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什么东西用熟了,坚决不扔。不管多么不顺手,也不扔。再不顺手,使惯了,也觉得顺手了。
昨天干得有点多,加班到六点,出了地下室有点郁闷。从地里挖了几条蚯蚓钓鱼。
开着破车,用刚装上的MP3播放器放中国歌,二十年的车,没加过制冷液,空调居然很冷。 开在乡下的小路上,窗外一片碧绿,偶尔有牛和马在吃草。玉米已经长到肩膀高,马上要抽穗。
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如果我开着新车,不是我这破车,心情不会这么好。
人老了,看到跟随我多年的东西,我马上会想起当年第一次什么场合,地点,和谁一起买的。这么多年天天用。
我有一件很有名的酒吧的TSHIRT。一次穿着,女儿说,你的TSHIRT上有洞。我说知道。
这件TSHIRT是我的一个马来西亚华人学生出去旅游,买回来送给我的。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现在还在穿。
那个学生很好的人,租住在一个单身退休老兵的房子里。那个老头老得听不见,每次我去,他颤颤威威做三明治,也不管我和他说什么,对着我念叨东京玫瑰。
东京玫瑰是二战时日本的播音员。
我的学生回马来西亚之前说,我不住在那个房子里,这个老人怎么办?平时都是他打911,有事联系他的姐妹。
我以前以为人人都有这种对物的感情,后来发现不是。打多数的人以不停买新东西,扔旧东西为荣。那证明他们有钱。
我才认识到,有钱当然是好事,但是一个副作用就是,有钱了,觉得贫穷时的记忆都是不美好的,试图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