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上学期间,我被偷两次。一次是我父母从南方托运给我的崭新女式飞鸽牌自行车,我骑了不到三个月就在我住的宿舍楼下被偷。破案后,我被告之与一个盗车团伙有关,但自行车先是被卖到了河北,后来,不知流落何处,追查不到了。那次被盗虽然伤心恼火,但没什么特别的心理阴影。
真正恐怖的是第二次被偷,我放在床头的小收录机被从窗户跳进来(我的宿舍在一楼)的小偷偷走的过程。那天晚自习期间,我从教室回宿舍取一本书。一打开宿舍门,看见一个青年男子一只脚踏在靠窗的桌子上、一只脚踏在我的床上(我的床靠近窗),一只手拎着我的小收录机。我们俩都很意外看到对方;站在门外的我被吓得大叫一声,立即就将门关上。后来,宿舍楼同层的同学说她听到了我的叫声,一种非常惊恐的声音。当时,宿舍楼同层有4、5人来到我身边,关心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我颤抖着将所见到的一幕告诉了她们。其中一位高年级女同学对我说:“你傻呀!将自己关在门外,将小偷留在室内,这不是给小偷创造机会吗?”听了她的话,在这几位同学们陪同下,我赶紧打开宿舍门,朝里一看,已不见小偷的踪影。我的小收录机也不见了,那是我们宿舍唯一被偷的物品。估计小偷当时看到我,他也感到很意外,就赶紧溜了。
不知是哪一位同学报了警,很快有校方保安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到达。他们从靠窗户的桌子上以及我的床单上取到了小偷留下的脚印。破案后,我被告之那小偷是贯犯。虽然找到了小偷,但我的小收录机却一直没找到,不知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