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们为什么自杀”到“他们为什么不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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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们为什么自杀”到“他们为什么不自杀”

上篇《听了想自杀的音乐?(电影中的情义与胸怀)

自律性自杀

01 电影与小说中的自杀

几星期前看了一部立陶宛电影《雪中灰Ashes in the Snow》,一部关于苏俄对波罗的海小国恐怖统治的电影,片子本身称不上好看,但其结尾却蛮让我胡思乱想一通的:劳动营最高指挥官打印并签署了一份命令,从北极圈释放了一对未成年的姐弟,然后悬梁自尽。

看完电影,我们便开始回忆各种小说电影以及现实中的“自杀”,当然,只是那种自杀,不包括战争状态以及迫害岁月中受辱者的自杀。

首先想到的是法国《悲惨世界》中的警长的自杀,具体情节大家应该都知道,这儿就不说了。

还有波兰电影《卡廷惨案Katyn》(2007)中的一个场景:时间应该是20世纪60年代吧,波兰军方高层已经触及到了“卡廷”这个秘密敏感词,一位军官因为无法继续调查并公布真相而饮弹自尽。

那部20世纪90年代的《泰坦尼克》,船甲板上维持秩序而射杀两名乘客的大副,随后自己也举枪自杀了。

对了,还是法国警察的自杀,2011年的法国电影《警员Polisse》,最后一组镜头就是一位女警官说去开窗透气,然后便从会议室直接跳了下去。

另外,还有那部意大利的《灿烂人生 La meglio gioventù》,同是警察职业的哥哥向窗外一跃……

从这些自杀人物来看,他们为什么要自杀?首先他们不是畏罪自杀,没有外在的(法律)压力迫使他们自杀。他们自愿选择了自杀,我猜更多的是出于内心的一种自责,一种负疚感,所谓触及了他们自身的良心和道德底线。我姑且称之为“自律性自杀”。

02 海外的自杀案例

上面讲的都是出自电影小说类的,虽然我相信都有真实的背后资料,但毕竟可以视为“艺术加工”而一笑了之并置之不理。下面讲几个真实案例。

(一)法国警察事件

据法国内务部统计,去年有35名警察自杀死亡,而今年到目前为止已有52人走了……10月2日,巴黎警察游行“公诉”。

(二)日本的小保方(Obokata)事件

2014年1月底,《Nature》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是关于世界首例有效製作STAP細胞的論文,对于这个STAP細胞我不懂,而且怎么读也记不住,但对于那位30出头年轻科学家小保方倒是永远地记住了,人家是才女嘛。

一夜之间小保方女士成为全日本轰动人物,电视/杂志上频频露脸,她的实验室内景、她的笔记本,无不成为大众/媒体的关注话题。

 

接下来几个月,论文被其他研究人员质疑存在篡改造假行为……(请自己查读)……接着,小保方所在研究机关介入调查并断定其存在篡改和捏造两项学术不端……7月2日从《自然》杂志撤回STAP論文……

8月5日,作为小保方的上司,那篇STAP細胞論文的指導教授,笹井芳樹自杀了。叹息,扼腕,但值得致敬。

笹井芳樹教授为什么要自杀呢?根据我查看到的一些材料,我不认为他有参与任何直接造假行为,也没有知情不报,只是由于对研究团队的信任以及对新人的扶持而出头露面帮了一把。

这个案例中,日本媒体也一直在追访小保方的另一位恩师:哈佛大学的Charles Vacanti教授。这位教授在不断赞扬小保方的才能并坚信STAP细胞的存在的同时,也曾多次亲自指导哈佛校内其他研究员再现STAP细胞,但始终一无所获……

“Vacanti's lab closed and he retired in 2015 following the STAP scandal”,期间他对小保方的“造假”问题一直闭口不谈。

 

从这个事件中,大家可以比较一下这两位同是大牌教授的不同行为:即日本的笹井芳樹教授和美国的Charles Vacanti教授,自杀了的日本教授是由于他本人性格原因还是文化的影响?

03 国内的自杀案例

几个月前,一位朋友问我:为什么日本人那么多自杀的,特别是读过书的知识分子精英群体,都是有头有面的人物,但却不能豁达潇洒地生活,怎么格局都那么小?

面对他的问题我一时回答不了,因为我想的问题不是他们为什么自杀,而是现代中国的中/高(层次?)群体中,特别是在各领域中可以“观察到真相”的“精英群体”,他们为什么很少或没有自杀的?

我不甘心咱们泱泱大国的近现代史中竟然没有上面这种自律性的自杀,于是搜查了一番史料,终于找到了一例,相当不错的一例。

(一)秋瑾被杀害事件

1907年,浙江巡抚张曾敭电令绍兴知府贵福,贵福不敢怠慢,又电令绍兴府山阴县令李钟岳,李百般拖延后无奈带兵逮捕秋瑾,并礼貌审讯,贵福闻讯大怒,厉声责问李钟岳,并出示巡抚的手谕,命令他将秋瑾“就地正法”,后者虽然据理力争,但终究未能改变结果。

行刑之前,李钟岳在大堂上对秋瑾说:“尔之冤屈,我深知之。鄙人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行刑之时,李钟岳自作主张,答应了秋瑾刑后不剥衣服、不焚毁秋瑾文稿等要求。

就在秋瑾遇难后第三天,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的罪名被革职还乡……秋瑾遇难百余日后,李钟岳趁着家人不备,在寓所悬梁自尽,终年53岁。

民国元年(1912年),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兴建于西子湖畔,李钟岳的灵牌位也被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摘自网络

他们为什么不自杀

A 朋友观点

可惜的是,像李钟岳这样的人物在中国的现实中几乎是凤毛麟角,或者说越来越少。原因何在?

下面引用几个朋友对于中国知识分子和我们现状的看法。

“中国知识分子,跟日本及西方的比,他们是人吗?现代制度都是把人变成犬类动物的文化,尤其是对于当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或所谓精英。这一点,一定要弄清楚。”

“社会的变化,往往是因极端人的奋勇才有了可能性。这个是我觉得特别珍惜的。”

B “信仰者们”不自杀

我一直觉得,在中国,在接触了“共产国际”以后的中国,那批“信仰者们”的责任对象是组织,而不是他们常说的“人民”或“国家”,这点非常离奇,而且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其实早在列宁时期,当他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时,历史上深受俄罗斯大害的波兰,他们的工人阶级拒绝了响应……而我们呢,1920年代的李大钊能够“支持苏军驻兵外蒙古”,(那时的外蒙还没独立呢);高岗也曾在1949年建议把东北宣布为苏联的第十七个加盟共和国,(苏联当时有十六个加盟共和国,“卡累利阿·芬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总而言之,所有那些“信仰者”,他们似乎只在为一个党组织效劳,而不是“人民”或“国家”。这种体系中对“人”的道义思考是不存在的,而自杀,更多程度上会被视为意志薄弱、或是信仰不坚定、或是对组织的背叛,如同战场上不能当战俘是一个原理。想一下另外两个案例吧,一个是1966年罗瑞卿跳楼自杀,毛知道后说:为什么跳?没出息!一个是彭德怀对毛的表态:“我一不反党,二不自杀!”。很像我的假设吧?

被卖还帮着数钱的“人民”

这也是我很早以前放弃和主流媒体们一起使用“人民”这个单词的原因!因为他们所说的“人民”不是作为一个服务对象而存在的,他们口口声声的“人民”只是一群被甩在一块土地上、一下子抹不去、又不同于牲口的既成事实。正因如此,他们不但不会有被迫判处秋瑾死刑的那位县令李钟岳的那种纠结心理,他们还会一会儿划出一批反革命反动派枪毙、一会儿圈出一批黑五类四类分子走资派往死里斗,甚至还会用个“坏人大约占全人口的百分之四、五”这样的理论,让人抽签去服刑……如今尘埃落定,也不会有《悲惨世界》中的警长那样的自杀,从严凤英到林昭、再到张志新、再到最近的李庄案……有多少位“经办人”能像那位县令李钟岳那样?

暗晓“不作不死”理论的“精英”

这里再多说一句,现代所谓知识分子或者精英们也基本属于他们的一类,这也就是八千万党员的由来,党员们出于组织的纪律约束,几乎不可能有那种“自律性自杀”,而是一门心思往官位上靠并且往上爬,这也是北京上海等地干部医院或干部楼存在并被羡慕的原因,自杀了,可就什么也享受不到,一辈子白干了呀!!

至于那些非党员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受党的教育影响以及监视管理而不敢轻易自杀?孔子曾有“吾日三省吾身”之教导,这个“省”到底是指什么?

“活在当下、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写此篇仅为纪念一下此次香港事件中的遇难者,如同他们为64举起烛光,如同捷克人一直纪念着那几位自焚青年

In the depth of winter,

I finally learned that within me there lay an invincible summer.

—Albert Camus from 《Return to Tipasa》

 

下篇:《含笑而去的自杀》

‘He Showed Us Life’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谢谢C兄告知,有何想法?我也看到城头《日本撤侨飞机出现感染者!37岁负责官员跳楼自杀(图)》,但还没看日语具体信息。评论区中“问题哥”的一首诗有趣:

当年剖腹显精神
而今归西可成仁?
看官心中多期盼
朝官应跳三百人
----
鬼子皮薄爱轻生
一命呜呼几多能?
东瀛标准西朝套
庆丰也需一根绳

另外,同样在这篇《自杀》一文下我和侃兄之间关于《‘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对话,我又做了个回复,在我《我们都是武汉人!》一文下。

(再另外,想想我发《自杀》一文时,另一位博主对我的“质疑”,后来她把自己那篇给挪走了,有点可惜,本来都是可以起积极作用的!!)
cng 发表评论于
日本撤侨飞机出现感染者!37岁负责官员跳楼自杀!!!!!!!
喜清静 发表评论于
好沉重的话题。我不堪负重逃了。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鲁迅九' 的评论 : “那些自杀者都失去了信仰的力量和生活的目标”

也 或许 是一种赎罪的方式吧,有些古风。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的评论 : “李钟岳我不了解,你还是用你的专长给解读一下乃木希典吧,日俄战争英雄,台湾总督,俩个儿子都被送入攻城敢死队被打死,明治天皇驾崩后,乃木夫妇切腹追随。”

你总是给我出难题,我现在非常犹豫在城里写或介绍日本,不划算!!!!给你介绍一位博主“摘星填海”,我非常非常佩服他,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4331/all.html

至于乃木希典,你也基本讲了他的事情,我补两条,也是对我来讲蛮重要的思考点,一个是明治天皇于1907年任命他为学習院(大学)校长,学生都是贵族子弟,(现在天皇兄弟俩也是那里毕业的,以前写的韩国王女中也讲过去日本的韩国王子也进这学校),并赠他一首和歌:
いさをある  人を教への  親として  おほし立てなむ  大和なでしこ
(你这样)有人格的人 希望你像父母一样教育(这些)大和子女
(能否感受到他们俩之间的一种情感?我翻译得太粗糙??)

另外一个就是这张照片,打下旅顺后,“General Nogi……Russian general Anatoly Stessel after Russian forces surrendered at Port Arthur on 2 January 1905.”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gi_Maresuke

明治天皇认为俄方将领为国而战、竭尽全力、值得尊敬……于是乃木希典就让俄方佩剑会谈,并一起干杯……(简单翻译)。美国南北战争后李将军的待遇吧?

体会一下吧,先用纯种美国人英国人旁观者的眼光立场,再用美籍华人的……内心的挣扎、冲撞、客观,,,不一样的!!

不敢写,肃静!!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关于Javert之死的那段英语是网上勾来滴,中文是中意了的延伸发挥。事先声明以免被控抄袭。
政治笑话其实是现代国民的悲哀,带来的最多是苦涩之笑。
秦人不知自哀而后人哀之,后后人尽忘秦人之哀而娱乐至死已矣!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寥寥有几个,罗瑞卿可算其中之一,还有几个低阶的。而林副在最后那段日子里的反应则迄今还是谜团。”

说个段子给侃侃听,我喜欢编剧:
某年某月某日,彭德怀觉得自己骂了娘要闯祸了,便去找恩来帮忙希望联手干掉庄主/君主/博主,恩来说你骂娘不对,再怎么样不能下三滥……

后来刘少奇觉得国情不妙,去找林彪合作,林彪说毛对我很好很好,很器重很善良,而且你们俩闹啥我不是很清楚 也不便插话……

后来林彪觉得糟了糟了糟糕透顶了,便去找陈云帮助,陈说算了算了,毛能写一手好字,诗词那么的浪漫 那么的有气势,不可能刻薄待人的……

一旦一块地儿上的“话语权”被一个人控制,这种场景的事儿就会连续发生,不可逆转!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蓝天白云915LQB' 的评论 :
那是最好。三观通同者,可谓同道中人。即使一时误会,当可一笑而泯恩仇。遥致敬意!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shore' 的评论 : 如果说“因为羞愧而自杀是文化因素,大概只有日本人这样”,那么“选择自杀可以理解,但不值得”这种观点,是否也可以认为是某个地区的“文化”,甚至还可以作为我的《从严凤英到林昭、再到张志新、再到最近的李庄案……有多少位“经办人”能像那位县令李钟岳那样?》这个问题的回答?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文学城好像有一个“蓝天白云2010”之类。以前就有人到我那里怂我,后来承认错人了,没关系的,我不在乎,你懂的。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谢谢你给我关于Javert的解读资料,一定要去华夏推广推广。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蓝天白云915LQB' 的评论 : 不用担心,侃侃是一直在观察着的。(我删掉了一个重复的留言)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前面来访的蓝天白云大姐,我也曾经怒目而怼过,起因是她在某处留言,让愚以为她在以“老百姓就愿意让这样的官府管理”的借口为极权暴政辩护粉刷。但是在那以后看她的言论呢,却渐渐觉得她并非那样的人,而是有着更多的人性、人情、同理心和人道观念的正常人。所以也许可以借这个机会向她致个歉,如果怒怼之时曾有不当言语也请她原谅。
。。。。。。。

你说这个,我真的没有印象,这种语气好像不是我的风格,也许是文学城里另一个“蓝天白云”所说。我和她我的家庭深受极权暴政所害,不会说出那种甘作奴才的鬼话,谁要那样说,该骂。
鲁迅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shore' 的评论 : 【作为曾经与死亡擦过边的人,】

回复:请讲讲你的故事。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作为曾经与死亡擦过边的人,对这篇东西不感觉有意义,我认为只有安乐死那种自杀是可以接受的。
很多人自杀属于责任问题,比如国内的贪官自杀很多,原因是死了也就无法追下去,家人会受到终身照顾,算是一种对家庭负责的概念。
因为羞愧而自杀是文化因素,大概只有日本人这样。日本是等级文化,源于中国古代士文化,自杀是作为士没有尽到责任的结果,三岛由纪夫就是这样。否则无法承担士这种名声,成为社会上毫无地位的人。
选择自杀可以理解,但不值得。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接受土豆批评,本人遇到根本理念问题时,比较倔而不舍,甚至让来家里爬梯的朋友也难堪不已过。为了更圆滑地混世界,这毛病也许得改改。前面来访的蓝天白云大姐,我也曾经怒目而怼过,起因是她在某处留言,让愚以为她在以“老百姓就愿意让这样的官府管理”的借口为极权暴政辩护粉刷。但是在那以后看她的言论呢,却渐渐觉得她并非那样的人,而是有着更多的人性、人情、同理心和人道观念的正常人。所以也许可以借这个机会向她致个歉,如果怒怼之时曾有不当言语也请她原谅。
在本城闲逛多年,见过了(本人以为的)有人曾经糊涂、逐渐明白,有人一如既往地顶着浆糊桶,极少人曾经明白却滑向糊涂。那些彻底的糊涂蛋,我是不会去留言或与之辩论的。
c先生是不多几个几年前就勇于承认无敌勇者是英雄的网友之一,而他的博文中也常常有些道理。是故本人以为,一者在见识水平上可以其为辩论对手,二者有希望他的见识和理论可以帮着理清各自思维和道理,才在逻辑和历史细节上与之缠斗若干回合。坦率地说,c先生涵养甚好,值得学习。
“洋”古人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咱们中华后裔也不能落于人后不是?就是土豆兄的“审判未必合理论”,我也要来冒昧地辨一辩。
我山野懒散之人也,见猎心喜,偶发妄语而不需绞尽脑汁,不亦快哉?异日或开一搏,恐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堪卒读。土豆欲使愚弟辟一陋园以备聆训,恕难从命!嘻嘻。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cng' 的评论 : 两位朋友好!!!

“比如这位侃侃网友,我在各处露头他是看见就打还夹枪带棒的,苦不堪言:-(”

是的,c兄,我看到了,也感受到了,感受到了那种“苦不堪言”,(是在其他博主那儿),:))。 很多时候、或者说很多观点,我是和侃兄一致的,所以有时候会帮腔,一次关于“法西斯和世界1/5人口”的话题,其实蛮让我热血沸腾、磨刀霍霍的,但后来银虫阿姨(她是我长辈)出来劝了,我也就回家继续喝酒去了……

桥管桥路管路,不管谁追着“砍”你,我也始终感受到你的胸怀,最多用“不说了”了事,而从来没有那种情绪或语言失控,也没有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的做派,这点很不容易。其实,有时想想,开博写博,一定得做好各种被砍之思想准备,“语言文字”的方向有时是不确切的。

至于侃侃,我也很“烦”这个人,他不开博啊!!!不让我们去咬他,太狡猾了!!

侃爷,你开博吧,哪怕你把我的一篇文章转过去也好,主要是能够留个空间给我有事没事上门吵架去!!

最近我在想《封闭环境中的“话语权”之形成》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土豆请看另外一个更加社会化和哲学化的解释:为什么Javert会采取那样极端的行动。

Victor Hugo's piece is a very interesting piece theologically, especially looking a Javert's death.

Javert represents the Old Testament, the Torah. He lives the law, and he is the law.

Jean Valjean represents the new law, the New Testament, the law of love and mercy.

Just as in the Bible, both laws cannot coexist; one has to be done away with, one has to die. As Jesus died on the cross, he took with him the Old Law, giving us the new law of love and mercy.

As Valjean forgives and shows grace and mercy to Javert, he lays the new law of love and mercy, thus the old law (Javert) has to die.

我的浅见是雨果并非在写Javert的个人生命终结,而是旧宗教、旧思维、旧价值之必死。
若是把这样的模式平移到现今的时代和地点,那么迂腐的大一统教、奴性的领袖英明教、愚蠢的王法不可挑战教就统统变成需要清扫的垃圾。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需要建立在人性、人道、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基础上了。

当然这样的诠释已经超越了“自杀”的话题,有点扯远了。

听说以前的老太阳伟大领袖喜好在床头的保险柜里收集党内高级干部和亲密战友的检讨书、自白状。一有风吹草动就拿出来羞辱和精神控制潜在的挑战者。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是“自杀”也不是已经在精神上被奴役了的那些将军元帅们能做到的了。寥寥有几个,罗瑞卿可算其中之一,还有几个低阶的。而林副在最后那段日子里的反应则迄今还是谜团。
鲁迅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那些自杀者都失去了信仰的力量和生活的目标。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diaoerlang' 的评论 : 三岛由纪夫,其实我在三星期前的第一稿中提到他以及川端康成的,但觉得那是另一种类型的自杀……

至于官家喉舌,我觉得现在他们是不想提及任何概念的自杀的。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inhui20' 的评论 : 崇祯皇帝,怎么说呢,作为一个地区的最高统帅、或一个军团的最高指挥者,是否可以把他同二戰德軍/日军中那些選擇自殺的高級將領們相比较?包括希特勒!!

https://kknews.cc/history/je99le.html

納粹德國最後一位空軍總司令格莱姆在自殺前說:I am the head of the Luftwaffe, but I have no Luftwaffe。

崇祯皇帝好像留了一句“朕非亡国之君,诸臣皆亡国之臣”

有没有违和感??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但是如果用法律本身是在发展中的和基本人权高于国家主权的观点来看的话,就可以接受。文明世界需要树立法律的先例,以让反人类的罪犯们不能躲在国家主权和职业义务的掩护下肆意为恶而无后顾之虑。”

侃侃的这个解释我非常认同!我这篇文章很想让国内的各级官员看到,包括很多留言。希望他们看到,不是为了改变他们,而是想看他们如何铿锵有力的回答,什么“基本人权高于国家主权”啦、“文明世界需要树立法律的先例”啦……觉得太多事情都是一念之差,包括这个“自律性自杀”。

“PS:我有点怀疑土豆和子乔是约好了的发文行动了,跟D-Day诺曼底登陆一样。呵呵!”
我们这个是Z-Day行动!行动分三个步骤,具体请看





余下空白,:)))))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ng / 边走边看66' 的评论 : 边妹一直不严肃,cng一直太严肃,你们的话让我想起康德了,:))

https://zhuanlan.zhihu.com/p/41420720

http://web.hk.edu.tw/~gas/main/download/journal/58/115-126-9.pdf
边走边看66 发表评论于
各位,作为老迷信我来说一句,自杀也是杀生啊,不可做不可做啊!到了那个世界还要有好托生呢。
想有节气又志气就去战死、反抗死,没这个机会和勇气就赖活着吧。 做了亏心事就去弥补,就活着时受惩罚好了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呵呵,如果我没搞错的话,罗丝琳同学是右派我是左派哦。

我被骂不是被楼主骂,而是被其他评客。比如这位侃侃网友,我在各处露头他是看见就打还夹枪带棒的,苦不堪言:-(

李钟岳我不了解,你还是用你的专长给解读一下乃木希典吧,日俄战争英雄,台湾总督,俩个儿子都被送入攻城敢死队被打死,明治天皇驾崩后,乃木夫妇切腹追随。

这个自杀是好是赖?这个人我读不懂,是够爷们真男人?还是被洗脑太深无法理喻?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Rosaline / cng' 的评论 : 你们两位是非常正统的学者,很多思路一致、很多观点也相同;差别是cng喜欢顶上去掐架,还会“自投罗网”找骂,和我类似;Rosa会主动退一步。 :))))

“颠覆了这个警察一生以为信条的价值观,他没有家庭子女,绝对的职业操守是他的一切,这个三观坍塌后……”,作为假设/理解方法之一,我基本认同这几点,特别是“没有家庭子女”这点,这或许是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去的主要原因。

至于“颠覆了这个警察一生以为信条的价值观”,我就拿58年版的电影为例,(只看过这个版本),他在投河自杀前留下一张memo,要“改善这个改善那个”,如何理解这张“改善”?这点,和我冒头写的立陶宛电影《雪中灰Ashes in the Snow》一致,那位军官也是签署命令后自杀的。

“颠覆”,在一个价值观被“颠覆”后,有人会认为“我以前没错,你们早晚会明白的”,有人会意识到自己以前做错了什么……两种不一样的“被颠覆”!警长和那位军官,他们不需要人家对他“盖棺定论”或“37分”,他们会自己“寻求改善”、并自我了断……当然这是作家/导演们的“塑造”。

那么,请问两位,你们是如何解读县令李钟岳的自杀的呢??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蓝天白云915LQB' 的评论 : 大姐好,谢谢你的各种案例,我绝对相信,但城里肯定有人要你拿出证据的。开博吧,写自己想写的!!!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首先,请试想,统一德国的法官审判前东德士兵,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有些问题、有失公平之义?如同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作为“澄清历史”完全可以,作为“法律制裁”有些过分,(个人认为)。”
这一段如果机械地解释主权、法律管辖权、往案追溯权等等的话,有点道理。但是如果用法律本身是在发展中的和基本人权高于国家主权的观点来看的话,就可以接受。文明世界需要树立法律的先例,以让反人类的罪犯们不能躲在国家主权和职业义务的掩护下肆意为恶而无后顾之虑。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嘿嘿!tudor批评的对。添两个标点符号,“‘枪口’抬高一厘米就足矣!”,如何?
我承认昨天偷懒了。能杀人的不光是山寨AK47,还有喷出黑漆漆墨汁的笔杆子,和唾沫横飞的才子红口白牙。用“废青”污名香港人的键盘侠,不知道是否明白也是在往自己手上沾血。港区议会的选举结果,已经昭告天下什么是香港的民意了。
广义的“‘枪口’抬高一厘米”,包括了:国师不要极度逢迎皇上而鼓动他逆世界潮流而动;宣传五毛工作中也放松一点不要对抗争民众那么穷凶极恶;删贴封网的网管小编不要政治敏感性那么强;......。
Javert的最后唱词是:“And must I now begin to doubt, who never doubted all these years/ My heart is stone and still it trembles/ The world I have known is lost in shadows/ Is he from Heaven or from Hell?/ And does he know, that granting me my life today, this man has killed me even so...
I am reaching but I fall and the stars are black and cold/ As I stare it to the void/ to a world that cannot hold
I'll escape now from that world, from the world of Jean Valjean/ There is nowhere I can turn/ There is no way to go on.”
制度性、机械性与人性、慈悲心的冲突,以人性占据了上风而又未能完全改变思维的结果。有点赖活不如好死的意思。
PS:我有点怀疑土豆和子乔是约好了的发文行动了,跟D-Day诺曼底登陆一样。呵呵!
jinhui20 发表评论于
中国 自律性自杀的例子,比他们规格高多了,你不知道崇祯皇帝吗?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同意cng 的观点:)
diaoerlang 发表评论于
三岛由纪夫切腹自杀血腥惨烈,官家喉舌是高分贝批判,视之为军国主义复活警讯,仿佛在重演战前少壮军人发难起事。
cng 发表评论于
沙威自杀的原因,列位看来是误读了。沙威自杀,是因为他的敌人冉阿让的存在,颠覆了这个警察一生以为信条的价值观,他没有家庭子女,绝对的职业操守是他的一切,这个三观坍塌后,沙威就生无可恋了。

不是因为怜悯和自责。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只要能“枪口抬高一厘米”就足矣!”

这次我要和侃兄唱反调了,我一定要得罪一下侃兄了!!虽然、其实,几个月前我还蛮喜欢这句法官说给士兵听的话,如同几个月前还喜欢作家演讲时说“鸡蛋高墙”那样……现在呢,我只能呵呵了。

首先,请试想,统一德国的法官审判前东德士兵,这件事本身是不是就有些问题、有失公平之义?如同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作为“澄清历史”完全可以,作为“法律制裁”有些过分,(个人认为)。

其次,当我看到城里那么多对于香港的“批判”,都是海外呆了10几20年的能读会写的知识分子财主啊,居然还能喊出“狗娘养的港独”……你又怎么能寄希望于被关在军营里的平头士兵呢?或许对他们喊“抬高1厘米”本身就是自我责任的转嫁,要知道我们连对城里的那些人都是束手无策的啊!

再而,如果可以对士兵喊“抬高1厘米”,那么,请设想李庄案子中,如果持枪的法警对法官祷告说:“判个缓期吧!”……搞笑不?说话不腰疼的“地位关系”差异一目了然!

所以,我觉得于其让士兵枪口抬高,(查了一下,似乎没说那句话),还不如希望士兵放下武器,或者调转枪口……这就是我以前写葡萄牙军人、写苏联阿尔法部队的原因,而不是用“枪口抬高1里面”或“鸡蛋高墙”那样的“泛滥于纸面及网络的文艺性戏谑台词”。 :)))

另外,为什么我们要把希望寄托在没有受过教育的普通士兵身上呢?为什么不一层一层把责任追到指挥官那里呢?我说一句疯疯癫癫的痴话,我们为什么不寄希望于彭德怀“弑君”呢?或周恩来“弑君”,或陈毅“弑君”……不都是传说中热爱人民的好干部吗??

戏言,戏言,:)))
侃-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期盼太高了一点。现今的某地,只要能“枪口抬高一厘米”就足矣!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近日有网民在微博实名举报黑龙江一国企高层,涉利用职权收受关联企业贿赂等违法问题,更爆出该高层挪用公款消费,多次与爆料网民的妻子到酒店「开房」。有关发帖更附上举报信和当事人出入酒店等的相片,随即引发热议。
名为「刘春生123」的网民在上周二(11月26日)发布贴文,指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总经理赵岩,「利用公款泡我老婆,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刘指出,与胡姓妻子带着孩子从农村到哈尔滨市经营烧烤店。但近期发现妻子消费国外大牌化妆品和服装,不禁生疑;事后发现妻子与烧烤店熟客赵岩赴酒店开房,酒店职员甚至表示赵、胡2人更是常客。
据刘举报,赵岩在前年11月自称是「人保老总」,在烧烤店存2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39万马币),表示以后定时在店吃饭,并以哈尔滨百丰汽车销售公司的名义开具1万元(约0.6万马币)的餐饮收据;刘春生更将有关收据发上微博公开。
刘春生实名举报赵岩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肆意破坏别人家庭、收受关联企业贿赂。另指赵岩已年过百半,与妻子相差25岁,身为国企干部,将黑手伸向和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人,道德败坏。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就事件作出回应。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以前有一个场所,明面叫“xx会所”,实则是私企老板的招待官员的场所,一般人进不去,里面吃喝玩乐腐败一应俱全,里面官商勾结,猫腻太多,黑的白的混在一起,你能想象,什么事不能出现?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土豆-禾苗' 的评论 : 我家在哈尔滨,对那里官场上的事略知一二,太黑了,哈尔滨,黑龙江在全国属于落后省份,可是在腐败方面,可能是走在前列的,前副省长田凤山,被抓到监狱里,这些干部纷纷探望,还安慰他:不磕碜,(磕碜,东北话,丢人的意思)。

下面说的朱胜文的事,哈尔滨人人皆知,整人的岳玉泉,上头有尉健行,刘丽英,所以,谁也不抱希望,真实堪称现实版的“杨乃武和小白菜”冤案了。

现在是被整的是受贿少的,只要你有钱,往上送的钱足够,那么没有钱摆不平的,所以我说,中国的老百姓是真苦啊。黑龙江更甚,不说了,几天都说不完。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蓝天白云915LQB' 的评论 : 我一直记得蓝云姐以前的一个留言,在人家那里的。是说东北大国企,被红(官?)二代占为己有获得股份,并成为巨富;而企业底层员工则被遣散回家,食不果腹……最终好像是有人送了一些好肉,然后一家边吃边喝农药自杀……估计现在好很多了,似乎熬过了那个年头……??~~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股聋' 的评论 : “不是抓住冉阿让了吗?”

就是啊,一切都是秉公办事,依法执法……没错啊。有时想想,我们和他们的文明就是差100年啊;再想想,香港现在的司法体系可能就是香港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对港人而言,外籍法官远比党员法官更加可信,:((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uliwa' 的评论 : “那个时候知识分子保命的欲望都没有,比如老舍”

我文中特指《看完电影,我们便开始回忆各种小说电影以及现实中的“自杀”,当然,只是那种自杀,不包括战争状态以及迫害岁月中受辱者的自杀。》

那个县令李钟岳的自杀,为什么?是因为对过去干的事情的负疚呢,还是因为未来要被红卫兵们揪斗受辱?我觉得他是因为自己过去的行为而自杀。

文革中一大堆自杀者,基本属于“迫害岁月中受辱者的自杀”,甚至其中不少在被迫害自杀前往往还是一个迫害他人的……这点,或许也是我们无法正面记述那段历史的原因。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五湖以北' 的评论 : 就是,往以前找找还有很多,越往后越没了。
土豆-禾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姑娘山' 的评论 : “哭! 我要当坏人”

你还不够坏吗?让多少玻璃心们心碎一地了?不过在土豆看来,你比满嘴甜言蜜语的要好,好那么一点点,:)))
五湖以北 发表评论于
我们这个民族,敢自杀都在明末清初全自杀了
四姑娘山 发表评论于
真正的坏人都不自杀,哭!!! 我要当坏人。
wuliwa 发表评论于
那天读到流沙河的话,大概是说那个时候知识分子保命的欲望都没有,比如老舍。“他们那一代自杀的多,我们这一代自杀的少。为什么?因为他们接受的是旧社会的传统文化,还要做gentleman,把尊严看得很重。而我们这一代呢,建国初期我们还年轻,都积极地参加批评自我批评,习惯了骂自己,侮辱自己,因此更容易逆来顺受,更容易苟活。”(南方周末)
以前有士可杀不可辱。宁死不屈这样的话,讲气节。
现在很少了。
我觉得我不自杀是怕疼,还有想要吃的东西想做的事情还有关心的人。再说死总会来的,不着急。
股聋 发表评论于
小时候就特不理解 “法国《悲惨世界》中的警长的自杀”,不是抓住冉阿让了吗?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他们为啥不自杀?
钱学森,一个科学家,居然说亩产万金都不脸红,你能想象,他做了错事,照样坦然若素,怎么可能自杀?
郭沫若,儿子被迫害致死,不是照样写诗歌颂伟大领袖吗?
自杀的人都是没脸再活,良心发现,不要脸的人,没良心的人不自杀。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他为什么自杀?
一位海归的先归者大起大落的结局,写出来或许能为后归者借鉴。他就是被迫害致死的哈尔滨前副市长朱胜文。

朱胜文是七七届大学毕业生,农民的儿子,最早的海龟,本来他的雄心是要把他的母校打造成“哈佛商学院”,后被领导发现,硬提拔为哈尔滨副市长。在任职期间,为哈尔滨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这使得他在民众中口碑高耸。

朱胜文从不巴结后台,认为要靠本事和业绩讲话。他一向近君子,远小人,仗义而鄙财,恃才傲物。比如,他担任副市长六年之久,四口之家一直住在不满七十平米的三间公寓,多次拒绝了分配给他的豪华市长楼。在后来他遭暗算,成为所谓腐败典型时,专案组成员根本不相信这是他唯一的住房。这都是后话。更重要的是,例如,在朱胜文任副市长期间,黑龙江省新来了省委书记岳岐峰。当时各级领导都纷纷前去拜见,但朱胜文竟然是市委领导中唯一没有去的。

在一个物欲横流,官场为赌场的时代,朱胜文的想法,作法显然是可笑的,更遭人嫉恨。但他的厄运始于1995年的某一偶然事件。
在一次例常的上级财务审核中,审计人员发现哈尔滨社会劳动保险基金中有一千六百万元巨款不翼而飞。经查证,这笔巨款是被借给了一家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
这是严重违法国家政策的犯罪行为。朱胜文奉上级指示追查过程中,发现批准这笔贷款的人是主管公检法的副市长岳玉泉。
更为严重的是,名为聚兴公司的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濒临倒闭,根本无法偿还这上千万贷款。但朱胜文蒙在鼓里的是,其实市政府的其他主要领导都知道这件事,只不过没有人愿意得罪这位后台强硬的警察头子。
在当时的哈尔滨,岳玉泉被公认为头号地头蛇,黑道白道都玩得转,得罪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他的两个儿子在当地更是黑社会老大,罪恶昭彰,民众们都敢怒不敢言
这在哈尔滨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事件,但岳玉泉的地位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岳玉泉向来不把朱胜文放在眼里,非常嫉恨这类突然受到重用的知识分子,这在市政府是人人皆知的事实。
如今朱胜文胆敢调查他非法挪用据巨额公款,这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朱胜文的调查还没有开始,另一张罗网已经在自己头上张开。
1996年,中纪委根据揭发检举,下令哈尔滨调查国贸城总经理张庭蒲腐败案,并成立了以岳玉泉为首的专案组。
张庭蒲在被捕后,受尽酷刑折磨,处于崩溃边缘,到了专案组说有什么罪,就认账,让咬谁,就咬谁的地步。
据接近专案组人士透露,张庭蒲当时是咬遍了所有省市主要官员。但令专案组最感兴趣的,只有朱胜文。在诱逼之下,张庭蒲编造出自己曾经给朱胜文受贿七万元的弥天大谎。
很快,朱胜文被秘密逮捕了。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包括家人在内的外界无人知道他被关押在何处,是死是活。
从第一天起,专案组便使用各种各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来逼供诱供,旁敲侧击,让他“坦白”同张庭蒲的关系。
不明真相的朱胜文开始努力解释自己的清白,结果随之而来的便是电击,坐老虎凳,蒙头暴打,上绳(用麻绳捆吊)。
最终竟然被秘密押解到北安监狱死牢中,并警告他,不承认,就是死路一条。专案组成员还提醒他,如果他死了,那便是畏罪自杀。朱胜文选择了招供。根据专案组的提示,他承认两次在办公室接受张庭蒲共七万元的贿赂。但是朱胜文却设计好一个圈套,以备在法庭上彻底揭露专案组的暴行。
因为是编造,张庭蒲和朱胜文在所谓受贿问题上的口供根本驴唇不对马嘴,尤其是在具体的受贿时间和地点上。朱胜文在被迫编造自己的罪行时,有意选择了两个日期,并被专案组接受。

实际上,这两个日子,朱胜文根本在外地办公务,不在市政府上班。这是市政府日志上明确记载的,有案可查。这后来给了专案组致命的一击。
1997年11月21日,法庭开始审理朱胜文一案。专案组根本没有料想到的是,朱胜文抛开律师,慷慨陈词为自己辩护,逐条驳斥对他提出的指控,并详细揭露了专案组酷刑逼供的暴行。
在张庭蒲受贿指控上,他明确指出,这是彻头彻尾的栽赃陷害。朱胜文说,专案组需要的只是认罪,因此对受贿日期时间这样的重要内容都根本不屑核实。
他还提出让岳玉泉回避此案的要求,揭露此人是为了掩盖自己非法挪用公款,而打击报复。旁听的许多人回忆说,朱胜文当天在法庭的表现,令人肃然起敬,多次博得掌声。
他的陈诉,使得专案组和法庭乱作一团,不得不宣布休庭。朱胜文后来将法庭的陈诉写成近万言的申诉书。
这份申诉书后来广泛流传,引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特设组织的高度重视。1998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将朱胜文一案写入年度报告,要求中国政府进行调查。
国际司法界专家后来评论说,在一个法制国家,朱胜文的法庭的陈诉足以使自己被当庭宣布无罪释放。但在一个专案组说了算的国度里,他无疑是自取灭亡。
休庭后的法庭没再开庭。1998年3月对朱胜文作出无期徒刑判决。据报,专案组提出判处他死刑,但未获最高当局批准。经上诉,朱胜文后被改判17年徒刑。
就在他刑期过半,申请病保之时,传来他于12月29日在狱中突然死亡的消息。官方的解释是,他跳楼自杀。但是这其中却充满了疑点。
有人甚至说,这是政治谋杀。无论朱胜文死因如何,都可以断定,他是被逼迫致死。专案组的人都清楚,如果朱胜文最终冤案得到伸张,那就意味着他们政治生命的结束。因此,让他永远闭嘴,可能会延迟那一天的到来。
一个先归者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我想说的是,现在有人把朱胜文的死因仅仅归咎于某些个人的恩怨上。
但是在更深层次上,则是在一个司法腐败的国度里,任何人的权利,甚至连高官的权利,都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河殇》中有句名言,在一个保护不了老百姓权利的国家,最终也保护不了它的主席。作为一个海归派,朱胜文仅仅想到的是振兴经济,实现个人才干。
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是,这蓬勃发展的经济大潮并没有丝毫提高个人的权利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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