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晨曦》(十四)

第十四章

 

Richard租了车开进曼哈顿,在中心公园豪华地段的一桩寓所前停下来。Richard先带我把挎包入存,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条鹅黄色的丝绸手帕,叠了几下,插入自己黑西服的左胸袋。他往我的前面走了一小步,右臂弯起来等着我,我会意地挎扶着他,一起走进了一间大厅。

这是一间洛可可风格特色的大厅,金色与象牙白相配,装饰纤巧。墙上有卷草舒花,画栋雕檐;窗户上珠帘绣幕,春媚娇嫩。三个巨型涂金的水晶吊灯,金辉熠熠。大厅中间放置了十几列挂装架子,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时装。一些人在架子里穿梭,一些人三俩一群地有说有笑在挑选衣服。

忽然有人喊Richard,从架子中钻出一女人,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爱摸Richard的那位E客户买手,她叫Daphne。她穿着带金丝香槟色的长裙套装,面如敷粉,向我笑了笑打个招呼,然后拉着Richard就往大厅深处走,Richard急忙回头跟我说:

“你先替公司挑选些衣服,我呆会儿就过来。”

我定了下神,然后慢慢地走到离得最近的架子,上面挂的服装款式很是新颖,有不少面料以前从没见到过。我拿起一件藕荷色的连衣裙,在自己的身上比了比,觉得很是合身,仔细观察它的裁剪,非常简洁,同色轻纱作袖,极具飘逸清新。一位女孩走过来说:

“如果你挑好了这件裙子,可以交给我拿着。”

我抬头看了看其他架子边上的人,的确有同样的女生在服务,我向她点了点头。放眼看去,可以看到远处Richard站着与一圈人聊天,他正好面冲着我,手里拿着一杯香槟,Daphne时不时地挽着他的臂膀,扭动着身体,说着笑着,眼饧骨软。我继续挑着衣服,全凭自己的喜好。突然,身后有人跟我说话:

“你的眼光不错啊,那件藕荷色裙子是我刚在巴黎时装秀上看到的,能把它带过来还下了不少功夫呢。”一位妇人笑眯眯地看着我。她看上去六十来岁,头发花白,但剪的很时尚,适合她的脸型。她穿着黑色针织连衣裙,圆开领镶着金色的链圈,更显得她的身材高挑。

“你好,谢谢你的夸奖。” 我赶紧回道,注意到她与我的穿着十分贴近,都是黑带黄。

“叫我Juan,你是跟Richard来的吧?” 她说着跟我握手。

“是的,我叫Sophie!”我客气地答道。

她开始带着我,对架子上的时装做介绍。她先让我挑选服装,然后对每件服装做出评价,有的是适合派对的,有的是休闲;有的是为中老年人的,有的是为职业妇女的。她特意指点我看懂款式,各种大牌设计师的特点,面料和颜色的搭配等等,非常专业地给我讲解。我们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架子,她耐心地指导我挑了大约三四十件时装,都交给了旁边的服务生。直到有人来找Juan,她才告辞离开。

我忽然感到有点饿,四处查找Richard,很快发现他坐在远处的沙发里,在和一些人说话,有几位我能认出来,都是零售商的买手,Daphne还陪伴在旁。我发现在墙边的桌几上摆着Ferrero Rocher巧克力,就径直走了过去。我剥开糖纸,把巧克力球放进嘴里,看见对面走过来一位穿着格子套装的老先生,他微笑着对我说:

“你是今晚第一位吃巧克力的女孩。”

我有点不好意思,把糖纸攥在自己的手里。

他笑嘻嘻地立刻接着说:“她们都太怕发胖了,不知错过多少美食呢。你好Sophie,我叫Lenard,Richard的伯父。”

“哦,你好!”我立刻跟他握手。

“Juan是我太太,这是她搞的活动。她是纽约FIT的客座教授,喜欢把欧洲刚刚发布的时装搞过来,物尽其用,分享与朋友们的购物快感。”他看着大厅中间的人群说。然后,他伸出手在我面前摊开,示意我把糖纸给他,再把糖纸扔进了他身旁的垃圾桶里。

这个时候,我发现在Lenard的身后墙上,挂着两幅金属框裱的彩色照片,像是中国瓷器,工致简朴,就凑前了两步,想看个清楚。Lenard转过身来,看着照片问:

“你认识吗?”

“上面那只碗像是宋定白瓷,下面那件盘子像是南宋官窑。”我小心地说。

 Lenard 转头看着我惊讶地说:“啊,你懂啊。这是我最得意的两件藏品了,可惜二十年前我没留住他们,这两张照片还保留了当时的模样。你喜欢收藏中国古瓷?”

“我的祖父有庋藏,家中还留有一些。近千年的古董,历久岁遥,毁易存难啊。” 我平淡地答道。

Lenard高兴地说:“我的祖父是纽约的古董商,我也是,你有机会的时候可以到我店里来看看。”

这时,我看到Richard和Juan向我们走来,就没再聊下去。Richard向Lenard点了点头,然后跟他们俩拥抱告别。Juan拉着我的手说:“Sophie,很高兴认识你,业务上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尽管找我问询,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然后她也亲切地抱了抱我。

从寓所出来,Richard看了看我问到:“累吗?对不起,我没有机会来帮你。”

我立刻表示:“不累,你的伯父伯母很和蔼,Juan教了我很多。”

Richard和我开车来到一家小饭馆,窗户上有白色的纱帘遮挡了半截。Richard抢先一步把门打开,让我先进去。里面已有很多人,一段肖邦钢琴曲声飘过来。我们面对面地在靠窗户的位置坐下,灯光较暗,桌上的蜡烛似乎比灯还亮。Richard叫了一瓶法国红酒,他转了转水晶酒杯问:

“你又在喝水,不爱喝酒吗?”

“我喝酒的机会不多,应该还算是喜欢的。”我如实地说。

Richard嘴角向上翘了翘,正好服务生过来,拿着酒瓶子给我们倒酒,等服务生离开,Richard拿起酒杯说:“你嚐嚐,喜欢不?”

我抿了一口,开始时有点苦涩,转而甘醇,收结绵长,很有韵味,我点了点头。

“你抽烟么?”他有点突兀地问。

“不抽啊。”我看着他笑了笑,觉得他是在找话题。

借着窗外街灯的光亮,我看了看Richard的脖子,似乎不见刀疤,就谨慎地问:“你的刀伤没事了吧,有没有留下疤痕?”

他喝了一口酒,看着窗外,没有说话,脸色变得严肃起来。我低下了头,觉得自己太唐突。

“David从他一生下来,就一直受父母的宠爱。”他语气缓慢地说,我把头抬了起来。

他接着说:“David从小就喜欢学我的言行,我做啥他就做啥。我喜欢游泳,他跟着,我喜欢打冰球,他也玩。上中学以后,我喜欢数学,他不行了,他就去玩音乐,吹萨克斯管,我俩后来走的路就不同了。”

他的眼睛里充满着温情。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