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
警察,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进行的各种肮脏,违法,非法和犯罪行为。例如,对于法官来说,法律无所谓,事实无所谓。重要的是他们支持谁。他们可以为青睐的一方的操纵,歪曲法律和/或事实。在刑事案件中,政府是他们袒护的对象。无论被定罪的人是否无辜,在等待死刑,他们将尽一切可能为政府服务,并拒绝撤消定罪判决。刑事辩护律师的行为表面上好像他们是刑事被告的辩护人,但是实际上,他们与政府合作,通过审判或认罪协议使他们的委托人定罪的。他们更喜欢认罪协议,它可以节省很多工作和头痛,是一种快速简便的赚钱方式。除少数具有道德和能力的律师外,刑事被告没有从律师那里获得任何有质量的辩护。他们所希望的最好的事情就是达成认罪协议。除认罪协议外,美国检察官,检察官对刑事被告具有压倒性的权力:他们可以给予豁免权,以诱使刑事被告为他们工作背叛他的团伙中的其他成员;如果他们拒绝为检方工作或拒绝接受认罪协议,他们可以针对这些刑事被告提供伪证。
黑
他们制定了许多宪法原则,例如“无罪推定”,“排除合理的怀疑来证明刑事被告有罪”,“刑事被告得到律师提供有效协助的第六修正案权力”等,并且夸耀这些原则将它们与大多数司法系统,包括其高收入同类国家区分开来。 实际上,他们的判例法使这些原则无效并使该制度指向相反的方向。此外,检察官,刑事辩护律师和司法法官都是有执照的律师,他们在幕后进行互动,并誓言不透露司法制度的真相。
丑
以司法独立为借口,美国法官被赋予绝对豁免权,不会因其故意的违法和非法裁定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他们建立了一个虚假的制度来监督司法裁决,但是,评估这些司法裁决并作出相应裁定的权力完全落在高一级法院首席法官手中。结果:法官很少因其违法和非法裁定受到纪律处分。检察官即使在审判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词或捏造证据,也享有绝对豁免权。美国司法部设立了一个办公室:“职业责任办公室”,直接向司法部长汇报,负责调查涉及司法部检察官和其它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指控。它从未建议因滥用职权而开除联邦检察官,尽管它收到了许多关于这种滥用的指控。相反,它洗白了司法部员工的行为。
恶
根据其刑事法规,许多看似无害的行为是犯罪,许多轻微犯罪行为被判处长期监禁,成千上万的无辜者被判有罪,有些人被判处死刑,但是,该系统竭力抵制不予推翻他们的定罪并撤销其判决,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判儿童死刑的国家。检方会强制刑事被告接受认罪协议,如果被告拒绝交易并在审判中被定罪,被告将会判更长的徒刑。结果,许多无辜的被告认罪,并且永远没有机会为自己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