索,后来更名为雅虎 (Yahoo!)。网站大受欢迎,达到上百万点击量,以至于他们意识到商机无限,时不我待,必须弃学了。

他们首先向时任斯坦福计算机系主任的轩尼诗(John L. Hennessy) 展示了互联网站点目录数据库,并带他参观了他们在校园拖车里的办公室。轩尼诗看后,意识到网络将改变人们的沟通方式。于是,给予他们大力支持。于是雅虎成为斯坦福孵化出的又一金蛋。

Yahoo!最大的成就是商业模式的创新,他们首创了互联网广告这种商业模式,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破冰者,没有Yahoo!,就没有之后的Google和Facebook这些以互联网广告为主要营收的公司。

最早Yahoo! 用的是斯坦福的机房,后来被“赶出去”创业了,最高市值一度高达1300亿美元。

以下地址可以让你亲临科技英雄的发迹地:

473 Via Ortega, Stanford

 

盖茨计算机科学楼谷歌的诞生地

这座楼是比尔-盖茨捐的盖茨计算机科学楼 (Gates Computer Science Building),讽刺的是,它却是谷歌的诞生地。为什么说是讽刺呢?等讲完谷歌的发迹后本虾再另辟一节专讲此事。

支持雅虎的轩尼诗后来在1998年又支持另外两位斯坦福学生、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 (Larry Page) 和谢尔盖·布林 (Sergey Brin) 开发他们的搜索软件。这时轩尼诗已升任工学院院长。

两位创始人在学校研究出一种独特的叫做 PageRank的搜索方法,精确度秒杀所有其它搜索引擎。这项技术在2001年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归斯坦福,佩奇为专利发明人。

斯坦福大学拥有教授及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但它通常会将这些专利许可给发明者,让他们可以使用,对谷歌也是如此。Google成立后,斯坦福大学技术授权办公室同意将PageRank专利许可给两位创始人,因此Google可以使用PageRank技术直至2011年。由于Google初期并没有足够现金,而斯坦福拥有谷歌搜索技术的发明专利,因此斯坦福大学决定持有Google的极小部分股份,这对双方而言是双赢。2005年,斯坦福以该技术换取了谷歌授权股票,获利3.36亿美元。

 

回说初创的1998年,在开发Google搜索引擎后不多久,佩奇和布林很快就用光了自己口袋里不多的钱和信用卡能借到的全部的钱。他们自己也曾努力寻找过天使投资,但是由于他们当时还只是两名普普通通的博士生,在硅谷多如牛毛的创业者中并不引人注意,开始找钱并不顺利。这时他们想到了找学校帮忙,学校通过帮助学生创业的这个办公室,联系上了斯坦福的校友、太阳微电子 (Sun Microsystems) 的联合创始人安迪·贝托谢姆 (Andy Bechtolsheim) 。  

贝托谢姆虽然是计算机技术出身,但是对搜索引擎技术并不熟悉,不过因为是母校介绍来的人,他还是在百忙中约见了这两位只有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贝托谢姆当场搜索了一些东西,对结果非常满意,当即写下了10万美元的支票给了他们,当时公司还尚未成立。

贝托谢姆投资谷歌在《The Google Story》这本书里也有提到,作者是David A. Vise 和Mark Malseed。然而,本市创业者梁松 (Sam Liang) 却另有说法。他说他的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导师David Cheriton教授1998年给谷歌写了第一张十万美元的投资支票,造就了当今世界最值钱的公司,那张支票是历史上最值的一笔天使投资。CCTV大型系列纪录片《创新之路》去年到梁松的创业公司采访,然后梁松带他们去采访了他的博士导师。纪录片中该教授也谈到这笔投资,应该所言不虚。另外,张首晟在上海的演讲也不点名地提到这个教授的投资,也佐证了这一点。由此可见,即使创业专著,也不尽准确。也有种说法是两人分别投资了。不过不管那种说法,斯坦福都是最有力的支持者。   

[梁松的公司开发了一款叫Otter.ai 的人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可以自动产生会议记录,到Appstore 可以免费下载Otter 应用。 本虾很喜欢Otter的logo,看上去就像是一种声波图。

Otter是一种獭,我曾问梁松,"Otter本身和声音有什么关系吗?我知道蝙蝠靠声音判断方向的"。他回道:Otter 是种很social 的动物,智商很高,会用工具。Business Insider 有篇文章很逗,介绍otter说,"Sometimes they forget they're not humans (有时它们忘了它们是非人类)"。

插播结束,回到谷歌。]

这就是Google作为一家公司的开始。这笔钱没多久就用完了,但是其他投资人听说太阳微电子的创始人给Google投资了,也纷纷注资Google,这样才有了今天这样一家大型跨国公司。可以想象,如果佩奇和布林不是在斯坦福而是在其他学校,估计很难有机会直接向一位工业界领袖推销自己的发明。

到1999年,由于搜索引擎的开发花费了太多的学习时间,佩奇和布林甚至考虑将其出售。两人找到Excite公司CEO乔治·贝尔 (George Bell) 提出一百万美元的收购价。尽管谈判后将价格降低到75万美元,但仍被拒绝了。没过多久,两人就得到了凯鹏华盈 (KPCB) 和红杉资本在内的两千五百万美元投资,这是后话。贝尔是不是该找块豆腐撞死呢!

不过张首晟说的却是两人想用一百万美元卖给雅虎 (不是Excite),但是雅虎都不理他们,"于是我们一位教授写了十万美金的支票,现在他是全人类最富有的教授"。看看,他的一段话有两处都有不同的说法,孰对孰错,不得而知。

和惠普一样,谷歌的起步也是在车库里。他们租住了邻市门罗公园市的一桩住房,房东也跟着有了传奇的一生,在此不再赘述,想知道的,请读本虾旧文。初创时的地址如下供诸位前往膜拜:

232 Santa Margarita Ave, Menlo Park, CA 94025

谷歌在2004年上市,每股价值85美元,市值立刻飙升超过230亿美元,公司许多雇员也在瞬间变成百万富翁!而两位创始人和第三位入伙者超级管理者葛洛夫这三驾马车主动要求将他们自己的基本薪水降至1美分,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持有的Google股票。有趣的是,科技顽童的本性不变,他们把股份定在27182万份,因为数学常数e的值是2.7182。逗逼吧?

[顺便说一句。虾女初中时,同班的一对兄妹,喜欢漫画。哥哥创办了一个Instagram,发布各种切中时事的幽默漫画,取名为3.1415926535897932384626433832 (其实就是圆周率pi啦),流量高达480万。妹妹眼热,也创了一个类似的,取名2.718281828459045235360287420 (自然常数e),流量也有100万。一个圆周率,一个自然常数,倒也互配。两人的网站都大赚。才是初中生啊。

再次插播结束。]

谷歌此后的发展不断引领潮流,无人驾驶汽车、人工智能、阿尔法狗,领域不断扩大。而现任CEO皮查伊(Sundar Pichai) 来自著名的印度理工学院,也是斯坦福校友。

皮查伊在斯坦福读书期间,父母来看望他

谷歌的员工被允许有20%的自由时间用于奇思异想鼓捣创新,所以公司虽大,仍保有初创企业的活力。创始人佩奇就说过,"good ideas are always crazy until they are not (好的想法一开始都不靠谱,直到它们被实现)。"

公司的Google X就是干一些新奇的事的,创始人是德国计算机科学家特伦 (Sebastian Thrun)。无人驾驶汽车之类都是Google X的的项目。特伦说最好的学习之地就是硅谷。硅谷的人既自大又谦逊,自大是因为"我们说我们可以改变世界",而谦逊则是因为"我们承认我们不是很清楚该如何做,我们只是不断地在尝试。"

竞业禁止条款

现在来说说为什么谷歌诞生在盖茨计算机科学楼是讽刺。

谷歌在搜索业务上是盖茨所创的微软的一大劲敌。双方斗法百十回合,火花四溅,令我等吃瓜群众目不暇接。这还不算,又冒出个李开复出走事件,更是劲爆。盖茨投资斯坦福大楼时根本不会想到那座楼会诞生一个强大的对手的,讽刺不讽刺?

谷歌真正有名的华人是前高层主管李开复。2005年李开复离职微软加入谷歌的当天,微软就拉开了撕逼大战,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违反竞业禁止条款 (non-compete clause)。法院裁决:李开复可以立即为谷歌工作,但工作范围将受到限制。这一纠纷当时引起很大轰动。后来两家公司达成非公开协议才得到解决。

竞业禁止条款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加州就可以置之不理?说起来,这是个关系加州之所以繁荣的关键所在。对于这个问题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得益于本虾与好友三国的讨论以及查阅的有关资料。现在将心得分享于此。

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使用原公司的技术创业或在对手公司从事同种技术工作是不被允许的。而且即使他不使用原公司的技术,但只要他所从事的业务与原公司"可能"存在竞争关系,也是要被禁止的。这项法规叫做竞业禁止条款。

可是,加州就牛到不理这个条款!早在1877年我大加州就在劳工法中定下调子:任何一家企业,不许对雇员进行人身限制。那年著名律师伍德 (Horace Gray Wood) 提出了任意雇佣 (at will) 的观点,即雇主雇员均可自由随时终止雇佣关系,根本无需理由。这条原则,在现代逐步演变成加州劳工法里不承认所谓竞业禁止条款,这个条款说白了就是个“不竞争”条款。对加州来说,不竞争,毋宁死。不竞争,何来繁荣和活力?


加州这个简单至极的、仅有几十个字的条款,保证了员工来去自由:任何时候、去任何一个下家。加州因此是一潭活水。

这个条款,不仅保护加州的雇员,还适用于从外州迁入加州的人才。比如,脸书想雇一个MIT毕业的波士顿当地公司的编程高手,碍于那个破条款就不能雇用,不过这人只要搬来加州就可以了,因为管辖权在加州,而加州是不吃那条破法那一套的,加州法院会裁定那个竞业禁止条款在加州无效,不可以强制执行。而在其它州,reasonable non-competing clause (合理的竞业禁止条款) 是可以接受的,在加州绝对不许。

实际上,由于加州这种我行我素的作派,外州的公司惹不起,也不会打这种必输的官司。现在明白为啥小扎这个并非硅谷长大、又是哈佛毕业的学生不就近在人才济济的波士顿开公司,却非要哭着闹着要把脸书开到硅谷来了吧?也明白为啥李开复一案的关键是争夺管辖权了吧?只要定在加州开庭,谷歌必赢。

按照加州法律,当一个人必须使用某一项技能才能生存时,就必须允许他使用。这是他赖以生存的唯一技能,你总不能砸人家饭碗让人家去工地搬砖去吧?当然他不能直接粗暴利用原公司的成果 (那是侵权了),但如果他天赋异禀,可以把过去的东西重新做出来,你也不能说他违规。

试想,一家初创科技公司,最重要的就是立即找到合适的人才,来实现迅速扩张。这样的人才,最佳来源就是竞争对手。要这样干不来加州不是等死吗?

再试想,在其他州,一个雇员和雇主签订了合约,两年之内不能给竞争对手工作。如果违反协议,就会被告上法庭,上庭去辩论合约是否 reasonable。这一过程不仅漫长,而且得准备好巨额律师费。于是,在这些州,想从竞争对手那里挖走人才,就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这样不成一潭死水才怪!


而一个雇员在一家公司呆久了,就成了寄生虫和寄主的关系,结果两者谁都离不开谁,双方均失去活力,直到僵化而死。

加州就没这个问题。整个加州无论是法规上还是文化上都对这种叛逆有着极大的宽容,体现在公权力和民间社会对此的理解和处理。2014年,加州四个巨头Google、苹果、Intel和Adobe被罚款4.15亿美元,因为他们之间私相授受,建立攻守联盟,订了个"君子协议",合伙对付加州这条劳工法,彼此承诺相互不挖墙脚。这就破坏了竞争,破坏了地区的活力,员工的自由也因此被侵犯。加州就对此做法大开杀戒。这个例子显示了法律的威力,其实也是公权力对叛逆的一种宽容。

加州的经济之所以如日中天,硅谷的创新之所以层出不穷,一切都得益于这部制定于 1877 年的法律。

据统计,总部在加州的公司,总市值大约 6.7 万亿,占美国所有股市总值的25%强。如果算上还没有上市的独角兽们、半独角兽们、总部不在加州的加州企业等等,数量会大得惊人!  这一切,都得益于一部制定于 1877 年的法律。

著名小说家泰勒·考德威尔 (Taylor Caldwell) 说,”如果无法在加州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做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有两位英国媒体理论家提出了一个新名词:加利福尼亚意识形态,即嬉皮式的自由精神与雅皮士的企业家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其实就是自由资本主义的两分法。这种精神从仙童到PayPal黑帮一脉相承地贯穿下来了。

如果你走在斯坦福的校园里,仔细闻一下,当会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风中飘荡着这种精神。

第十拍预告:

一代宗师福泽牛校硅谷

两位华裔名扬人工智能

 

2018.4.7 初稿

2019.9.9.30 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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