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回忆录
青山
陈凯歌
1969年春天,我离家远行。临别的时候,一位不走的朋友打开地图,手指在上面走了很久,终于抬起头,把帽子往下拉了拉,问:你肯定那儿还是中国吗?
这是一片青绿的大山,在云南省。云南在中国的西南,这片不平的绿色又在云南的西南。这儿,常有老挝人或缅甸人走过来,寻找他们走失的牛群。从边界零号界碑算起离北京就五千公里;西南部边境外边,越南人正在和美国人打仗。在我的行装中,有十袋特大号的牙膏,五公斤糖果和一木箱书。书,在我去当兵时全部遗失了;糖果后来在亚热带的草舍中迅速融化,引来了大群的蚂蚁。我把糖果放进杯子,冲进开水,我知道这涉嫌杀生,可我的健康需要喝这糖水。牙膏却用得很慢。如果每天刷牙一次,一袋牙膏我可以用十个月。为了思乡的缘故,我一日刷牙三次。可我当初买这么多牙膏却是因为再也不想回家乡了。事后我认真地意识到,好像有人替我决定了似的,我在北京时就把十袋沉甸甸的时间事先买了下来。包括当兵在内,我一共在云南待了七年,如果保持每天刷牙一次的习惯,我应该把最后一袋牙膏带回北京;另一袋正好用到一半。这七年中间,我回过两次家。我暗自庆幸:有人比我待得更久,只回过一次家或者没有回过家;还有的,回老家了。
识字的人,受了书的感动,无论中外,简朴地走到民间,特别是乡村,教书、疗病、宣教、解难,尽力为大众做一点事,自古就有。孔夫子和耶稣都做过,后来者,更是绵绵不绝。他们中间,成功者得了荣誉,失败者得了敬意,贡献生命的,被称作圣人。他们的决定不得自任何人的命令,所以不是为别人才做;他们的行为又给别人以福泽,所以也不是为自己才做。这样的人,总是少数。而在60年代末期的中国却有大批城市青少年在多数不自愿又没有选择情况下,以军事动员的方式被送到偏远的乡间。用毛泽东本人的号召来概括,就是:“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这个口号发表于1968年12月。在此后十年的时间内,总数两千万以上的青少年从大小不同的城市走向农村,这场被官方正式称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运动,是毛泽东晚年最后的创举之一。研究他的动机,第一位的仍然是他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天国”设想,但自文革开始越发不可收拾的一局乱棋之中,此时的“天国”已只是劫后残梦了。更实际的考虑是,红卫兵已成历史,热情已经消退,大群迷惘的青少年聚集在城市中无事可做,而国家又没有可能为如此庞大的人群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毛泽东的眼睛转向了远阔的农村,那里是他出生和成长的地方,也是他充满光荣回忆的梦乡。他让两千万学子到广阔的农村去锻炼。他们去的地方大都是中国最边远或最贫穷的地区。
对于这场运动,说痛苦,说悲壮,说忧伤,说升华,都有之,没有定论。因为牵扯的人数过多,空间过于广阔,产生了无数或悲或喜的故事,是免不了的。有多少故事就有多少看法。一般的看法是:这些年轻人多少受过教育,他们的知识背景和本身低下的社会地位之间,热情的幻想和严峻的农村现实之间,产生冲突,造成了精神上极大的不平衡;加上生活中无数变数,包括体力上的磨砺,使他们成为当代中国最活跃和勤于思考的一代,他们有求变之心,也有应变之力,是可以寄托未来的。历史总是有得有失。这场运动虽然不是民族文化意义上的进步,但是,剖开细看的,反而是所得。
最忙碌的地方是北京火车站。每天都有几千人从这儿离开,更多的人来送行。送行的人也许明天就走,走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于是都哭。大家抱在一起,围成一圈,唱俄国革命的旧歌:“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穿起军装拿起武器……”,“再见吧,亲爱的故乡,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哭得厉害的,是送行的人;走的,反倒笑了。对厌倦了城市的年轻人来说,远方即自由。我曾当着朋友母亲的面,把两条香烟塞进车窗,他的母亲却没有现出对少年吸烟的一贯愤慨。
我走的时候,来送的有父亲和少数几个朋友。我的大多数朋友和同学都先我离开了北京,从军或者去了农村。另外一小部分留在了北京的工厂或矿山,是当时最幸运的。没有被分配的,家中大都有问题,不能当兵,也不能去工厂,农村也不太愿要。我就是其中一个。眼看朋友们纷纷离去,我心里就有一点慌,知道不能靠学校了,就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下,决定去云南。我们直接找到来北京的接受人员,一说,竟然成了,因为我们几个都会打篮球。决定之后,我才告诉母亲。她沉默了良久,才点点头。她的想法很实际:反正要走,不如去个稍好的地方,云南比北方暖和,去的地方是农场,领工资,而且可以吃到米。17岁出门远行,我第一次看到父亲的泪水。三十年前他独自离家时,比我大两岁。车轮转动的时候,他跟着列车小跑,直到站台的尽头。我刚刚跟他握过手,他的手比农人的还要粗糙,这是劳动改造的结果,我向他最后挥了挥手。他站在站台外面的阳光中,渐渐变小;铁轨很亮,耀眼,通到很远。直到这时,我的泪才落下来,像刚刚滴进去的眼药水那样多,那样不真实。我不知道前面是什么,而来的地方已不堪回首。我想忘掉的,在我还没离开的时候已经忘掉了我。在我抬起脚的同时,心里却一下子空了。
火车上的四千公里穿过了八个省、市。我头一次看到了黄河、长江、高原和古旧的小镇。不白的帆驮起风,慢慢驶进苍茫;不毛的山坡上,突然闪过一方绿色,像一幅画挂在墙上;一个农人张着嘴,呆看着驶过的火车,身后的乱云红得像打翻的酒坊。当我走下列车,看到一个无人过问的小姑娘浑身泥污、头发蓬乱,站在一地的泥泞中放声大哭,我知道生活这才开始了。四天的火车之后,又是四天的汽车,山路绕来绕去,像一个曲折的故事,到达目的地景洪天已经黑透了,天空中飞满了萤火虫,让我们以为是个童话世界。这个错觉保持到了天亮以前。
我们的农村就在景洪。景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一县,县城又是州的首府。傣族是少数民族之一,住竹楼,种稻米,女人着彩裙,善歌舞。这里过去是王国,很少发生战争,是信奉佛教的和平的农业民族。1949年,国王一家去了北京,不再回来,此后汉人渐渐多了起来。傣族的男人们少小时,就必须出家为僧至少两年,披上桔红的袈裟,在寺庙中诵经礼佛。诵经就是识字,所以出家实际就是最初的启蒙教育。又都住在一起,在佛的光辉下集体认识了本民族的文化。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和史诗,人人都腰挎长刀,却只是为了生产和防身。水,是这个民族性格的象征,他们的传统节日就叫“泼水节”。4月里的一天,头上簪着玉兰花的傣族姑娘盛装了,把满罐的清水泼到来客和家人的身上,祝福幸运吉祥,满街都可以看到浑身湿透、笑逐颜开的人群。男人们则在澜沧江中竞赛龙舟,放起叫做“高升”的礼炮。文革一来,佛教被禁止,“泼水节”也被作为迷信活动,取消了。
农场分成许多分场和生产队,只有创建很早的分场才有瓦房,其余都是草房,散布在几百平方公里的绿色中。农场的工人大都是本省或外省的移民,原来都是农人,却被称为“老工人”。说是农场,却不种粮食,种橡胶树。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西双版纳地区,由西藏高原挡住了南来的次大陆季风,造成常年温润的气候和丰沛的雨量,一年只分旱、雨两季,无霜,适合热带作物的生长,尤其是橡胶的理想家园。橡胶是中国紧缺的重要物资,早在50年代政府就规划建立了大规模的橡胶园,到1969年,这项建设达到了高潮。
我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农场最边远的生产队。分场新建不久,北京的来信要二十天才能送到。如果要去景洪,除了走路,只有搭乘运货的拖拉机,清晨出发,下午可以到达,所以,谁要去景洪,是一件大事。除了《毛泽东选集》,我们从队上得到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把锄头和一把砍刀。工作很简单,就是走上山去,把眼前看得见的一切都砍倒,不管是大树或弱草。锄头或砍刀的木柄,是直接从山上砍来的,最初是象牙白色,扎手,后来渐渐颜色变深,变成貂皮色,也慢慢变得光滑可爱,这时就快要断了。断了换上新的,重头再来。锄尖和刀刃也磨得小了,月牙一样细细地闪着光。手心上的皮肉先是翻开;——有一次,一个下山的知识青年为过客指路,吓了行人一跳,以为他刚刚杀过人所以满手的血;——后来愈合了,变成厚厚的茧,黄色而透明,可以看到留在里面的刺,好像琥珀。不愈合的,流出血水,越是疼,越要撕掉那层皮,和爱把指甲啃出血的孩子一样。这时候上山砍树,手心就会和木柄血淋淋地贴在一起。不久,我们就可以赤脚在山上行走,或者用手指拈起火塘中的炭点烟。
我们领到一张方方的纸片,上面画了格子,贴在一块小木板上,每天开饭的时候带到食堂,炊事员用圆珠笔划掉一格,表示这一餐你吃过了。饭在大锅中煮,先倒进玉米粒,等到煮开了花,再倒进一些大米,一起煮熟了。开始时还有人把玉米粒拣出来喂鸡,不久就饿慌了,反而偷鸡食,夜里煮了吃。蔬菜很少,按说不应该;不会种,雨又下得太多,都烂在地里。没有肉,常常煮一锅盐水,撒一点切碎的韭菜,盛在碗里,有一滴油浮着,叫做“玻璃汤”。美食是把从北京带来的固体酱油拌在米饭里,还不满足,就加一点猪油。猪油是家里寄来的,凝在玻璃瓶中,上面封锡纸,煎制的时候放一点盐,不容易坏。决定放猪油之前,要想好久。有一次,我和队里的一位老工人因为受到野蜂的袭击,反而发现了一块生蜜。蜜深藏林中,厚厚的一块金黄,我们脸还肿着,就决定把它吃掉。边吃边把蜂蜡吐出来。才吃到一半,我的头开始晕眩,觉得自己变成了浑身长满了蜂刺的一只蜜蜂。我飞进厨房中喝水,之后甜甜地发着高烧,呕吐了一夜。没吃完的一半称了称,足足有三公斤。从此,当我看到报纸上用“甜蜜的生活”这样的字眼形容我们的时代,非常有同感。
云南山深林密,毒虫出没,是历来所称“瘴疠之地”。加上气候炎热,北来的人水土不服,常患各种热带疾病不说,全身往往出现斑疹,先是发红、瘙痒,接着就开始溃烂,开始以为是蚊子咬的。——因为没有电,油灯又太危险,晚上大家坐在蚊帐中,只好用嘴咬住手电筒,腾出双手来“啪啪”地拍打。因为成功率很低,而且房间相连,一幢草房中就彻夜鼓掌,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好像在看什么好戏。终于有人悟出了其中幽默,笑出声来,引得大家都笑,手电筒从嘴里掉在床上,“嘭嘭”地响,暂时忘了蚊子。——后来发现不对,不是蚊子的错,就在全身的伤口上敷浸了药膏的纱布,一时间,反倒真像是战场归来的英雄了。那时,大家喜欢打赤膊,穿短裤,伤好之后,一只只活像金钱豹。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竹子。尤其是盖房的时候,更要砍竹。砍竹要在雨季,旱季的竹子会被虫吃。竹子很难砍,因为是丛生,要砍就得一齐砍断,青青地扛下山来。削去竹枝以后,放在地上,用刀尖在竹身上纵着砍,最后一刀破开,开削去里面的竹节,就变成长方的一整片,竖起来就是墙,铺平了,就是床板。一节竹子,顶上打个洞,灌进米和水,再用芭蕉叶扎紧,丢进火塘,满室淸香,也好吃。常年和刀打交道,免不了受伤。经常有人白着脸从山上跑下来,捂着伤口渗出血来,用纸烟灰敷住,仍然渗出血来。我的手脚就有这么几条伤痕,日后和姑娘们吹起人生,有了本钱。
夜里躺在黑暗中,看得见屋顶茅草缝隙中的大星,听着远处林子里麂子凄凄的叫声,偷偷掉过泪,梦中全是故人旧事,想想天还要亮,心就发慌。我学会了抽烟,能把烟蒂倒卷进嘴里,再把燃烧的烟丝吐到地上。扣除伙食费,一个月可以到手人民币二十元,够买五条不错但不容易买到的香烟。我回家探亲,母亲拿住我的手就哭了。我再离开,朋友把普希金的诗写在我的本子上:“不要说玫瑰已经凋谢,……百合花正在开放。”我收下,致谢,没好意思告诉他,我的日子和玫瑰、百合都不相干。
在我们之后,陆续从上海、昆明和重庆来了更多的知识青年。其中大多数不过小学毕业,十五六岁,也算是有知识的人。每次来了新人,都要开欢迎会,说些“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话,照例赠送《毛选》、锄头和砍刀。他们的到来,使星期天场部卖米粉的地方更拥挤了些。在我们之前,队里已经来了一批知识青年,大约比我们早到几个月,一律是女生,来自北京同一座女校。一样上山,一样砍树,和男人没有什么不同,恨不得变成男人。美丽,仅仅因为年轻。可她们到底还是女人,就给男人居多的生产队添了许多快乐,特别是单身男人,很有些想入非非,不吃饭的时候,也有口水在嘴里响。我和她们中间的几个,成了很好的朋友,因为家庭相似,都有问题,似乎因此就更有话说。——薇,我却不认识。在我印象中,她很沉默,有一双固执的眼睛,短发,算不上漂亮。只有一次政治学习的时候,我坐得离她很近,她的眼睛一动不动,满是对面青山的影子。
我到生产队以后几个月,她就疯了。和我一样,她也是17岁。有人说,她不疯,因为在她的床下发现了一张被撕破了的毛主席画像,上面涂满墨迹。检举她的,正是同住一室的同学。事情就是由这个发现引起的。说她疯了的是医生,他确信薇曾经在北京看过精神病大夫。而她本人对这件“重大的反革命案件”的态度,似乎使双方的看法都加强了。她平静地承认事情是她做下的,看不出惊慌或负罪。她说,“我最爱的,是我爸爸。可毛主席把他送到农村‘五七’干校去劳改。所以,我恨他。”——双方争论不休。
——疯子不会说这么清醒的话。
——疯子才敢说这么不清醒的话。
都对。
——你认为她的话很清醒了?
……
说她疯不疯无所谓的是公安局。她被宣判为“现行反革命”,判刑三年,监外执行,强制劳动。在这之后,反对的人也同意她确是疯了;而以罪责归咎于疯狂的医生,改口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她就算是疯了。在一连串斗争会之后,她被迫迁入一个草棚单独居住。当地人对“反革命女学生”的好奇渐渐消退,她的故事对我们来说又过于平凡,几乎没有人再留意她的存在。到她真疯的时候,人们反而记不得她是怎样、为什么才疯了的,好像她从来就是个疯子。
因为森林,我们初到的时候,这里几乎还是一块净土。旱季,特别是冬天,大雾起自午夜时分,仿佛周天彻地的幔帐,遮了山林的睡容。清晨起身,如在玻璃球中行走,树影依次远近,浅淡不同,都远在梦里。樵夫的板斧,牧童的牛铃,湿湿地敲破广大的寂静,看是看不见的。假如此刻擦亮一根火柴,是蜡一样的小小一朵桔黄;定睛细看,有无数小小水珠抖动着跃过火焰,尖叫一声,又逍遥着去了。这时走上山去,在天地的一色中会欢欣到不知怎样安置自身才好,欢欣之余又顿生幸福苦短的无奈。往往,雾越大,天越晴得好,破雾的时候,几乎壮丽。先是觉得头顶一片暖意,像有一把金霜凌空撒下,接着,雾就融化了,快到人还没有醒过来,身已在灿烂中,世界新鲜得好像昨夜才刚刚铸好。夏季,多雨。有时还来不及从山上跑回队里,暴雨已过。站在高处一望,树都绿着,绿得各自不同;隆隆的残雷声中,天地间到处都是水珠滚落时的闪闪反射。地面的水洼,无论大小,都聚满了大群蝴蝶,翅膀颤颤地扇动,不飞去;雨水聚成细细的泉,沿着藤蔓流下,汇成一个个小潭;一弯弯小小的虹把潭罩住,手伸进去,就变成七色的了。更不用说天空中的大虹。夜晚,残存阳光不知何处去,徘徊徜徉,花朵一样懒洋洋地开放在一切景物的边缘,伸手却什么也抓不住。这样的夜晚在山路上行走,虽然提着砍刀,也会被认为天使了。
在林中劳动是一件辛苦的事。即使不砍树,走路也要带着刀,砍开纠结的藤蔓,防备草丛中的毒蛇。竹根腐朽的地方往往藏着巨大的蚁窝,不小心踏上去,会招来蚁群的攻击。山蚁呈红褐色,体型很大,列队爬过朽木时景象壮观。最讨厌的是山蚂蟥,虽不如水蛭大,但叮咬之后,血流不止,经常弄湿裤管。女人们尤其要穿上蚂蟥袜。砍树的时候要先看长势,才决定在哪里下刀。遇上黄梨等木,一刀砍下去,虎口震得生痛,而且要开很大的口子,树才倒下去。偶然碰到龙血树,不知轻重的生手会溅满一身鲜血般的汁液,树身又很软,犹如人的身体,寒毛会“嗖”地一下竖起来。
但是,在我能够用手中的刀砍倒一棵一棵大树的时候,我肯定了自己。我不再恐惧。千百次运动后的手臂鼓胀起来,血液在脉管中畅快地奔流,一种不仅是物质的东西在我的身体内暗暗生长起来,渐渐有力量。同时,一些过去同我深深重合的影子渐渐离我而去。我坦然起来,感到一阵轻松,犹如感冒突然间全好一样。人长大原来也只需要一个瞬间。我开始信任自己,那很像小时候打篮球,突然有一天能够摸到篮筐,却弄不清什么时候有了这能力。我不必再从别人的瞳孔中去证实自己的影子。劳动使我健康起来。
有许多次,我坐在林中砍倒的树身上,深深地吸一口烟。风从林子深处吹干了我头上的热汗。眼前视野开阔,远山一层淡似一层,在阳光和浮云的游戏中忽明忽暗。我和身边的一切没有区别,都只是自然中的一部分。我知道我找到了一个友人,他很宽大,足以容纳许多生命。我并不对他娓娓谈情,只是倾听和注视。他也并不溺爱我,只是暗示。这是个生和死并存的世界。死亡的迹象惊心动魄,一些巨大的古树已经腐朽,厚厚的腐叶层上每天铺满新的金黄;可同时地下钻出尖笋,枝头长满新芽。死,透露了自然的本意:生命重在过程,目的却仅在次要。新生令人想到无限,可它的蓬勃热烈又决没有哲学的酸腐。阳光下,万物并荣,生而复死;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没有两棵树完全相同,自由就是它们自己。而在山下不远的人间,却像鱼刺一样苍白、贫瘠……我每次在村后小河中洗脚,都会有成群的小鱼啄着我腿上的伤口,使我得了抚慰;我走上山去,用手指触动大株的含羞草,在叶片收拢的瞬间,让我意识到尊严;一片黄叶,在溪水的转弯处久久盘旋不去,让我懂得了命运。若说人人都需要欣喜或忏悔的去处,山林就是我的教堂。在阳光和绿叶之间,我头一次有时间回首,想起受难的父亲、病中的母亲和尚小的妹妹;想起我的同学和朋友;想起所恨和所爱,侮辱了我的和我侮辱了的一切,禁不住失声而泣。在自然接纳了这一切之后,我觉得心慢慢沉下去,沉到它该在的地方。同时问:我是谁?我对我是谁感到满意吗?我慢慢知道这个问题的严肃,走下山去。
我几次碰到薇。她的衣服已经破烂到遮不住身体,被剪去的头发还没长齐,蓬乱着。她脸上污黑,对我痴笑。她从山上走下来,怀里抱着一段芭蕉树干。她不吃食堂的食物,住在风雨无遮的草棚中,守着仅有的一只木箱。夜里,她开始凄厉地嗥叫。
我相信,当年的知识青年都从大自然中得到过,特别是心灵方面,我们的所得,对今生的影响难以估量,许多人只是不自觉罢了。而自然付出的宽大和善意,所得的回报却是毁灭。在1969年开始的大规模垦植中,出于政治目的而非经济效益的行政命令,一道接着一道。随着大批知识青年的到来,“会战”一个又一个地展开。在方圆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每天有数万人上山。这直接就是屠杀:刀锋过处,百年老树和新生的嫩草都被砍倒,远处回响着炸毁树根的爆破声。在硝烟中倾覆的蜂巢里,飞出失去家园的蜂群,疯狂地报复。故事之一是:被蜂群追逐的一个知识青年,从山上逃到山下,又跳进河水,在探头呼吸时被活活叮死。事后,盖满了整条河面的蜂群顺水漂流,和牺牲者同归于尽,显示自然法则的多情与严酷。被砍光的山坡上,万木横陈,在近晚的血红天色中,现出战场阵亡的悲壮与无奈。经过一个旱季,已经全无绿意,变成了一堆堆干柴,遍布了几百个山头。记得有一次,整个农场统一烧山,我们从山上下来,都聚集在分场的门口。那在庆祝“会战”的胜利,会餐,因而有酒。整个下午,高音喇叭都在广播放火的时间,大约下午六点钟,点火的命令下达了。我们喝了几口酒,都出来看。小说家阿城事后在他的名篇《树王》中描绘了当时景象:
“——太阳快要落山,大家都出来站在草房前。队长和几个老职工点了火把,沿山脚跑动着,隔一丈点一下。不一刻,山脚就连成一条火线,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忽然风起了,我扭头一望,太阳沉下山峰,只留亮亮的天际。风起,山脚的火便振奋起来,急急地向山上跑,山下的火越大,山头便愈黑。树都静静地躺着,让人替它们着急。”
“火越来越大,开始有巨大的爆裂声,热气腾升上去,山颤动起来。……山顶,极小的一只麂子箭一般冲来冲去,刚刚腾跃起来,半空中划一道弧,刚一落地,又扭身箭一样跑。麂子终于不动,慢慢跪了前腿,头垂下去。大家屏住气,最后看一眼那麂子,不料那生灵突然将身耸起,头昂得与脖子成一竖直线,又慢慢将前腿抬起,后腿支在地上,还没待大家明白,便箭一样向大火冲去,蹚起一串火星,又高高地一跃,侧身掉进火里,不再出现。大火刹时封了山顶,两边的火撞在一起,腾起几百丈高,须仰视才见。那火的顶端,舔着通红的天底。我这才明白,我从未真正见过火,也未见过毁灭,更不知新生。”
“山上是彻底地沸腾了。数万棵大树在火焰中离开大地,升向天空。……热气四面逼来,我的头发忽地一下立起,手却不敢扶它们,生怕它们脆而且碎掉,散到空中去。山如烫灼一样,发出各种怪叫,一个宇宙都惊慌起来。”
大火熄灭之后的早晨,我走出草房,伸一个懒腰,臂却在半空中停住了。世界变得简简单单:天上空荡荡的,没有风,没有云,很蓝;山丘小了,夜一样一个连着一个,黑得几乎虚无,像是被覆盖了的尸体,隐隐约约,一直排到边;偶而有远树的残桩,在天地之交不动,如同平面的舞台布景。阳光很好,不再有雾,静得瘆人。
我们提着锄头走上坡,脚下的感觉像是踩在松脆的皮肤上,我们走得很小心,生怕比我们更轻的山会突然塌下去。我们用锄头开挖梯田,样子好像在找寻遗物;挖了许久才看见红土,红土还湿热着,像凝固的血一样“哗哗”地流下去,盖住了一部分黑色,留着另一部分。我们又在梯田的中央挖出一个个宽、高八十公分的正方坑,叫做“穴”,正好可以蹲下个人,就像在切开的肌肉上又打了一个个洞。然后,从苗圃里移来尚无生意的橡胶树苗,填入穴中。远望,旧日的青山仿佛插满图针、解剖过的一具具尸体。
我们终于消灭了原始森林中千年的腐败,把大自然改造得同我们一样了。天地间不断循环的水分,——曾经牵着森林,在昔日无霜无风的亚热带中翔舞,养育了无数生命,更包括人类,——今日已不再润泽一切。自然生态平衡被粗暴地打破,生命的链被盲目地切断,终于招致报复。不久就传来霜冻和风灾的消息,在一些农场,被冻死冻伤的金鸡纳树苗和橡胶树苗在狂风中倒伏了。
薇是彻底地疯了。她常常独自走上山去,回来以后就坐在草棚的地上,沐着一方枯涩的阳光,更显出脏来。她的身体靠在那只木箱上,吃着切成片的芭蕉树干。她仍然算是队里的职工,会计因为害怕走近她,就把她的工资扔在草棚的地上。钱被队里的孩子们拾起买糖;她的衣物被人拿走穿在身上,人们起初被她深夜的嗥叫惊醒,走出去制止;还叫,就用绳子把她捆了;打之后,就由她去叫,渐渐不再愤怒,也不再走出来——习惯了。
在群山还是一片青绿的时候,北京又招来了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知识青年。因为会拉手风琴,就留在了分场部,没有分配到队上。我和他经常走动,慢慢成了朋友。他的琴确实拉得好。几乎每个星期天的早晨,他都抱着琴,走到草房后的空地上去,他的头顶上就是晨光初照的森林,常有很白的云低低飞过,在我们眼前化了。他坐在一把木椅上,低着头,在琴声响起之前,像是睡着了,直到他的右手被阳光照亮,才开始在黑白之间飞奔起来,引得不知名的鸟在林中深啼。他拉“杜鹃波而卡”、“云雀”和“在水波上”,听众中真正懂音乐的,是我的一位失恋的朋友。
记得初来的时候,他常常和他的女友一起,在晚会上用提琴演奏革命歌曲。他在掌声中鞠躬,气灯下的脸笑着。后来,他的女友离开了他,而且去了省城昆明,和我们不是一回事了。他是上海人,家却在北京,也算北京人。因为有病,他就很瘦弱,脸细细白白,双手如绵,也很白,女孩子一样,却有一双愤愤的眼睛。他的病起初在肺,咳嗷,有时吐血,后来到了肾,加上手软,劳动时就很不行,队长就常提到他的“资产阶级”家庭,作为批评。
在他的女友走后,他经常一人在分场门前的土路上走来走去,时间总在黄昏。他走起来很快,不像散步,而且一定在同一地点转身往回走,就有人议论说,农场又多了个疯子。晴日的傍晚,万木梢头的光线像鸟翅渐渐收拢的时候,天上的云就愤怒起来,渐渐变成血色。在这样的时刻,他会突然停住脚,举起双臂,又放下;走几步,再把两臂平平伸展开,像一具钉在路面的十字架。之后接着又走,直到天黑才回来。我终于忍不住,问他想些什么。他看了看我说,他盼望会有一辆拖拉机开过来,从背后撞死他。我问他是不是因为失恋,他忍住咳嗽,指指胸口说,不完全是;他说他太丑了,……人太丑了。
我突然明白,他所说的丑,乃是相对于自然。
——走出城市喧闹的政治氛围,自然界是太新鲜,太明亮了;囊括其中的生命形态洒脱奔放,同人间的秩序相较,对比又是太强烈了。每日感官所触,受到震撼与感动。久而久之,成了精神的庇护和寄托,仿佛无意中同自然达成了默契,只说不出罢了。自然界的影响,使我们看到人事的荒谬,但我们仍是磁石上的铁砂,终于无法彻底解脱。这时,思想就仿佛走上空中的绳索,又无退路,一不小心就会跌落下去。所以,我的多感的朋友,只有用在我看来如同哈姆雷特一样的身体语言,诉说他对生存的困惑了。事后我突然想到,薇的真正发疯,一定是在山林毀灭之后。我也意识到,她的疯狂道出了我们的处境:一边也是暗示着生命初衷,不断更新却被毁灭了的自然,一边是她守着的木箱,里面装我们的真理、道理、文化;而在两者之间的她,就是我们——人类的某些象征。
1972年,薇终于被送回北京治疗,我当时已经当兵,不在农场了。陪她回去的,是我当年心中所爱的姑娘。她从北京写信给我,提到薇,言语支唔。我回信追问,她才告诉我检査的结果,薇在农场曾被强奸多次。我竖起耳朵,终于听懂了几年前午夜过后的嗥叫,想到强奸者就是混在深夜跑出来怒喝的人群中,想到她被绳子捆住之后会发生的事,全身的寒毛一下子立起来,愣了很久。为我在那些夜晚的冷漠和麻木,直到现在我仍然厌恶自已。很多年后的一个晚上,我和一位美国友人站在户外看星,又清晰地听到了从记忆中传来的嗥叫声。我对友人说,活在地球上的,不过是我们在其他星球上的影子。她斜着看了我很久才说:你是说,所以地球上才有黑暗?
烧山以后的一天,我下山的时候在焦黑的山坡上看到一朵花,让我很诧异。花是黄色的,孤零零的下面有叶,一瓣已经快要枯萎,其他的盛开着。我忽然想到什么,想了很久,却不知该给我想到的事物一个什么样的名称。不想的时候,突然明白,我曾想到的,是人性。此后的许多年里,我渐渐懂得,人性也是植物,需要在美好——诸如水和音乐——环护下,才有清香。而我们当时的人性,是在污泥里再三被践踏,又被阳光晒枯了的树枝。花的种子是风带来的。没有风,烧焦的坡上就什么也不长了。
1970年岁末,一位16岁的上海知识青年砍倒了一棵大树,又被树压倒。树太大,倒下来的时候,天似乎缺了一块,就那么空着。抖动着的枝叶把他遮盖住,找不到了。——他被压在大树的附干下面,发现时只有凭了他发自胸腔、猫样的哮喘声。因为无法动用刀和锄,人们只好用双手刨开他身上的泥土,磨破的手指上沾满血和新鲜的泥。他死在去农场卫生所的路上。被砸碎了的身体没有出血,蜡一样洁白。
事后,农场照例请死者的家属来一趟,表示歉意,虽然他的尸身在没有冬天的西双版纳已经被早早地埋葬了。来的是他的父亲,约莫50岁,看上去更老一些,花白平头,微胖。他在上海的大工厂,好像是炼钢厂工作,是无产者。来了以后,不哭,沉默,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儿子出事的地方。去的那天随行者很多,大都是知识青年。
那是山中的一片谷地,天空还缺着,砍倒的树静静的还在,只是枝叶都枯萎了。大家都不说话。父亲默然站了良久,祭奠工友似的,摘了帽子。他走过去,蹲下,用手摸了摸树身,扭头问:是他砍倒的吗?有人回答了:是。父亲说:噢,是他砍倒的。他又转过头,手在草丛中摸,摸出来的,竟是一把砍刀,已经锈了。有人认得,说正是儿子的,那天大家都慌,顾不上,忘了。父亲用眼睛把刀看了,在手上掂了掂,站起来,问:树还要砍吗?大家回答是,在一日就要砍一日,这就是生涯了。他屈着手指,指定了大家,又放下,说:那,以后小心了。
我记得,在场的,都哭了。
直到离开西双版纳,父亲没有再说别的,只带走了那把刀。他的安详,使我明白,他把死去的儿子看作劳动者和创造者,而非笼统的“牺牲品”,如后来人们所说的。他没有抱怨什么;悲伤,又满怀敬意和骄傲。我永远记得那个总是把砍刀扛在肩头、鹿一样在山上奔走攀援、能砍倒大树的瘦小孩子。他死在劳动中,所以几乎像战士。文革以后,当我看到那些充满怨言的“知青文学”时,我对自己说:嘿,他们把一个人第二次杀死了。在我渐渐懂得,艰难和困厄乃是普通中国人的正常生活,触动我的,反而更多是力量。和我两年中朝夕相处的农人们,并不相信需要等待的“天国”。他们宁愿种下同样需要等待的橡胶,用粗糙的手握住时光,磨短自己的生命。橡胶树长成之后,他们用胶刀割开树身,白色的乳胶在日出前一滴一滴流进胶碗;也许在橡胶树长成之前,他们已经死去,被埋葬,像山上的树一样。我们曾经自以为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结果什么也没做成。除了少数做过教师的,把一些汉字和数字教给了他们的孩子们,使他们在将来,可以做一些在山上放火以外的事情。我们在他们的生活中,始终是局外人。而我们从他们那儿,至少学会了谋生的手段,安顿下来,在劳作中领悟到一点过去不懂的生存的真意。
回想那两年中发生的事情,真正能称为快乐的,很少。但我们却常常快乐着。竹子青青的就砍下来,做成水烟筒,枪似地端着到处走;竹筒的开口很大,吸的时候须侧着脸,像在倾听赞扬,然后把得意和烟一起吐出来。夜晚举行的“精神会餐”,大家围坐在油灯的灯影里,把各种吃过没吃过、听过没见过或者干脆想象出来的食物讲得像鬼故事一样惊心动魄。一封家信会读到像绢一样软,青橄榄似地久久回味,要是收到包裹,那就是节日了。我也开始恋上一位姑娘,却总没有机会单独在一起,只能心中暗暗欢喜着。——太多的期待,就像破旧的衣服上绣满了花。
队长姓刀,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有一张典型山地人的脸,笑或不笑都很突出,却没有做过警察。他的民族自称“碧乐”,美丽动听,人数不多。或许因为日常生活同刀的关系太密切,取汉名时就指刀为姓,要不就是原名的直译。乍听,怪吓人的。有一天,他刀一样地走过来,约我三天以后到他家吃饭,说是终于找到了原料,做得出真正的“民族风味”了。我很兴奋,准时去了,而且事先磨拳擦掌地想象一番。他也才从山上回来,邀我在火塘边坐下,郑重地洗了手,又郑重地打开锅盖,——锅却是空的。原来,他的娃娃们已经把“民族风味”吃光了。他撵着要打,被我拉住了。我看着空锅,突然笑起来;他起初红着脸,后来也笑起来,突然收住,接着又笑,笑得前仰后合,许久才停下来。少数民族是最讲信誉的,临走,他保证再为我做一次,而且要在锅上装一把锁。直到离开农场,我没有吃到“民族风味”,不知那究竟是什么,也许他再也没能找到原料。十七年以后他重提这件事的时候,吓了我一跳。我早已忘了的,他仍然记得。他邀我去他家,说现在什么也都有了。因为忙,我不能去,就说:下一次吧。他看着我,说:下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1986年秋天,为了寻找影片《孩子王》的外景,我又回到了西双版纳。我就是这一次见到了刀队长,而且决意要去看看我的生产队。
沿途已不是旧日风光,公路两旁的山坡上长满了橡胶树。年老的,树身上有整齐的刀痕,挂着胶碗;年轻的,还没长成。正是落叶季节,梯田带上竟也有枫叶般的鲜红。但往日幽深的原始森林已不复在了。分场的房舍似乎曾经新过,现在已经破旧了,门口已添了卖冷饮的小棚。“丰田”旅行车在这儿仍不多见,引来了围观的孩子。车子开到生产队的时候,我竟然心跳得很快。
队里的布局没有变,只是围着的场院变成了几排瓦房。据说是一场大火烧光了所有的草房之后,新盖的。墙上白粉已经脱落,黑瓦上长了绿色的苔。那天是假日,院子里许多人,或坐或立,娃娃们永远跑来跑去。我发现,一些老人早已死去;当年和我们一同上山干活的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早已做了母亲,脸上也有皱纹,渐渐老了;孩子和母亲长得很像,使我恍忽间觉得时光倒转了。我被邀入厨房喝茶。厨房还是草舍,仍须低着头才能走入。里面很暗,地上散乱着大堆玉米,金黄或紫色的;老人们坐在地上,用手握着两根玉米,互相摩擦脱粒,一如当年。光线射进有缝的竹墙,割开淡蓝的烟气,把人映得像一尊尊佛。灶内火光熊熊,柴烧得旺,不时爆竹似地响一声;烟气上升,吹拂梁下结成穗的灰,空气辛辣而芬芳,茶很热,也很苦。一条狗走进来,大大地张了一下嘴又走出去。娃娃们聚在黑暗中,眼睛很亮地盯着我看。我突然觉得似乎从来不曾离开过这里。
我在下车之前对同行的人说,不要告诉他们我是谁。——十七年过去了,我又长了很长的胡子。我穿过场院,走到队后的小河边。河比记忆中的窄了些,对岸的苗圃中有一缕青烟。我走回来,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可记得我是谁?人们低下头,静了一会儿才说:你就是那个陈凯歌。当时,一树我在的时候还没有的红花在铅灰的天空下怒放,一个早已失去树身的树墩在娃娃们的屁股下磨得很亮。我知道,他们将留在这里,守着橡胶树。树死了,他们会种上新的;人死了,还会有新一代接上……
本文选自《少年凯歌》,陈凯歌/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