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七:伤筋动骨一百天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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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以前没感觉,最近才信了。

 

你们知道,前一阵子我跑步扭了脚。当时疼是疼,但还能动。也就没往心里去。想着过几天应该就好了。可是,快一个月了,左脚还是不能承重力。

 

今天,太阳很好,我转了转脚腕,觉得还行。于是出去走路。自从崴了脚,我就没出过门。

 

我走得很慢,也不远,而且走走停停。一会儿抓神奇宝贝,一会儿看路边盛开的菊花,一会儿又拍张照片——金色的树叶衬在干干净净的蓝天上,怎么看都好看。即使如此,不等回家脚就不舒服了。然后,整个下午和晚上,脚踝连带着小腿都不舒服。

 

我就奇怪了,难道是自己太娇气吗?在小说里,尤其是武侠小说里,人们随随便便就受伤,一不小心就血肉模糊。可一转眼,他们又活蹦乱跳,大显身手了。电影电视里也是,刚伤得快要破相了,镜头一转,故事情节还在继续,脸上的伤却只剩下几乎不可见的痕迹。看来,果然故事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否则,哪里对得起“伤筋动骨一百天”的老话。

 

老大见我在唠叨,劝我:“哎呀,给你说了要过好几个月才好。你急什么?我的脚到现在还有时候不舒服呢!”

 

她前半年打球也崴过脚。

 

老三也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还不到一个月。安心养着,别出去乱蹦跶。”

 

好吧。看来是我心急了。主要是秋色实在好,再不出去看看,一年又辜负了。呵呵。

 

即此,你们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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