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收到网友(weisbase@gmail.com)发来的电子邮件。我非常感谢该网友的再次来信,并征得他的同意,再次公开答复如下:
网友:戎先生,你好,感谢逐条回复我的评论。
从你的字里行间我可以感受到改变这么大一个国家,哪怕是一点点,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工程之一。
答:我完全同意。21世纪中国的改革,将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事件。
网友:我不太认同你说的 “若想让最高决策者想通,我们知识界一定要拿出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 因此我所说所写的从来就不指望最高决策者能想通,我能体会到在这样一个国家当最高决策者真不容易,搞不好掉脑袋不说,还可能被灭族,哪像美英澳加这些所谓的领导人,搞不好下台拿着退休金做政府的LOBBIER或者私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还比在职时优越。如果有一天上帝和主席说,搞砸了不要紧,我保证你平安到达加拿大和你老婆孩子团聚,住在温哥华ENGLISH BAY旁边的一个多层洋房,过着衣食无忧又无人打扰的生活,我相信最高决策者会想通的。可惜的是,尽管我相信加拿大的法院可以给他的国民某些豁免(比如,往往证人作证时法院可以给CERTIFICATE AGAINST SELF INCRIMINATION),在国际间,不存在这样的组织。
答: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的最高决策者所知道的知识界提供的方案,全是西方式的宪政民主那一套;他们之所以没有采纳,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这套方案行不通,会导致天下大乱。现在他们已经没有掉脑袋的风险了,最多是进秦城监狱而已。中国一方面习惯了几千年的王朝统治,另一方面也深知其弊端。正因为此,才不断有仁人志士想改革它,只是他们(包括现任的最高领导)始终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之所以当初选择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只是因为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历史上高度中央集权的模式最接近,最相似。当然,这不能苛求前人。如果说前人(包括知识分子们)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是因为历史的局限,那么,如果我们知识界现在还不断重复前人的错误,责任就在我们自己了。
网友:个人而言,我偏好实践,我不相信图书馆或者实验室里能产生什么可行的方案。邓公说了,摸着石头过河,我觉得是这样。我也是偶尔一两年回国看看,和国内客户聊聊国内的情况,对国内的了解相当有限。因此当你回答“在行政型国家中,这样做至少会导致强烈的本位主义” 、 “采取完全的联邦制,行政型的国家容易导致分裂或地方本位主义”等,我无法做评论,因为我没有实践,不知道可不可行。
答:1、我也“不相信图书馆或者实验室里能产生什么可行的方案。”现在的许多知识分子对我国的基层情况不了解,容易纸上谈兵。而我在基层待了几十年,又亲身经历了数次基层的改革实践,因此才得出结论:中央集权行不通、宪政民主也行不通,应该走“两权共享”的新路。2、作为政治领导人,确实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但作为我们知识分子,则有责任告诉他们石头在哪里。3、我们可以参照历史:近似地说,周朝的分封制就相当于联邦制,结果就是分裂。汉代的七国之乱、晋代的八王之乱,也都是因为分封搞的。因此,在市场型国家可以搞联邦制,在行政型国家则不可以搞联邦制。
网友:我部分同意你说的“在行政型国家中,根本就不存在西方语境中的法律,而只存在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命令”。命令其实就是最低级的法律,如果命令具备LON FULLER说的那7个特征的某些特征,则该国家至少为法治国家,恶法也是法。这些特征比如政令的连贯性(前后不矛盾),臣民可以执行,再比如政令不溯及既往等等。很可惜,胡时代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和当代的朝令夕改,是对江时代“依法治国”的倒退。当然江也搞不清楚,所以他后来又说了“以德治国”。我六七年前在国外上政治学的法治课时,曾写过一篇文章《浅论中国的法治》发表在国外的网站上,我觉得这几年习和他的朋友们有意推动“军令治国”,但效果上我感觉进退失据。
答:1、现在的许多知识分子搞不清法律的本质。西方的法律本质是契约,中国的法律本质是命令,阿拉伯法律的本质是理念(宗教信条)。如果照搬“契约”的样式来改造“命令”,结果自然碰壁。知识分子之所以搞不成“司法独立”,原因就在于此。执政党自己也搞不成“依(固定的)法治国”,原因也在于此。因为命令具有可变性,虽不能朝令夕改,但几年一变很正常(如果存在什么长期不变的宪法,那一定是一纸空文);契约则一旦签署,则绝不可再变(修宪极难);阿拉伯的法律则介于两者之间,宗教信条的原文虽不可变,但对信条的解读则会不断出新。2、习和他的朋友们确实是在搞“军令治国”,本质上是搞秦制,这是又一个老套的循环(放权和集权之间的循环),谈不上是倒退,也谈不上是进步,进退失据是必然的。3、很想读一下你的《浅论中国的法治》,网上搜不到,能给我发一份吗?谢谢!
网友:我同意你说的“若在市场型国家,则确实如果没有个四五百年的时间,一个全新的制度是很难建立起来、或根本就无法建立起来的”。中华民族说自己有五千多年历史,如果四、五百年能和平地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制度,那是十四亿人乃至全人类的万幸。如果十四五年建立起一个法西斯的军令制度,那将是全人类的悲哀。但是该发生的总是要发生,如果没有二战,日本还会是原来的日本。
答:1、我们可以“和平地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制度”,那就是“两权分解,三方共享”2、日本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日本,当然一个重要原因是二战;但还有一个也许更重要的原因,即:日本没有长期中央集权的历史,它基本上实行的是“周制”。
网友:我也不同意“ 只要我们先努力用三方共享的方式把行政系统内部的关系理顺了,其他方面的改革,如教育、科技、文化等等会马上风生水起。”我觉得你把本末倒置了。尤其是教育,中国人能达到目前全世界人人喊打的境界,教育“功不可没”。我有不少国内的客户,通过他们在英美法治背景下的表现,我深深的觉得,“爱国主义教育”应该去除,宗教教育、历史教育、社会教育非常重要。而这,不管制度怎样,是每一个老师、医师、律师所应该对每一个小孩尽的责任。只有把这些孩子教好了,他们成年后,我们的国家会产生好人,扎扎实实搞科研、不抄袭的风气,文化界里少一些阿谀奉承的人,国家就能慢慢走上正轨。但不好意思,我没有实践,我不知道要怎么实现这个梦想。
答:现在国内的“过度爱国主义”,恰恰是现在执政党的过度中央集权和过度中枢集权造成的。至于抄袭的风气、阿谀奉承的风气,也都根源于过度中央集权和过度中枢集权。我们只有改变了过度集权,解决了这个“因”,才能最终消灭那个“果”。存在决定意识,改变存在,意识自变。解决了最核心的政治改革,文化改革、教育改革才能真正有所突破。
网友:最后,你说“西方的宪政公认起源于英格兰,原因只有一个,当年英格兰的市场系统已足够发达、足够强大。你所说的那些具体原因,则是在不同的方面、不同的领域,从不同的角度促成了市场系统的发达和强大”,这个我不敢苟同。英国的宪政起源于1215年的大宪章,那时根本谈不上市场。宪政起源于国王(KING JOHN)要打仗,没有钱,要给贵族征税,贵族不满于国王虐待他们(后来STAR CHAMBER, LORD COKE和查尔斯一世的审判、光荣革命等等),所以要限制国王的权力,其实你要说“限政”也可以,即限制国王权力。因此你把本末倒置了,英国能有强大的市场,可能源于她那不经意的“限政”,即国王想干涉经济也没什么办法,你看现在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想干涉市场,可以吗?可以的,但只有有限的力量,可能WARREN BUFFET说句话还更有用。中国没有市场吗?邓公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就在建立市场经济。三十年后我们建立了什么呢?我个人觉得肯定不是计划经济,但你要说它是市场,也不尽然,看看我们的证监会就好。我觉得它更像是“市侩经济”,唯利是图,CUT THROAT CAPITALIST——即现代英美人所不齿的、莎士比亚戏剧中描述的那群商人。为什么?我觉得不外乎几个原因:1、三十年太短,也许三百年能成功;2、邓公何许人也?接受过什么理论教育?有什么样的远瞩?他说的摸着石头过河,肯定和厉以宁等人说的,不是同一块石头,要过的可能也不是同一条河。3、江、胡继承邓公衣钵,但江的“腐败治国”和胡的“不折腾”,确实带来太多的社会问题,有点类似万历中兴,实在搞不下去啦。像崇祯一样,现在的领导人很不幸捡了一个烂摊子,但更不幸的是这个包子比前面三个还烂。建立市场是对的,但那是果,不是因。邓公出国考察看到了果,觉得移植到国内很好。美国人觉得中国也许以果朔因,所以帮助我们加入WTO等等,没想到所有人的如意算盘都错了。邓公之后的三代领导(我不敢推断邓公算不算)要的是江山,不是“限政”。这个根本上,和1215年英国所发生的事情就是对立的!
答:1、学界对当代英国的宪政是否发源于《大宪章》存在争议。这里,我们姑且同意宪政发源于《大宪章》。那么大宪章的作用是什么呢?即:限制国王的权力。换句话说就是,大宪章彻底杜绝了英国向中央集权发展的可能,而进一步强化了英国已经存在的分封制(周制)。一个行政系统若实行分封制,必然给其他系统更多的发展空间,例如市场经济和宗教。这也就是欧洲及日本等地可以或早或晚发展起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因。总之,大宪章给市场经济准备好了发展的条件,发展的场所,发展的土壤,一旦因为偶然的原因落下了市场经济的种子,它就会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虽然当时市场经济还没有大规模出现)。我主张打破中央集权,实施“两权共享”,本质上也是要加强各省的相对独立性、相对自主权,从而给中国的市场经济以更大的发展空间(但绝不是像某些学者所想的那样,用市场来完全取代行政)2、邓公想过的河,肯定和厉以宁们想过的河不一样,这也就是现在政府和知识界越来越远的根本原因。我们不能要求政府向知识界靠拢,我们只能要求知识界向政府靠拢(我说的是靠拢,不是同流合污)。政府不是想国家富强吗?不是想长治久安吗?不是拒绝搞宪政吗?那我们知识界为什么就不能提供一条除宪政之外的富强之路、久安之路?条条大路通罗马呀!如果说外国政府、外国的知识界由于不了解中国,由于自己本身的生长环境的限制,而无法为中国提出一个合适的建设性的改革方案,那么中国知识界则就责无旁贷了。我们现在应该给政府提供一个和1215年的大宪章相似的道路:限制中央集权。这就是我提出“两权分解,三方共享”的根本原因。
网友:当今,中国还有周制的贵族吗?江胡时代有一些,但包子又恢复了秦政,定于一尊,这些贵族慢慢被消灭啦,马云干了王健林,但他也笑不起来啊,他也得跑路啊。
答:中国目前需要的不是贵族,需要的也不是建立中产阶级,而是要打破中央集权和中枢集权,建立一个半周半秦的体制,则中产阶级自然而然就会蓬勃发展。
网友:我悲观,也许是我的职业病,但是我能解决问题。我始终认为,我没有前人聪明,因此首要任务是学习他们的理论,研究他们的原理,很关键的是要应用、实践其原理,通过犯错、反馈、更正,从而形成一种解决方案,而后人会像我们学习前人方案一样,学习我们,这就是千年来普通法、案例法的原理!目前我无法和你争论什么方案,我可以在国外实践,但我无法在中国实践。我觉得只要有机会,能一点一滴地去接触实际问题并解决问题,问题终将能够解决。至于创新与否,由后人去评说。我们能做的,就是为后人创造一个比前人更好的条件,管他四五百年,在我们的棺材盖盖上的时候,我们会很欣慰地离开,因为我们已经开了一个好头,问题最终能够解决,时间不是问题。
答: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就是在前人几千年的周制、秦制均反复失败的实践中,在当代政府几十年的反复集权、放权但效果不佳的实践中,反复思索、观察实际,比较各种理论,从而得出了既不能搞集权、也不能搞宪政的结论。当然,创新不是目的,改革成功才是目的。我相信,历史将会证明,实行半周半秦的“两权分解,三方共享”,是中国成本最低、风险最小、成效最大的改革方案,也是目前的执政党最有可能接受的方案。时间其实是一个问题,若在100年后再搞“两权共享”,则执政党已经彻底腐烂,到那时,无论何种改革方案都将无济于事,只能迎来又一个血流成河的改朝换代,呜呼!
再次感谢来函!欢迎继续切磋、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