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这样架空刑事定罪原则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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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偷梁换柱,转移责任

康涅狄格州的另一个定义:如果可以从证据中合理地得出两个结论,一个是无罪,另一个是有罪,那么你们必须采用无罪。 表面又对被告有利。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威斯康星州的类似指令指令陪审团决定是否可以根据与被告无罪相符的任何合理假设对证据进行调和。 至少从表面上看,它也对被告有利。

康涅狄格州和威斯康星州的被称为替代假设。此类指令要求陪审团在两种相互竞争的理论之间取得平衡。“证据稍多标准”在不应该发挥作用时发挥作用。因此,即使政府的证据不是很强,陪审团也会感到很难克服将事实与两种模式中更好的一种相匹配的愿望。其次,这将负担转移给了被告,因为陪审团希望被告提供替代政府案件的方案。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不必做任何事证明其无罪。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这一事实表明,无罪推定原则被架空了。另外,被告很难提出替代方案,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政府控制并发展了物证,甚至可以独享主要证人的证词。更糟糕的是,对于事实无辜的被告来说,创造这样的假设甚至更加成问题。原因是,在许多情况下,无辜的人只是“对犯罪一无所知”。一些州制定了禁止真相的审判规则,例如证人隐私法。法官还设置了障碍,排除了第三方有罪的证据。当发生这些情况时,替代假设指令的自然含义是陪审团应定罪。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提出替代性的假设指令,被告会被定罪,即使被告确实提出了引起合理怀疑的证据,许多陪审团的指令仍要求陪审员忽略这些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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