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帮一个刚从国内来美的朋友租住一独立房,租金$3500/月,位置,价位,和房里面的装修都还不错。 正式签租赁合约时房主附加了条件:每次维修费用$300以内要求租客付,超出的部分房主付。我和朋友说算了再找别的房子,可朋友喜欢这个房子,但又不太开心有这条不合理约束,咋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