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看过许多外国小说,提到火鸡如何味美。八十年代中期在英语班培训,几位美国外教报怨感恩节无火鸡无sweet potatoes, 无cranberry sause。尽管买了烧鸡、地瓜、山楂酱代之,仍念念不忘美国的传统感恩节大餐。诸端种种,勾起俺充满了对火鸡的想往、渴望。
来美后在电视里看到了秃脖子火鸡,第一印象是:真丑!
那年头火鸡肉还没盛行,除年节外,基本上买不到火鸡,歺馆里也很少见到。偶尔吃了几次,没觉得与鸡肉有啥区别,不是啥美昧,直到…直到…
来美国的第一个感恩节。当时与另外一老中合租一套校內公寓。感恩节前一个周末,两人在吃晚饭时商量,决定买只火鸡来烤,过个美式节。
第二天上班,问了一下同实验室的美国学生,正好她也想烤一个,已经找了好的“丢”。于是,中午开车出去拎鸡。那老美说个大的肉质好,便挑了二十多磅的,放在车后备厢。北方温度低,不会化冻。
晚上回宿舍,好不容易把火鸡塞进冻格。刚坐下,同屋兴高采烈拎了一大火鸡,边走边说:好“丢”啊,每磅三角九,阿拉挑个大的,有二十磅。
苦着脸,跟室友说:俺也整了一个,比你的还大,二毛九一磅。这二大傢伙,没地儿放啊,要不退一个?室友头一摆,莫事,先放冰箱下格化着,过节烤一个,请大家来吃,另一个切小块冻上慢慢吃。
周二晚上,校宿管委电话通知:每个公寓免费发一次火鸡………。又来一个,俺真的犯愁了。室友说莫事,领回来慢慢吃。我们去晚了,小个的已经被挑走了,只好又拎回来一个二十多…多…磅。
周四忙了一天对付火鸡。早上把一只已经化冻的洗浄,肚子里塞了碎面包块等调料,放烤箱里烤。另一只,切、分包,再塞到冰格冷冻。做了几个其它菜,晚上请对门住的二位老中一起喝了酒,大吃一顿烤火鸡,还剩下大半个。
也许没搞对路子,那火鸡的味道地确不咋地。要知道,俺和室友做菜可都是大厨级的,按图索骥,应该差不了那去啊。不过对门那俩不会做只会吃的货倒觉得还不错,于是回屋把他们领的那个大家伙拎了过来………
煎、炒、汆、溜、煮,种种吃法,直吃到第二年三月,总算彻底消灭了那四个大肉球子。
此后二十年,谈鸡变颜,不再动一口(如同教练见到那带毛猪)。直到………
十年前,己经加入“肥”系的俺开始控制体重,火鸡肉再次被老婆列入食谱。一则“健康”,二则见恐(倒胃口),减肥效果那个棒啊。
看了杜编的帖子,决定:今年不烤火鸡,去山姆店或克老哥捧个烤家鸡代之。
此篇应为“俺的火鸡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