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加拿大海关。我与正在搜寻我的行李的海关官员进行了关于美国司法系统的对话。我的观点是,从一个事实来看,美国司法制度实际上是世界上最糟糕的:被关押在美国监狱中的人数。本世纪,他们总有超过200万人关在牢里。中国是美国一贯攻击为“无法之地”的国家,只有150万人。在美国,监禁率是每10万人中724人,而在中国,是118人。这一事实表明,美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均出现问题,而且是世界最糟的问题。美国联邦和州立法机关制定了刑法,处罚最看似无害的行为。此外,为了捉住狡猾的罪犯,美国国会通过了过于广泛和模糊的刑法,因此,许多人不知不觉地侵犯了这些刑法。另一方面,美国执法部门可以逮捕未犯任何传统罪行的人,并根据已颁布的刑事法规起诉他们。那位海关官员欣然同意我的看法。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他们成为海关官员之前必须学习刑法。
以上与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十个最高纪录中的第一个最高纪录有关。另外两个“高点”是:犯罪记录最高的人口和再犯率最高的两个事实证明:(2)法院可以轻易地对绝大多数刑事被告定罪,不管他们无罪或有罪,并且对被定罪者施加长期监禁; (3)监狱系统未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证明监禁他们成功重返社会的需要,而制度为重返社会树立了不可克服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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