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咋舌的此间各种公司里的低效率、低素质的经办人员, 令人不堪其扰!
在买了新房子,卖去老房子之后, 首先需要办理的是水电煤气和其它各公司账户的重建以及原先房子账户业务的切断(停止)。
4/10,去电办理好了在新址建立煤气户头以及自动扣款的事宜。 5/15,去电要求将已卖的原住址的煤气供应停止。不料到了8/ 28,新址的煤气供应被突然切断了,去电查问, 说是我们没有付款。这真是奇了! 明明已经连上的自动扣款为何不运作? 但这根本就是一个说不明白的事!此间办事人员的素质之低, 几十年来是司空见惯了的,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说辞, 当时吃了这个哑巴亏,只能按照煤气公司的无文字的口头规定, 老老实实地付了重连费($50)与所谓的押金($175, 据称在12个月后可退),无可奈何,自认倒霉完事。
亡羊补牢,当时立刻再次重申需要建立自动扣款, 并且当时被口头告知以及多日后的书面来信告知 - “ 自动扣款已经落实 ”。不料到了1/2, 发现煤气又被再次突然切断了!可巧那几天特别冷, 家中空间又特别大,没有暖气,冻得够呛。再次去电联系, 又说是没有付款,他们无法收到云云。这箇中的扯皮辩解, 自是一套又一套,洋洋洒洒,此等无赖话语,自毋需详述其细节。 可问题是, 关于自动扣款的conformation的来信是你们煤气公司寄 来的,既然如此,为何还会发生这种事情?于是,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又是反复的扯皮不止,没完没了。没办法,为了重连, 只得再次在1/3付了重连费($50)与押金($25), 但是煤气公司还没人马上过来,直拖到1/6才重新连上。
一气之下,遂于1/6 向BBB ( Best Business Bureau )发了一封控告函,1/16,煤气公司某代表即来电联系,电话上 自然互相又是一番口舌,经过多次互相电话交谈,最后直至1/21, 对方终于同意取消这第二次的重连费与押金(但是不退第一次的), 这也只能这样了,尽管他们拒不承认己方的过失,但作为一种让步, 能退还第二次这些无理的扣费,也总算是差强人意了。
扯皮的 bill 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这已经是第二次与BBB控诉与交涉了,第一次是在2001年, 也是买了新房子后,因下水道质量上的保修问题( 当时造房公司无理坚持说不是他们的失误), 因而愤然向BBB控告造房公司(builder)。 这BBB虽然不具有丝毫法律效力,但是它却有责任居中斡旋调解, 以使双方达成协议而避免互相对簿公堂。
可恨的此间个别 utility 公司里的那些无能至极的经办人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