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邻居小男孩昨天傍晚不停跑到我家院子前朝里观望。我以为他不小心将皮球扔进来了。他摇头说不是,是学校老师安排的作业。要在身边选择一棵阔叶树,在圣诞节之前持续观察,还要写观察笔记。他从身后拿出来一个小笔记本和一只笔骄傲的对我说。
这么荣幸,选择了我院子里的吗?是哪棵呢?
他指着我今年春天刚种下去的无花果树说:“这棵!叶子很大。”
我问他要我帮什么忙吗。比如摘几片叶子什么的?
他又摇头,瞪大眼睛说:“老师交代,必须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完成作业。”
真是一个可爱执着的小孩。
我陪着他看那棵树,大概一米五左右高,树上叶子茂盛鲜绿,树丫上结了不少果子,但尚未成熟。哑光绿,才乒乓球大小。
这是第一件我想记下的事。
二
这个假期我收拾出来几本自认有趣但不会读第二遍的书,打算送到镇子中心的公共书架里去。如果能再次被人阅读欣赏,对于书来说是一件很令人喜悦的事。
在书柜前遇到了很久不见的麦苏德。他正在还一本书,有点旧,白色封皮已经泛黄。我认真看了看书名,是法文,我不太懂,猜测是一本关于避难历程的书。他点头说是的。一只手摸着书皮告诉我他最近读了不少关于避难,逃离家园的文学作品。这使我想起来刚看完的《追风筝的人》,问他读过没有。他先是楞了一下,随后激动的大声说他知道这本书,也想去买,还没有来得及。
这孩子真是很好学,难怪他那么顺利的考上了职业学校,也难怪大家都喜欢他。当时我特别想立刻去书店买一本送给他。可我没好意思开口。凭什么呢?凭我是个成年人吗,凭我在这个国度呆的时间比他长吗?我很怕让他感觉到我有一丝一毫的优越感。事实上,我并没有。我和他一样,也只是个异乡人。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难民营门口。门口停车场很小,都满了,好几个警卫坐在铁栏杆后面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只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在门前篮球筐下玩投篮。他抱着球热心跑过来,用手比划着给我指明停车场的位置,当时他还不怎么会说德语。
后来我同事生病,我替他去做Interview,从档案里认出来那个申请避难的小男孩竟然就是他。再见面他的德语说得已经相当不错。而距离我上次见到他还不到三个月。
算一算,他现在应该18岁左右了。希望他和追风筝里的主人公Amir一样在新的国度有很好的前途。
三
昨天答应书友寄给她几根毛笔。说的时候感觉自己拥有一抽屉各种毛笔,就算几年都用不完,太富有了。今天去邮局前挑毛笔寄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还是有点不舍得。
尽管我对毛笔的热爱的确不如以前了。
以前我觉得总有那么一支笔,有了它我就能写世界上最好看的字,于是不停的寻觅购买。偶尔发现一支稍微好写一点的更是加倍爱惜,像对待自己的头发一样精心护理。这一年有余的时间里我性情大变,一支笔用到秃也懒得换,写完也不再认真清洗,扔一边,下次用把干成块的地方用手捏一下,在墨里划拉开了就开始写。反正用什么样的毛笔写出来的字也还是那个样子。这几年临帖的收获就是终于明白,不是毛笔纸张的错,而是我自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