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一下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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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警察执法过当令人致死。

如果这件事是偶然(不是致死的机理是偶然的,而是事件本身)的,跟歧视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如果死者是白人,跟歧视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如果死者虽然是非裔,但是偶然的,跟歧视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不幸的是,白人警察因执法而致黑人死亡,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这就涉及到歧视了。

有一些人找到这次事件的死者的过往“犯罪纪录”,说警察有理由对他实行特别的强力抑制,因为警察可能知道这个人很“危险”。这些人据此声称,其实这件事跟歧视无关,美国的白左表演泛爱演过头了。这样的言论又可以和其他比较“右”的观点联系起来,比如非裔群体“问题”比较多,“问题比较多”,被粗暴对待就显得不是那么与歧视相关了。

这话听起来好象有道理。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甚至可以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比如白人犯罪率与被执法致死的概率,非裔犯罪率与被执法致死的概率。假如这两组数据的比例大致相关(俺没比过,所以只是假设),那么就可以说,这不是白人对非裔的歧视,而只是执法过当,是一种与种族无关的现象。

“问题比较多”(俺也没有仔细看过数据,只是根据印象转述一种听来的观点)比较容易导致被粗暴对待,被执法过度。有没有道理?如果从人的本能来看,可能确实如此。比如,一件事,俺反复告诉娃该怎么做,但是娃屡说不听,俺就容易发怒。放大到群体层面,如果一个群体出问题的概率大(强调:这是假设,是转述),执法者的“发怒”现象似乎也可以理解了。然而,这个类比其实并不恰当。因为执法者如果无法控制自己的群体本能,就证明他们跟俺一样不理性。不理性的人在家有空间可以欺负自己的娃,但没有任何理由给他们空间,让他们在社会上执法。如果我们声称教育已经让我们更文明了,是不是应该表现出对这种本能的有效克制?如果做不到理性,做不到克制,就是执法群体的失败,这跟某个群体问题多不多没有关系。

退一步,即使本次事件中警察执法过当属于 “事出有因”,是不是非裔群体的反应有点儿小题大作了?这需要分清执法中的歧视可能与一般性的歧视。即使本次执法中毫无歧视成分,但因为悲剧性的结果和种族对比,这次事件已经成了人们反对一般性歧视的一个引信。也就是说,事件本身有无歧视已经不重要了,它引爆了一般性的歧视在人群中埋下的炸弹,人们抗议的,已经不是一个事件,甚至已经不是一个领域中的歧视了。“一般性的歧视”是指什么?俺也没研究,但应该包括执法团体的非理性本能对某个群体产生的系统性的生存压力,还包括执法体系之外的、各种机构培训中提到的日常的不平等。这些应该避免而实际上没有避免或者无法避免的歧视不是“执法过当”,但存在的范围更广,让人压抑愤懑,积累久了,可能释放烈度也不逊于“执法歧视”。凭观察+感觉,这种不平等造成的积怨不止于种族之间,也存在于贫富之间,而且更主要的是贫富之间。俺猜,这也是为什么抗议活动既有和平的(理性反种族歧视)也有暴力的(涉及财富时,人更容易非理性)。再加上不同政治群体不同主张互相憎恨拆台,新冠给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事情就复杂了。

再扯远一点儿,这事儿跟美国倡导的普世价值也有关。自由平等是美国魅力的灵魂,美国人民也确实热爱自由平等。但自由平等不是空的,不是喊出来就可以感受到的。它要落到实际中,比如选票,如比小政府,比如不能隔离太久,都是自由平等的实际体现。但只有这些还不够,人既然接受这样的理念并把它作为生命的最高最终标准,就会在所有可以进行政治判断的领域运用这个标准来判断。执法中平等了没有?选举上平等了没有?财富平等了没有?一涉及财富,平等与自由就显得有点矛盾了:要人为平等就得牺牲一些自由(民主党),要绝对自由就不能那么人造平等(共和党)。两种观点争来争去,没争出高下来,而金融化国际化政策却一刻不停地执行,富人精英可以而且乐于甩开本国中下层而发大财。自由与平等是全体的,但发财的机会只属于少数精英。中下层百姓的生活水平却相当程度上停滞不前了。贫富差别必然表现出来,而且必然以“歧视”(其实就是不平等)的形式表现出来。

理论上搞不清(明明有民主有自由),事实上贫富分化却一直在产生“好象不那么平等”的困惑和郁闷。越是推崇自由平等,这种潜意识中的困惑和郁闷就越深:大家政治上平等没错,富人富属自由没错,但对财富差别的意识与对富人生活的向往却不是口号能弥平的,久慕而不得,这种情绪在某种程度上以忌妒恨的形式体现出来也不是那么突然了。

是的,打砸抢是“一小撮”懒贪恶的行为,是不理性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它也可以被视为一个先导版。因为它是仇恨的释放,而仇恨,又可以视为不满的极端形式。而不满,一直酝酿于社会中下层。如果中下层一齐释放他们的不满,就真的会出大问题了。

因此,事情这样发生,绝不是非裔作白左滥恶人趁机打砸抢那么简单。

 

格利 发表评论于
就是矫枉过正嘛。
ahhhh 发表评论于
这些观感是怎么形成的?是不是有人一直在喂养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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