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个人自由表达的权力。
所写的文字中,没有恶意的污蔑,没有刻意的扭曲,没有仇恨的诅咒,没有人身的攻击,就是合理合法的写作。
写作中,任何的想象与虚构,陈述与描绘,只要合乎写作的规范,就属于客观的文学作品。
阅读者,有懂与不懂的区别,没有该与不该的区别。每一篇写成的文字,都有其存在的道理。那里有对现实的记录,有对生活的思考,有对过往的回顾,有对未来的展望。
其中难免暴露出写者鲜明的立场和观点,那又怎样?难道一定要投你所好,写你所想?我写博,难道要你同意?文字狱?
生活中遇到的人,不见得做成朋友,也不见得做成敌人。做不成朋友,可以做路人,一味坚持做成敌人,就大可不必了。
今天的事,我感觉到隐藏在背后的一个人。这个人突破了我的想象力,想不到他竟然是如此的小人。鄙视一下!
我以前不知道你low,后来觉得怎么这么low。现在发现真的是low,low到比街道大妈还要low。白白念了那么多外国字。
简言之就是,某人发现了我的博,好像发现了一座矿。从里面尽捡沾边的线索来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乱。
天下已经够乱的了,罢手吧!
你添的这点乱,根本算不了什么,除了暴露出你这个人狭隘低俗的内心,满满的恶意,伤害不到别人什么。话说你这王八要是搁在文革,肯定是个告密打小报告献媚的主儿。
以前还真不知道,看起来和善友好的人,背后捅起刀子来,居然没完没了!中国的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其实,细想一下,也没什么。知人,只是知道这个人。知面,就是辨识出他的脸。知心,有什么必要哇!这种人有心吗?有,也是黑的。暗的。阴的。龌龊的。见不得阳光的。
问题是我也没惹着过你呀,背后里使绊子是为什么呢?我们不是一直敬着你的吗?敬着敬着敬出狗屎来。有一个解释,就是嫉妒了。嫉妒的阴暗破坏力很大。
同情一下被文字刮到的人,对号入座没必要,自寻烦恼哦。:)) 这世界有的是类似的事,相似的人。就如我在世界日报副刊上读到的文章,文后总有一句话: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要是都来捕风捉影,乱扣帽子,那报纸怎么开啊?那历史上的名著呢?难道必须科幻?
郑重声明一下,严厉谴责躲在暗处挑拨离间的那一位!再送你一个鄙视!此处是一个轻蔑的眼神。嘻嘻。
你所作的这种通风报信的行为,完全是卑鄙小人的下作行为。不但为我所不齿,就是被你通告的虚拟当事人,也不会感激你的作为。因为你打乱了别人生活的平静,传告了人家并不想知道,宁愿相信没有发生的事情。这种两头不讨好的事,那得多弱的弱智,多蠢地愚蠢,才会去做啊!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只有你自己高明啊!
哦天!简直让人跌破眼镜!哈哈。怎么忽然觉得和当今圣上有得一拼呢!
最后还得谢谢他,间接帮我宣传博客哈!
这里表个态,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阻止我手里的笔。
本人,我,会永远写下去!
本博,将永远不会关闭。
你,我欢迎你来,来看啊!看我的文笔,看我的故事,看我眼中精彩的世界。
你,那个你,你最好别来。恶心。这个博客是我的精神园地,是朋友们来往交流的友情园地。这里需要阳光雨露花朵诗歌,需要美好的东西。你这样的苍蝇臭虫,不要再来丢人现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