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才

《女子无才》

  女子之于文字,于古盖有所用之,《周官》载有女祝、女史,另有女巫等以职业为学;《春秋》称赋事献功,即为女人职业。历览《春秋》载诸侯夫人,大夫内子,善为诗赋,斐然有章。女子奇慧如蔡琰、班姬者,诗赋以寄兴,著述篇什,终得传者十不一二。自唐宋以降,女子诗文传篇者则更寡。

  孔子云:“不学《诗》,无以言。”圣人本意,乃施教化于男女;又云:“女子与小人难养”。两相比对,似一杆二枝,同喉而异曲。后儒遂窜张附会,谓妇人既成女人身,则须守妇道,磨砚非是,金针有功,云云。

  李义山《杂纂》曰:“妇人识字即乱情,尤不可作诗。”以义山之诗法较之,其本家词人易安居士几近“淫情名媛耳”。王灼似有会意,其《碧鸡漫志》诋诃李清照不吝笔墨:“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光新,姿态百出,闾巷荒淫之语。自古搢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忌也,闺房妇女夸张笔墨,无所羞畏。”李清照未尝善词而“羞畏”,有幸“学诗漫有惊人句”焉。

  不幸之有才女善诗自责而书面认罪者,朱淑真《断肠诗集》自责篇:“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复而有断然焚诗者,孟昌期妻善诗,一日忽曰:“才思非妇人事,”遂焚其集。亦有与娼妓并举者,周亮工《书影》载其父作《观它四十年吉祥相》云:“世家大族(女子)一二诗章不幸流传,必刑于释子之后,娼妓之前,岂不可耻!”《红楼梦》薛宝钗告诫姑娘们:“女子无才便是德”,然又言:“做诗究竟也不是男人分内之事”。宝钗以己之矛攻己之盾,足证曹雪芹抑男扬女托梦红楼,其思想终不脱矛盾之情状。

  考索史书,使女子愚妄而形成礼教始作俑者应是《大戴礼记》,其《主言》篇曰:“教者,治民之本也,------民敦,工璞,商慤,女憧,妇空空。七者,教之志也。”教民之志,反使女子空空无知无识,尤今世之“洗脑”然。

  女子无才为德,中西陋俗类同,持论大抵相合。十七世纪法国文人尝言:“宁可妇人满脸胡须,不愿妇人诗书满腹。”英国小说家拉维斯附和曰:“女子当多用针线,不得握笔。”更有甚者古波斯人以女子作诗比母鸡司晨,谓“牝鸡长鸣,当断其喉”,嫉恨之力,罕伦比也。

  古人思君怀友,多托男女殷情,所谓《诗经》忧愁幽思,亦不得已而托焉。强悍男子体而心甘投胎女儿身则已成宋词套版,及至滥用矣。 女子无才为德,赋诗则而淫而罪,男子遂乘虚而入,装腔作势,洋洋大观,“女子无才论”殃祸如斯也。

  夫天地辽远,降人灵秀,与人禀赋,初不择于男女,同为人,则同性(本质),世间大书皆教人以正性,明善,修身,齐家之学,岂徒专为男子设哉!江河之凝雨露,草木之发英华,山川之洗珠玉,虽圣人未尝不揖让也。女子露才本不可遏抑,然竟至于此,人心风俗,流弊不可胜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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