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融合与国家的合并

争取世界和平系列文章5/12              

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  

   万家墨面没蒿莱 敢有歌吟动地哀 心事浩茫连广宇 于无声处听惊雷

民族的融合与国家的合并             

  一个民族(或国家,下有时同。)受到了其他民族的欺凌,应该坚决抵抗;其他民族的一些做法对自己的民族有害时,应该坚决抵制。一切为了自己民族的利益,这是毫无疑义的。从古到今,那些为了自己民族利益而英勇斗争的民族英雄,永远值得人们崇敬和怀念。

   两个民族和平相处,都毫无侵扰对方的意图,这两个民族便应该互相汲取对方的长处,摈弃自己的短处,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慢慢融洽为一个民族。合并融洽的两个民族中总会有大小的区别,两个民族中较小的一方,应该无自卑感地合併入较大的一方,这样做对自己的民族有百利而无一害。

   大的民族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多彩的知识宝库,有广袤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这些对较小民族来说,都是极为有利之处。较小民族可以自觉自愿、大大方方地融合于这个民族中。在这个大民族中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能更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特长。首先,在这个大民族中,较小民族在遵守大民族之中央法规的前提下,仍可以保持自己的民族特点,仍可以维持自己的正常、良好的风俗习惯,有些陈规陋习则应废弃,仍可以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仍可以永久地以自己习惯用的语言交流。可以制订一些符合自己民族实际情况的条规。对于大民族之中央法规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提出来商量解决。以大民族之中央政府的官方语言、文字为自己的官方语言、文字。自己原来的民族文字可以逐步地、慢慢地、自然而然地由中央官方的文字所替代。本族的文字留给学者作为研究自己民族的历史使用,不必要再用作普通人的交流文字了。大民族应该给于新进入的民族以适当的保护,协助这个民族成立自治区域。大民族应限量、控制大民族中的公民迁居入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迁居到自治区内的任何外族人应遵守自治区内的规章制度,尤其要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不能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反过来,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员迁入到其他民族地区后也应如此,不应该再享受自己原民族的特别照顾。经过一个较长时期后,两个民族应该慢慢地,完全自愿地溶化为一个民族。这个新民族摈弃了两个民族的缺点;发扬了两个民族的优点。使社会又向前进了一大步。推而言之,总有一天,全地球上的人类会是生活在一个政府管理下的一个民族。那时,我们会自豪地对其它星球上的生物说:我们是地球人!

     二千五百年前的中华民族,周朝中央政府失去控制后,由相互混战的多国组成。秦、汉统一了全国,原混战国的人民都能相处于一个政府统治之下。时至今日,齐、鲁人,吴、楚人,闽、粤人等,虽然语言、风俗习惯等仍然有异,但在一个中央政府的管理之下,使用相同的文字和有共同的官方语言,互相融洽,和平共处,和谐愉快,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变化极大地有利。

小数民族中会有人操纵着部分亲信,进而控制着整个民族,组成一个国家。然后打着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的幌子,实行独裁,为自己的家族谋取私利。只给中下层百姓一点由中下层百姓自己劳动而得来的好处。置整个民族的前途於不顾。这种现象从古到今,比比皆是,难道还要再容忍下去吗!金字塔上层的一小撮统治阶层不能代表这个民族或国家。考虑问题应该以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中下层全体成员的利益来考虑,对这个民族或国家的中下层全体成员有益的事,就应该坚决地去做!

本文乃带有幻想成份。结合着宗教信仰的民族问题,坚如磐石,是用和平方式统一全世界的拦路虎。但人类中的高智慧精英遍布全世界,发动包括人类精英在内的全体民众一起来对这个问题来进行大讨论,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相信总会有破冰的一天。

——读本文时,希望能联系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来思考。例如:中国和周边的国家关系;美国和加拿大的合并问题;全世界的人类统一于一个政府的管辖之下等等。希望能见到你的精辟见解。

  (2017-12-22)(2018-12-22)(2019-12-22)

(上接2019-12-17《民族、国家与统治阶层》;下接2019-12-27《我向往的大同社会》)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