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伯烧伤案:两名被告获准以898元保释(图) 文章来源: 环球网 于 2019-11-19 23:23:49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香港市民遭暴徒泼洒易燃液点火致烧伤一案今(2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据香港“东网”报道,两名被告均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约合898元人民币)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 报道称,香港马鞍山一名57岁李姓男子,11月11日遭暴徒淋易燃液后点火烧伤,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女子陈海云(33岁)及男子邝耀文(39岁),暂控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审讯。两名被告各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案件押后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包括翻查相关视频及寻找目击证人等。 控方向法庭申请将事主匿名,以X作代号,但辩方反对,称要平衡公众知情权。裁判官林子勤称,控方同意向辩方披露事主资料,只是不向公众披露,不影响公平审讯,更反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么事?”林子勤最终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 报道称,据了解,两名被告为夫妇关系,都报称文员,控方称两人于事发时在现场围观讲粗话,而事件中被烧伤的李姓男子现仍在医院未清醒,未能录口供。 此案案发于11日下午将近1时,在香港马鞍山地区一座天桥上,李姓男子疑因不满车站被破坏而与在场的暴徒发生口角。期间,有暴徒竟然向李伯浇淋易燃液体并点火焚烧,导致李姓男子全身大面积严重烧伤,一度生命危殆。 事发后,被内地网友称为“光头警长”的香港警员刘sir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痛斥暴徒“人渣,竟然放火烧人,根本已经不可以叫他做人”“对着这帮人渣,我们还可以说什么?!” 央视记者近日采访了李伯的妻子,她在采访中数度落泪,称看到视频后很伤心,“当时护士跟我说伤得很重,看见他这样,我说不出来(话),孩子们也都说不出来,医生说他是五成烧伤。”李太太还表示:“我先生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我希望他们(暴徒)早日收手,不要搞乱香港。”
喜大普奔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9:58:10
估计这些洋法官干不了多久了。
Leah_lee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8:53:58
dreamax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57:00 這倆夫婦並非燒人者 而是在旁邊同傷者對罵 並有幫忙掩護讓兇手逃走 =========read this. calm down.
Leah_lee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8:52:13
学习组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8:20:23 说的是烧伤案中两名被控“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的被告被以898元保释,不是烧伤案中两名被控烧伤他人的被告被以898元保释。两名被告跟老人烧伤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报道没说。 =========why couldn't the news describe more detail to avoid misunderstanding and rumors
学习组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8:20:23
说的是烧伤案中两名被控“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的被告被以898元保释,不是烧伤案中两名被控烧伤他人的被告被以898元保释。两名被告跟老人烧伤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报道没说。 连中国的中文报道都看不懂,一些数典忘祖的中国人真真蠢无药医。就这还配爱国呢
天地造化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8:05:00
这种畜生也能保释!这是人做的事情吗?!这是民主,自由?革别人的命,自己可以逍遥法外?!想什么呢?!岂有此理!一群暴徒,一群畜生!
intodream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54:55
看文意好像这两个人并不是放火的,只是在现场讲粗口,否则也不可能那么低的保释金。
guo35140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40:56
有这种奇葩法官,香港不乱没道理!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36:04
这保释金,九百块钱有找。看来在香港烧个人,比超时停车罚款还轻松。 下次烧烧法官玩?
栾世清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24:11
这么重罪才那么点钱! 898好意头哈? 放人逃跑? 有这种法官香港不乱没道理!
mate20pro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12:13
谁把香港法官全家烧了,保释金我出一万
DrumKits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10:11
两个卧底黑衣人被罚款898元后回去北京直接奖励50万元, 这才是真实的状况吧
国境之南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7:04:55
这和元朗无差别攻击市民的白衣人,以及“腰里别着疑似警用手枪投掷燃烧瓶的黑衣人”一样都是真正的暴徒,支持严惩!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6:59:41
回“贪农大狼”: 在美国,许多轻罪嫌疑人的保释金是零。“Released on their own recognizance"。如果是轻罪,人不会丢下房子工作等跑掉。
东西北南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6:56:00
想象一下,一个蒙面人某曰把高院法官淋汽油点天灯,会得到什么样的刑罚
精光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6:51:25
如此放纵杀人犯,法官可以被判刑。
说一说2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6:47:49
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烧伤老伯的话,HK$1000可以理解。
skyhorse913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6:23:12
1000港币可买很多包榨菜了。
看得穿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48:13
T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45:40
保释金的目的是让你弃保逃跑的成本很高,一般都是你年收入的数倍或者大部分财产。如果仅仅一千块钱,显然他完全可以弃保,这本身就是鼓励犯罪。 看看香港现在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怎么保释的?一千块钱,或者可以自由出国,这还有什么可保释的?
mafanda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45:40
美国法律好像帮罪犯逃脱的同谋罪的判处接近主犯。懂法律的可以解释一下。 dreamax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57:00 這倆夫婦並非燒人者 而是在旁邊同傷者對罵 並有幫忙掩護讓兇手逃走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41:31
真凶还没抓到,这两个是在旁边拍照及与老伯对骂的人. 之前警队说过真凶将会被起诉“企图谋杀罪”
贪农大狼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18:21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28:24 回“贪农大狼”: 这1000元是对“在公众场合做扰乱次序行为”罪的保释金,这是轻罪的保释金。在没有控告他们“杀人”罪或其它重罪前,这是合理的。如果控告了杀人罪保释金才一千元,那法官就真有问题了,再骂不迟。环球的忽悠在于,就是暗示这两人是因杀人罪被捕,而法官给杀人嫌疑犯的保释金才一千元,这显然还事实不符,这是在抹黑香港法官。 +++++++++++++++ 即使是轻罪,1000港币的保释金低得有些搞笑(在美国听说过200美元保释金吗),毕竟犯罪不是小孩过家家。
JustAsked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13:52
这 就是祸根,香港警察抓了人,下午就放了,这帮人就是祸害!
亮工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12:16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也讓火燒他們一下。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也讓火燒他們一下。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也讓火燒他們一下。
无名小小辈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5:06:08
香港法官就是一帮狗屎。也是暴徒。
dreamax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57:00
這倆夫婦並非燒人者 而是在旁邊同傷者對罵 並有幫忙掩護讓兇手逃走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38:00
应该是没证据吧,否则不会这么轻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28:24
回“贪农大狼”: 这1000元是对“在公众场合做扰乱次序行为”罪的保释金,这是轻罪的保释金。在没有控告他们“杀人”罪或其它重罪前,这是合理的。如果控告了杀人罪保释金才一千元,那法官就真有问题了,再骂不迟。环球的忽悠在于,就是暗示这两人是因杀人罪被捕,而法官给杀人嫌疑犯的保释金才一千元,这显然还事实不符,这是在抹黑香港法官。
tintin9999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21:46
赶紧跑到台湾去躲避吧!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14:19
所有案件审判前当然都只是嫌疑人,对于嫌疑人采取交保释放是正常的法律程序。但是,一千块钱保释,显然是法官故意为他们脱罪。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鼓励打砸抢烧犯罪。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07:51
可见证据不足,反而让真凶逍遥法外,两个办公室白领不太可能如此凶残,更多可能是黑社会在搞事
贪农大狼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4:01:20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3:31:30 被告的是"涉嫌非法集结"罪,保释金1000港元可以理解。应该是警方并没有破案,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人就是那个泼易燃液体和点火的人。 ++++++++++++++++ 保释金相当于押金,目的让嫌疑人因为舍不得损失这笔钱而不要逃走。香港人的收入和美国人相差不大,1000港币相当于130美元,比一张超速的交通罚单还少,保释金定得这么低岂不成了儿戏?这毕竟是刑事案件,到底是香港的法律宽松还是洋法官们包庇罪犯?几年前占领中环时废青们暴力攻击警察,警察反击。结果废青们判200小时社区服务,警察们判入狱两年,这分明是告诉大家打警察没事,而警察只能挺着挨打。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3:34:52
评论前应仔细看看这段。别被忽悠了。 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女子陈海云(33岁)及男子邝耀文(39岁),暂控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审讯。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3:31:30
被告的是"涉嫌非法集结"罪,保释金1000港元可以理解。应该是警方并没有破案,没有证据证明这两个人就是那个泼易燃液体和点火的人。
soleil2002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3:23:00
哦 这么贵啊。 蟑螂们付得起吗?
sgbigsell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58:03
不愧为罪犯天堂。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52:18
這兩個人渣會有報應的 !
zhongxin889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50:30
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制社会。
londonmist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43:15
这两个人是当时烧人的两个吗?只是以非法集结的罪名提告,说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人以伤害罪定罪啊。能指望围观的港人出来作证嘛?最后还是无头案吧?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08:26
所以这就是废青们要求的自由民主自治?他们可以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夺人性命而不受法律惩罚?是哦,这样的民主自由,俺也想要,如果俺有实力杀掉俺看不顺眼的人的话! 让这些外籍法官滚!香港是中国的土地,为啥还保留殖民地残渣余孽?!英美有外籍法官么?没有吧?再怎么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还没有那个国家的司法权交给外国人的!
高崎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2:05:44
看文章内容好像警方现在手里没有视频证据,也没有找到可以指证犯行的证人。这确实对控方不利。
土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1:43:00
香港外藉法官就是一个joker
ayun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1:00:19
这哪是港人治港?分明是赤裸裸的洋人治港。
taigum81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59:00
坐等反中蛆来狡辩。不过可能等不到
ayun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56:56
这班法官,已经不作任何掩饰,明目张胆地搞了。摆明就是要玩死你,脸都不要了。
tomcat77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44:54
看来司法独立不能保证司法公正。
柚子茶茶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43:20
之前就说了前脚抓后脚放
RainyApril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24:00
这就是香港的法院?还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是法制社会?香港的法制从根上就烂掉了,因为这些法官律师就是些烂人,
HiThere123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15:00
Unbelievable!
Quarx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14:29
1000港币就可以保释在外? 太少了。 全身烧伤在医学上是很严重的事,可以死人的。5成烧伤已经很严重了。
飞鸿雪泥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09:12
香港法院就是鼓励暴动的!
Sam大树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05:51
香港杀人也这么自由??
ufocanada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04:00
香港是案例法系,因此下次可以烧法官了。1000港币,我给你出。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9-11-20 00:00:20
烧人仅一千块保释?香港的法制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iampig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58:54
把法官烧了吧,898好便宜啊
小矛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58:19
天哪,这样严重的刑事案件居然以1000港币被保释,闻所未闻啊!香港的司法是哪里学来的呀?
9妹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52:54
好像在哪里读到: 香港的20个法官里 中国籍的只有两人, 其他的都拥有外国籍
Rosemarylike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52:00
香港人民自由的代价是人身安全不能保证,加油啊,作吧!
Rosemarylike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50:00
助纣为虐
笔名已被占用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42:30
往人身上浇汽油点火烧人 竟然1000港币保释??? 香港法律就是个玩笑!!!
GeorgeInCA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38:19
公共場合當眾謀殺他人 == 获准以898元保释 Unbelievable
农民大伯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36:38
哇,叹为观止
草眼看世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31:29
這不是在公共場合當眾謀殺他人嗎?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9-11-19 23:26:00
赞,自由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