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贾平凹
在乡间十九年
文 | 贾平凹
八三年一月八日,我从城北郊外迁移市内,居于36.7平方米的水泥房,五个门开关掩闭不亦乐乎,空气又可流通,且无屋顶漏土,夜里可以仰睡,湿湿虫也不满地爬行,心遂大足!便将一张旧居时的照片悬挂墙上,时时作回忆状。照片上我题有一款,如此写道:
“贾平凹,三字其形,其间,其义,不规不则不伦不类,名如人,文如名,丑恶可见也,生于五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少时于商山下不出。后入长安,曾情以济天下之雄心,然无翻江倒海之奇才,落拓入文道,魔蚀骨髓不自拔,作书之虫,作笔之鬼。廿二岁,奇遇乡亲韩хх,各自相见钟情,三年后遂成夫妻。其生于旧门,淑贤如静山,豁达似春水。又年后得一小女,起名浅浅,性极灵慧,添人生无限乐气。又一年入城合家,客居城北方新村,茅屋墟舍,然顺应自然,求得天成。为人为文,作夫作妇,绝权欲,弃浮华,归其天簌,必怡然乎和,家窠平和,则处烦嚣尘世而自立也。”
随便戏笔题款,没想竟作了一件大事,完成了而立之年间第一次为自己作传。今读此传,甚觉完整,其年龄、籍贯、相貌、脾性,以及现在人极关心的作家的恋爱、家庭,处世态度无不各方面披露。故《新苑》杂志要求自传,以此应付,偏说太单,迟迟一年有余不肯再写,惹得杂志社几乎变脸,生怕招来名不大气不小之嫌,勉强再作一次,发誓以后再不作这般文字,既就老死作神作鬼,这一篇也权当是自作的墓志铭了。
这是一个极丑的人。
好多人初见,顿生怀疑,以为是冒名顶替的骗子,想唾想骂扭了胳膊交送到公安机关去。当经介绍,当然他是尴尬,我更拘束,扯谈起来,仍然是因我面红耳赤,口舌木讷,他又将对我的敬意收回去了。
我原来是不应该到这个世界上作人的。
娘生我的时候,上边是有一个哥哥,但出生不久就死了。阴阳先生说,我家那面土坑是不宜孩子成活的,生十个八个也会要死的,娘便怀了我在第十月的日子,借居到很远的一个地方的人家生的。于是我生下来,就“男占女位”,穿花衣服,留黄辫撮,如一根三月的蒜苗。家乡的风俗,孩子难保,要认一个干爹,第二天一早,家人抱着出门,遇张三便张三,遇李四就李四,遇鸡遇狗鸡狗也便算作干爹。没想我的干爸竟是一位旧时的私塾先生,家里有一本《康熙字典》,知道之乎者也,能写铭旌。
我们的家庭很穷,人却旺,父辈为四,我们有十,再加七个姐妹,乱哄哄在一个补了七个铜钉的大环锅里搅勺把,六O年分家时,人口是二十二个。在那么个贫困年代,大家庭里,斗嘴吵架是少不了的,又都为吃。贾母享有无上权力,四个婶娘(包括我娘)形成四个母系,大凡好吃好喝的,各自霸占,抢勺夺铲,吃在碗里盯着锅里,添两桶水熬成的稀饭里煮碗黄豆,那黄豆在第一遍盛饭中就被捞得一颗不剩。这是和当时公社一样多弊病多穷困的家庭,维持这样的家庭,只能使人变作是狗,是狼,它的崩溃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父亲是一个教师,由小学到高中,他的一生是在由这个学校到那个学校的来回变动中度过的。世事洞明,多少有些迂,对自己,对孩子极其刻苦,对来客却倾囊招待,家里的好吃好喝几乎全让外人享用了,以致在我后来作了作家,每每作品的目录刊登于报纸上,或某某次赴京召开某某会议,他的周围人就向他道贺,讨要请客,他必是少则一斤糖一条烟,大到摆一场酒席。家乡的酒风极盛,一次酒席可喝到十几斤几十斤水酒,结果笑骂哭闹,颠三倒四,将三个五个醉得撂倒,方说出一句话来:今日是喝够了!
这种秉性在我上学以后,愈是严重,我的学习成绩是非常好的,老师和家长却一直担心我的“生活不活跃”。我很瘦,有一张稀饭灌得很大的肚子,黑细细的脖子似乎老承负不起那颗大脑袋,我读书中的“小萝卜头”,老觉得那是我自己。后来,我爱上出走,背了背篓去山里打柴、割草,为猪采糠,每一个陌生的山岔使我害怕又使我极大满足。商州的山岔一处是一处新境,丰富和美丽令我无法形容,如何突然之间在崖壁上生出一朵山花,鲜艳夺目,我就坐下来久久看个不够。偶尔空谷里走过一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甚至还小的女孩儿,那眼睛十分生亮,我总感觉那周身有一圈光晕,轻轻地在心里叫人家是“姐姐!”盼望她能来拉我的手,抚我的头发,然后长长久久地在这里住下去,这天夜里,十有八九我又会在梦里遇见她的。
当我读完小学,告别了那墙壁上端画满许多山水、神鬼、人物的古庙教室。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初中后,便又开始了更孤独更困顿更枯燥的生活。印象最深的是吃不饱,一下课就拿着比脑袋还大的瓷碗去排队打饭。这期间,祖母和外祖母已经去世,没有人再偏护我的过错和死拗,村里又死去了许多极熟识的人,班里的干部子弟且皆高傲,在衣着上、吃食上以及大大小小的文体之类的事情上,用一种鄙夷的目光视我。农家的孩子愿意和我同行,但爬高上低魔王一样疯狂使我反感,且他们因我孱弱,打篮球从不给我传球。拔河从不让我入伙,而冬天的课间休息在阳光斜照的墙根下“摇铃”取暖,我是每次少不了被作“铃胡儿”的噩运。那时候,操场的一角呆坐着一个羞怯怯的见人走来又慌乱瞧一窝蚂蚁运行的孩子,那就是我。我喜欢在河堤堰上抓一堆沙窝里的落叶燃起篝火,那烟丝丝缕缕升起来可爱,那火活活腾起来可爱。
不久,文化革命就开始。文化革命开始的同时,也便结束了我的文化学习。但也就在这千年,我第一次走出了秦岭,挤在一辆篷布严实的黑暗的大卡车到了西安“串连”。那是冬日,我们插楔似地塞在车箱,周身麻木不知感觉,当我在黑龙口停车小解时,用手狠狠地拔出自己的脚来,脚却很小了,还穿着一只花鞋,使我大惑不解,蓦地才明白拔出的不是我的脚,忙给旁边那一位长得极俏的女孩儿笑笑,她,竟莫名其妙,她也是不知道她的脚曾被我拨动过。西安的城市好大,我惊得却不知怎么走?同伴三人,一人牵一人衣襟,脑袋就四方扭转。最叫我兴奋的是城里人在下雨天撑有那么多伞,全不是竹制的,油布的。一把细细的铁棍,帆布有各种颜色。我多么希望自己有那么一把伞,曾痴痴地看着一个女子撑着伞从面前过去,目送人家消失,而险些被一辆疾驰的自行车撞倒。在马路口的人行道上,一个姑娘一直在看我,我觉得挺奇怪,回看她时,她目光并没有避,还在定定看我。冬天的太阳照着她,她漂亮极了,耳朵下的那块嫩白白的地方,茸茸可爱的鬓发中有一颗淡墨的痣,正如一只小青蛙遇到了一条蟒蛇,蛇的眼睛可爱可怕,但却一直看着蛇眼走近它。我站在了姑娘的面前。“你从哪里来?”她问。“山里。”“山里和城里哪儿不一样?”她又问。“城里月亮大,山里星星多,”我如实说了,还补充一句,“城里茅坑(厕所)少。”她嘎嘎笑了一阵就起身跑了,我看见她在不远的地方给她的朋友们讲述我的笑话,但我心里极度高兴,这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城里人,至今我还记得起她漂亮的笑容。
串连归来,武斗就开始了。我又拎起那只特大的每星期盛满一次酸菜供我就饭的瓷罐回到村子里。应该说,从此我是一个小劳力,一名公社的社员。离开了枯燥的课堂,没有了神圣可畏的老师,但没有书读却使我大受痛苦。我不停地在邻村往日同学的家里寻借那些没头没尾的古书来读,读完了又以此去与别的人的书交换。书尽闲书,读起来比课本更多滋味,那些天上地下的,狼虫虎豹的,神鬼人物的,一到晚上就全活在脑子里,一闭眼它就全来。这种看时发呆看后更发呆的情况,常要荒缀我的农业,老农们全不喜爱我作他们帮手,大声叱骂,作贱。队长分配我到妇女组里去作活,让那些三十五岁以上的所有人世的忌妒,气量小,说是非,庸俗不堪诸多缺点集于一身的婆娘们来管制我,用唾沫星子淹我。我很伤心,默默地干所分配的活,将心与身子皆弄得疲累不堪,一进门就倒柴捆似地倒在炕上,睡得如死了一样沉。
阴雨的秋天,天看不透,墙头,院庭,瓦槽,鸡棚的木梁上金铜一样生绿,我趴在窗台上,读鲁迅的书:
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
我盼望着文化革命快些结束,盼望当教师的父亲从单位回来,哪一日再能有个读书的学校,我一定会在考场上取得全优的成绩。一出考场使所有的孩子和等在考场外的孩子的父母对我有一个小小的忌妒。然而,我的母亲这年病犯了,她患得肋子 缝疼,疼起来头顶在炕上像犁地一样。一种不祥的阴影时时压在我的心上,我们弟妹泪流满面地去请医生,在铁勺里烧焦蓖麻油辣子水给母亲喝。当母亲身子已经虚 弱得风能吹倒之时,我和弟弟到水田去捞水蜗牛,捞出半笼,在热水中煮了,用锥子剜出那豆大一粗白肉。我们在一个夜里关了院门,围捕一只跑到院里的别人家的 猫,打死了,吊在门栓上剥皮。那是惊心动魄的一幕,剥出的猫红赤赤地十分可怕,我不忍心再去动手。当弟弟将猫肉在锅里炖好了端来吃,我竟闻也不敢闻了。到 了秋天,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父亲,忠厚而严厉过分的教师,竟被诬陷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而开除公职遣回家来劳动改造了。这一打击,使我们家从此在政治上、 经济上没于黑暗的深渊,我几乎要流浪天涯去讨饭。父亲遣回的那天,我正在山上锄草,看见山下的路上有两个背枪的人带着一个人到公社大院去,那人我立即认出 是父亲。锄草的妇女把我抱住,紧张地说:“是你老子,你快回去看看!”这些凶恶的妇女那时变得那么温柔,慈祥,我永远记着那一张张恐惧得要死的面孔。我跑 回家来,父亲已经回来了,遍身鳞伤地睡在炕上,一见我,一把揽住,嚎声哭道:“我将我儿害了!我害了我儿啊!”父亲从来没有哭过,他哭起来异常怕人,我脑 子里嗡嗡直响,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
忘不了的,是那年冬天,我突然爱上村里一个姑娘,她长得极黑,但眉眼里面楚楚动人。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就爱她,但一见到她就心情愉快,不见到她就蔫得霜杀一样。她家门口有一株桑椹树,常常假装看桑椹,偷眼瞧她在家没有。但这爱情,几乎是单相思,我并不知道她爱我不爱,只觉得真能被她爱,那是我的幸福,我能爱别人,那我也是同样幸福。我盼望能有一天,让我来承担为其双亲送终,让我来负担她们全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总之,—能为她出力即使变一只为她家捕鼠的猫看家的狗也无上欢愉!但我不敢将这心思告诉她,因为转弯抹角她还算作是我门里的亲戚,她老老实实该叫我为“叔”,再者,家庭的阴影压迫着我,我岂能说破一句话出来?我偷偷地在心里养育这份情爱,一直到了她出嫁于别人了,我才停止了每晚在她家门前溜达的习惯。但那种钟情于她的心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了我在乡间生活的第十九个年。
十九岁的四月的最末的一天,我离开了商山,走出了秦岭,到了西安城南的西北大学求学。这是我人生中最翻天覆地的一次突变,从此由一个农民摇身一变成城里人,城里的生活令我神往,我知道我今生要干些什么事情,必须先得到城里去。但是,等待着我的城里的生活又将是个什么样呢?人那么多的世界有我立脚的地方吗?能使我从此再不感到孤独和寂寞吗?这一切皆是一个谜!但我还是走了,看着年老多病的父母送我到车站,泪水婆娑的叮咛这叮咛那,我转过头去一阵迅跑,眼泪也两颗三颗的掉了下来。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已有1位网友点赞!查看
所有跟帖:
• 贾写文赞家人不怕传染伺候他但讽刺朋友因怕传染而远离他。实在不厚道。自己患传染性疾病, 别人暂时远离很正常。 -一唯- ♂ (0 bytes) (13 reads) 12/30/2019 postreply 12:49:43
• 天生是当作家的料 -世事沧桑- ♂ (0 bytes) (0 reads) 12/31/2019 postreply 0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