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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武汉病毒所抢注美国药物的使用权专利
2020-02-05 07:08:07
陈立功的文学城博客:驰纵骋横,谈今博古,飞花扬月,行文交友
如何评判武汉病毒所为美国吉利得公司发明的药物申请在中国的使用权专利。这需要了解人类行为的恰当性。
关于人的行为的恰当性,可以举个例子。假设一小孩落水,你从水边经过,但你不会游泳,你决定不下水去救他,而是选择打电话报警。当然,等救援的人来时,小孩已经淹死了。你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吗?当然不应该。如果你不顾自己生命危险去救他,结果他得救,不论你是否被淹死。你都是高尚的,就应该受到赞美。但是,如果你既不下水救,也不打电话报警,那么,你就失当了。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受到某种道义的谴责。
那么,说到武汉病毒所的药物专利一事。事情应该是这样的。自武汉肺炎发生后,病毒所一直在参与这一病毒的研究,自从确认了它是一种新冠状病毒后,应该会搜索过全球药物专利系统,并发现了吉利得公司发明的一种能治疗埃博拉冠状病毒的药物,但是,这个药物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知的冠状病毒并不包括武汉的新冠状病毒,所以,虽然它的专利授权是“广谱抗冠状病毒”,但其广谱之权益仅仅局限在申请前已知的那些冠状病毒。它不能在没有获得专利审批之前主张对武汉冠状病毒的治疗使用权。于是,武汉病毒所于1月21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使用这种药物配合另一种药物治疗武汉肺炎的专利并得到批准。这意味着吉利得公司以后要想把这种药用在中国,必须得到武汉病毒所的认可和授权。由于武汉病毒所有了这个专利,可以据此和吉利得公司讨价还价,争取到自己的一部分利益。
从吉列得方面来看,它对该药物拥有化合物分子式的结构发明专利以及抗一些冠状病毒引发的疾病的专利,但是,却没有抗武汉病毒的专利。正是因为它知道自己的药物使用专利并不包括这个新病毒,所以给了中国一个“暂时免费”的建议,但这个建议不意味着它今后不会在中国申请治疗武汉肺炎的使用专利。如果等到它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时,那就一切都晚了。它将获得全额利润。
正是由于武汉病毒所抢得先机,吉列得一定后悔得来不及了。所以,我只能说,武汉病毒所这次干的太漂亮了!病毒所应该是检索过美国专利的数据库才发现了吉利得的药物瑞得西韦(Remdesivir),于是抢得宝贵的一丝先机。当然,武汉病毒所目前提交的应该是一个专利申请意向,应该还缺乏完整的数据支持。这可以在它随后提交的正式申请中予以补充。我们不妨期待之。
专利权的主张是非常细致的,不是申请人或专利拥有者想主张什么权利就可以得到什么的。那些在道义上指责武汉病毒所抢注专利的人,可能都不明白专利的含义,恐怕也没想明白商品经济的真正含义,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商品经济,它是各方利益的博弈并达至某种平衡。
最后,由于武汉病毒所的专利主张,中国有了很大的主动权。一是阻断了吉利得在中国申请该药治疗武汉肺炎的专利的通道,另一方面还可以自己开发新的药品,从而有机会打破吉列得的知识产权垄断。
peterdu 发表评论于
2020-02-06 09:40:23
悲哀,如果在当初处置病例的时候这么积极,何必当今如此!难道是我真的离开大陆的时间太久了?人们为了钱这么没有底线?这么多年的到底大陆还留下了什么?
Feiyan2020 发表评论于
2020-02-06 00:27:57
微信群看到下面这篇文章,转来大家看一下。有异议,就事论事。请好好讲话,不要骂人。
看来真的要科普一些有关clinical trial ,不知不为过:
1)这个investigational medicine在临床上治疗埃博拉的效果不明显,
2)任何临床试验的药都是免费的
3)治疗病人的医生是医院的医生,制药公司提供investigational medicine
4) 通常制药公司付费给医生和病人
5)不做临床试验,investigational medicine 就不能被批准上市成为药
那个还没成为药,不能上市,不能买卖。还有,还没有足够数据证明对大多数病人有效又安全。所以要做clinical trial。服了您们了,药厂不做临床试验,就不能得到批准,不能上市 to meet patients’ need。所以,此药用于新冠肺炎是美中双赢。
心有结千千 发表评论于
2020-02-06 00:15:43
好意思为武毒所这种行为洗地的, 可不可以麻烦你不要称自己为中国人? 因为你要是中国人, 我就羞于承认我是中国人了。我们老祖宗很早之前就教育我们,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世界上除了钱, 还有我们应该在意的东西, 那就是良知和道德。不然我们生活的社会就太让人绝望了
田间地垄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20:01:43
两个字:放屁!
行道堂主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9:49:04
土共独裁邪恶本质已经暴露无疑,再次隐瞒疫情祸害老百姓,危害全世界。
Zucker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9:21:11
特不厚道,好像作人没底线。
爱吃荷包蛋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6:24:25
你举的小孩落水的例子和抢注使用权专利之间看不出有什么类比性。在文中举这个例子一点用处也没有。
19428182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4:57:36
Even you can apply for the patent, but you lost the basical morality of human and let the world to see your true face clearly.
小飞小飞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3:19:46
可恨的不是药物所抢专利,可恨的是药物所代表政府抢专利。大难面前不是积极救治病人,而是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以致于我现在都相信武汉病毒是有人恶意出漏!
諸葛就是不亮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3:02:57
武汉所1月21日就申请,而美方1月26日才给患者用,他们怎么知道的呢?难道真的是武汉所人工合成的病毒,所以对这些知道的更清楚。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2:46:52
这属于保护性的抢注专利,而且也不是对于药物申请专利,而是关于药物的一项具体用途。这种专利对于中国并不能带来任何利润,因为仅限于中国,自然无法从外界牟利,但可以防止任何中国以外机构或者公司在中国利用病情牟取暴利。
而且仅限于武汉病毒的应用,也就是并不阻止药物生产商在中国用于其他医疗目的而盈利,因此明显是针对武汉病毒的防卫性目的,而不是通过侵权而获得利益。
对这件事评论的很多人我想并没有申请专利的知识,甚至弄不懂这不是utility专利。这个药并不是为武汉病毒制作的,这也是有可能申请这个专利的原因。这个专利与药本身没直接关系。
侃-侃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2:17:27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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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默克公司在89年将最先进的重组乙肝疫苗技术以700万美元转让给中国,是有两个背景的:
一是中国在这之前的70年代已经启动了乙肝疫苗的研发项目,但一直到1986年,中国的乙肝疫苗虽然研制成功,但是仍不具备大规模生产的能力,疫苗接种率非常低;二是中国当时是世界乙肝大国,平均每10个人里面有一个乙肝病毒感染者,每年2000万新生儿的感染率也接近10%。
88年秋天,中国政府刚去美国谈乙肝疫苗的引进时,默克公司本来是想直接卖疫苗给中国政府的,一只乙肝疫苗在美国的售价是100美元,作为乙肝大国的中国,得是一个多大的市场啊。但谈着谈着默克公司发现,中国那时候全民免疫体系还非常不完善,乙肝疫苗在中国不是免费接种项目,他们卖给中国政府的疫苗,普通人用不起。
于是默克公司最终决定将疫苗技术当作一件礼物,以象征性的70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事实上,默克公司这个举动不仅意味着放弃了专利费和中国市场的巨额利润,甚至象征性收取的700万美元,连培训中方技术人员和支付派遣到中国的专家费用都包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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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off_zhang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2:11:20
下流无耻没底线
justforfun123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1:55:22
一个小丑做的事,自有一群同样的小丑出来帮忙抬轿子。
可惜了。五毒所这次非常可能折损了名誉,专利申请的批准可能也不大。毕竟,这个专利的“发现”没什么创新性。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0:52:30
回复 清漪园:应该不是这个例子。是一种为过敏人群制作的含特效药物的注射器,一次性使用的。你说的是另一个类似的例子。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10:50:11
这个案例可以引发一种思考。从纯逻辑推论来说,我们可能到了一个新的时代,隐秘无痕的致命病原+威力无比的特效解药及其对人群的无差别攻击性,可以令传统火力武器失去抵抗意义而迫使一国及其人民屈服。这应该就是生物战的一个基本原理。但这可能是所有人的噩梦。但愿这样的时代永远不要到来。本推论无意指向任何特定的对象,仅仅只是一个纯粹的理性思考。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9:51:15
楼主举的例子是不是说Daraprim这种药?,那家医药公司被一个叫Martin Shkreli的王八蛋收购后,就把一片药的价钱从13.50美元提到 $750一片。
事情在美国媒体上曝光后引起大哗,谴责责骂声一片,他被荣幸地冠以 "the most hated man in America"的头衔。此君长相猥琐,当时网上,报纸上到处都是他的照片,他如丧家之犬,声名扫地,臭不可闻。后来他被判刑,还被罚以巨款,但不是因为漫天提升的药价,罪名却是他做金融时犯的事。这种坏蛋在美国不会被誉为英雄的。
playnice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9:47:31
鼓励这种行为的人的良心是没有了。提倡这种行为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大家就天天尔虞我诈,空对空好了。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9:34:48
明白了,可是怎么还是觉得武汉病毒所是明火执仗的强盗呢?他们毕竟没有什么付出,只是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而已。中国公司若这么干,过十年若再爆发另一种冠状病毒,还可能有外国公司慷慨送来临床新药吗?老祖宗的教训都忘了:辱人者,人恒辱之。
相信武汉新型冠状病毒会跟其他所有冠状病毒一样,随着天气热起来就会消失,届时,就算吉利德公司想垄断在中国的药价,也没啥人需要了。
tonyecomm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9:25:42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以外还有道德, 还有良心。你也引用了美国涨价的例子。法律上他完全可以做,为什么被迫降价,这就是因为他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替不道德的事情找冠冕堂皇借口, 我不觉得是合适的。引用你的文章所叙: 如果病毒所既不在别人实名举报的情况下调查有没有病毒泄露的,也不踏踏实实找治疗冠毒的有效疗法,反而投机取巧,争名夺利,这个时候就应该受到某种道义的谴责。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9:17:47
回复 老上不来:这有点可怕。也许,这个病毒是有人玩出来的。如果一家公司同时玩病原和特效药,那就是所有人的噩梦。
老上不来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8:58:38
“化合物专利是药品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专利,而实际上瑞德西韦的化合物专利在中国造已经申请注册,查询可知吉利德科学关于瑞德西韦在中国的化学物专利申请号CN103052631B(用于治疗副黏病毒科病毒感染的方法和化合物)。申请日为2011年07月22日,公开日期是2015年11月25日,该专利已经获得授权,到期日为2031年7月22日。” 转发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8:39:00
回复 '臭老王' 的评论 : 你是否打算漠视吉利得在中国提交用该药治疗武汉肺炎的专利呢?如果它以后随心所欲提价怎么办?现在它给了很低的价给你用,是因为它知道自己的专利权不涵盖武汉肺炎。也许它想用这一招麻痹中国方面,暗地里则积极准备在中国递交专利申请呢。到了那时一切就晚了。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8:35:32
回复 枕寒流 :美国以前有家制造过敏急救注射器的公司,这个急救注射器一直售价约$60,后来有个人收购了这个公司,把价格一日之间提到近$700!这已经不是销售行为了,而是近乎于抢劫。后来受到舆论的强烈谴责,才被迫降价到$200多。这就是专利独享对所有人的意义。
臭老王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8:33:20
人家生产的药,美国用于第一人有效,给你来做第几期的实验,你还没做就强注专利,我听来怎么都是华春莹小妹说的“不厚道”
枕寒流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8:28:25
谢谢解读!吃瓜群众看得眼花缭乱。不是自己开发的药,人家看我们受灾,好心提供的,咱就抢先注册啦? 人家开发的不该赚到吗?非常时期,武汉病毒所实践了一回无毒不丈夫。这良心,这底线,这迅雷掩耳之势真令人叹为观止啊。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2020-02-05 07:50:47
补充一点。如果说武汉肺炎病毒被确认为此前已知的冠状病毒,例如SARS病毒,而抗SARS病毒已被吉利得主张了专利权,那么,就没武汉病毒所啥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