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保证香港在五十年内不变?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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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证香港在五十年内不变?

 


谁能保证一个国家如美国或中国,   一个地区如香港或台湾能在五十年内不变?  在美国还不到四年一个任期特郎普就把奥巴马的医改废掉。美国众议院以217对213票通过取消奥巴马医保,总统特朗普说奥巴马医保改革已经死亡。奥巴马医保被废除是特朗普首次的立法胜利。如中国从清末1911年10月10日推翻皇帝制至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开始,   “共和成立”、“民国缔造”、“一次革命"、"二次革命"、从孙中山逝世到军阀混战、蒋介石四一二大屠杀中国共产党人、再到中国共产党成立新中国,  如此巨变只在五十年之内。新中国成立三十年不到又将巨变,  之后的四十年换掉几次头又有多少变化。再说台湾国民党逃亡占领台湾后,  先有蒋介石当政,  后有其儿子蒋经国接班。又有亲日李登辉到马英九,  还要和民进党的陈水扁和蔡英文之轮流执政。香港1997年7月1日回归新中国后换了五任特首,  香港人从老一代远去新一代成长起来,  随着时代的变化,  世界大环境的变化,  整个宇宙世界人类大小动物甚至细菌维生物病毒等等都在分分秒秒的不停地变化着,  何谈香港能在五十年内不变之说?  又有谁能保证香港在五十年内不变?  只能是说者是骗子,  信者是傻瓜。

香港回归二十多年来在治理香港社会的实践中发现存在很多漏洞要不要补上?  中央出台“港版国安法”就是补漏补救法律的漏洞。香港的港独骚乱分子和台独与境外各种反华反共分子如洪水般汹涌而起的反对“港版国安法”正说明做对了!这些别有用心的反华鼓噪与渲染,全不顾香港之乱的客观事实。哪个国家没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又有哪个国家会允许其中的一个行政区域在国家安全领域成为空白,任由一些势力与外国势力勾结,危害该国的国家安全利益呢?显然是香港也是全世界唯一的特例!

那么造成今日香港的港独骚乱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这要从香港回归前走资派邓小平赵紫阳等与英帝国制造的"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说起。“中英联合声明”中说,  (五)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而在(八)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这是为什么?  香港回归前不向英帝国上贡吗?  说是"经济制度不变"而回归了"将保持财政独立"?  为什么"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回归后要管理外交、国防、驻军、特区政府官员述职.......凭什么法、理让大陆纳税人出钱维护香港的国防安全和外交事务?  是不是邓小平把香港作为邓家豪宅的后花园了,  不征港税都让港人将税交给走资派邓家子孙了。

“中英联合声明”中说,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那么就造成了《基本法》中的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至今无立法。香港己回归二十多年了还没有立法成功是谁之过? 香港回归以来的五届特区政府都不作为?  其根本原因只能是走资派邓小平及中国特色政府从一开始就留下了一个大洞!是无意不作为还是有意将香港作为走资派的避风港就不得而知了。否则为何要将国家安全如此重大的事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而香港的法律都是英式的法律,  法官大多数是外国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的最高原则上就有问题,  因为资本主义的法律是为资本服务的,  而中国的法律为谁服务?!如国家安全事务,与外交、国防一样,皆为一个国家最高级安全层面的事务,其独特性在于,均属于国家主权的体现。从法理上看,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立法,皆属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重大事务!国家之内任何一个行政区、特区,都没有资格染指此类立法事务。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一个特区的立法也根本无法保障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得到完善体现!但香港对第23条并没有完成立法!留下如此重大的法律空白!导致香港之乱难道不该纠正吗?

“中英联合声明”中说, (十二)......,并在五十年内不变。"有思维的动物会相信有何人何物何社会制度能"在五十年内不变"?  有反共反华分子说,  关于香港,邓小平与李嘉诚还有一个谈话,关于50年不变的,这给香港给了定心丸。体现得淋漓尽致。这个"定心丸"是毒药还是麻醉药?  恐怕李嘉诚就不会相信这样的谎话、假话、忽悠话的,  否则他怎么就大捞一把后走了,  鬼才相信"在五十年内不变"的骗人的话。还有反共反华分子拿出完整版“中英联合声明”条文,  又或是香港基本法来说事唬人有用吗?  历史上的"声明"、条约千千万万种只能作为历史文件作为参考。而就是"基本法"也要全面理解,  不可断章取义只讲有利的字句,  有些在"基本法"中不适应时代进步和明显存在漏洞的也要最高权力机关进行释法和修正和补漏的。“港版国安法”就是补漏的。再说一篇:  只能是说者是骗子,  信者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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