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档案:关于Polly Bemis,美国档案馆网上有3个文件,Information in the case of U.S. v. Polly Bemis, 其ID是298171,第2个,Information in the case of U.S. v. Polly Bemis,题目一样,但是ID不一样:298172,而且是连号的,第3个,Order in the case of Lee Ping,ID 298173。都不长,每个1,2页,加起来共5页。Polly Bemis是个华人妇女,19世纪末到了美国,Bemis这个名字很象西方人,可能是因为她跟美国人结婚还是什么其它原因。Polly来自中国北方,跟一般早期广东移民不太一样,一份文件中她的身高一栏填的是6ft,开始我以为错了,因为是手写,所以“6”看着有点象“5”,反复查看,倾向于是6,因为她是北方人,所以6英尺也非不可能,1米8吧,确实够高,即使今天,华人女子1米8都可以打球了。下面上的是第2份,两页,有Polly照片
(照片旁边Height一栏,手写字,看看是6还是5)
同样跟大多数早期移民定居加州或纽约不一样,Polly辗转到了爱达荷州。1896年,美国政府把她告上法庭,因为这时正是1882通过,1884年修订的排华法案的高潮期,1890年代又有新规定,1892年5月国会通过一个新的排华法案,并于1893年11月修正,可能是要求华人劳工,在美国必须申请居住证明—Certificate of Residence,但是爱达荷政府发现Polly还有其他一批50名华人在有效期内,没有申请这个证明,于是告了他们。但是最后,法庭调查后发现,1895年的冬天,爱达荷下了大雪,道路被封,导致交通中断,这使得Polly等人,无法前往有关部门递交申请,这才造成他们没有居住证明。所以最后,法庭宣布不再起诉他们,并给他们发居住证明。法庭裁决书提到,经过证人的作证,还专门提到白人证人,仍然有种族倾向,似乎白人证词含金量更高,这是那个年代的痕印,无可苛求,毕竟法庭还是根据事实,确认是不可抗力,导致被告们无法提交申请。
1991年,美国根据Polly Bemis的生平出品了一部电影,A Thousand Pieces of Gold, 电影似乎并不成功,1989年制作完成后两年才上映,3百万美元的成本,票房收入不到1百万。电影又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小说作者是Ruthanne Lum McCunn,看名字Lum,猜想应该是个华人,可能McCunn来自夫姓。虽然电影不成功,但是Polly Bemis还是在爱达荷有其名声,爱达荷州历史协会在1988年把她的故居,定为历史遗迹(historica place),列入美国历史遗迹名册National Register of Historic Places. 这个房子是座一层半的小楼,由原木建成,它之所以被定为历史遗迹,一是因为它跟爱达华华人妇女社会历史由关。爱达荷早期是个矿产州,到这里来的华人矿工,几乎跟白人矿工一样早,到1870年,华人占当地人口一半。但是华人妇女极少,仅有的也多为妓女,Polly Bemis是个例外,她生于1853年,来美国是家里欠债被买到美国,作过奴隶,从电影里看,也差点作了妓女,后来管过客舍,厨师,金匠,裁缝,花匠,甚至当过护士。她成为爱达华州华人妇女的代表,原因之一是因为关于她的资料比较多,其她华人妇女都没没无闻地了此一生,无人知晓。Polly Bemis逝于1933年,享年80岁。
Polly的小屋
下面这张屋后有个人骑在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