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法:一个庭审严重错误比比皆是的系统

告诉你不知道的司法丑陋,黑暗,肮脏,邪恶,颠覆你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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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莱坞的法庭影视剧时,我们经常会听到要保证被告有一个公平的审判。似乎美国的被告都会得到公平的审判。事实如此吗?哥伦比亚大学在2000年6月发布了一项针对之前二十年的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研究报告,发现法院由于审判中的严重错误而推翻了他们所复审的68%的死刑判决。在被送回重审的案件中,有82%的定罪被告被判处死刑以外的新判决-包括7%被判无罪。

这项研究的作者,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詹姆斯·利伯曼(James S. Liebman)说:“这项研究旨在研究刑法系统以及错误有多常见。” “我们发现这不是一个州,也不是一个案子,但这是一个严重错误比比皆是的系统。”

该研究将“严重错误”定义为“实质上破坏了在审判中作出的有罪判决或死刑判决的可靠性”,并导致法院推翻了定罪和/或判决的错误。当将68%的总错误率分解为州和联邦组成部分时,这份覆盖了1973年至1995年的研究写道:

•在第一次联邦依《人身保护令》上诉中最终复审的599起死刑判决中,由于严重错误,联邦法院推翻了40%,即237起。

•在州高等法院最终直接上诉复审的4,578项死刑判决中,有41%(即1,885项)因严重错误而被推翻。当该比率与在下一阶段被推翻的判决(州定罪后的诉讼程序)相结合时,州法院在47%的死刑判决中发现了严重错误。

•在至少有一个案件经过州和联邦审查三个阶段的26个州中,有24个州的总错误率达到或超过52%。

•在州定罪后的阶段,有两个错误导致了大多数推翻:无能到极点的辩护律师,他们忽视了实际无罪的或支持较少刑期的证据,以及检察机关或警察对此类证据的扣压。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长期死刑学者艾拉·罗宾斯(Ira Robbins)说,68%的错误率在23年间几乎没有波动,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他说,这表明死刑辩论中当前的公众和立法关注的:处决无辜者不是唯一的问题。

当前系统的鼓吹者,例如犹他大学法学教授保罗·卡塞尔(Paul Cassell)解释说:错误率表明,该系统通过更多的推翻而加上了更多的程序,并称赞美国的死刑系统是世界上最准确的。

曾在美国最高法院担任死刑犯辩护律师的利伯曼反驳说:“我不认为大多数美国人愿意为这种系统付出代价。”其他法学家不仅受到68%的困扰,而且还受到82%死刑改判的困扰,因为他们“似乎一开始就不是死刑或符合死刑的案件。”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ongtermInvestor' 的评论 : 你肯定的是个川粉,没有证据在这武断。你要是有点文化,懂点英文,那我建议你看看Circumstancial Evidence一书,看看它们的检察官是如何在明知判了死刑的被告无辜的情况下,也要维护陪审团判决。法庭又是如何坚决不与翻案的。
longtermInvestor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本人不受任何国家,政府,组织,公司,资本,和个人的影响,指令!写这篇博文和其它博文完全是自己志愿,根据自己对美国司法系统的了解和美国法学者,律师的论文和美国的新闻报告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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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重审重判的案子不正是美国对于死刑判决的谨慎,才有一个案子来来回回的折腾,中国是不错,逮着打一顿,招了,明天就枪毙,100%都是铁案。有的谋杀案一不需要尸体,二不要凶器,只要招了就可以了,多有效率的系统。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曌' 的评论 : Human imperfection will not result in such high error r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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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is imperfect , only god is flawless.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stshore' 的评论 : 美国的民主外衣确实迷惑了我和其它的很多的外来者,没有意识到其资本主义的实质。在美国生活和工作了多年,对其很多方面都不屑,却认为它们的法律公平,公正。这确实是好莱坞的法庭影视剧的功劳。我代表自己打官司前,有一个黑人告诉我我不会赢。我不信,说:the law is on my side, the facts are in my favor. 黑人回答: I am not talking about the merits of your case. I am telling you how the judicial system works in the States. 我还是不信。结果如他所说,我输了。而且法庭所用的手段是下三烂的。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nightrose' 的评论 : 这要看证据和辩护律师的能力。如果是DNA这样的证据,那无罪释放完全可以,有时可能连庭审都不要,其它的要再过庭审程序了。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不论什么都是一门生意,司法系统也不例外。
这个现象客观上让系统的职能异化,系统中的人等于是为生意服务,而失去司法系统本身应有的职能。司法系统的失职成本很低,也就没有纠正的需求,准确讲就是司法系统的腐败。这个特点在美国无法避免,是无解的,不是个人行为可以改变。
只要与司法打过交道就会体会,多数情况下花钱就是了,成本对你个人相对低,就是个生意考虑,真相正义不那么重要,就算倒霉就是了。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火眼金睛☆' 的评论 : Law & Order 根本就是与现实不符,是用来给它们的系统美化,贴金的。我在对美国的司法系统有亲身经历之前,也是很爱看它。之后,根本不看了。你可以看看我关于好莱坞的博文。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那些发现严重错误的死刑重审案新的判决又是什么样呢?从死刑到无辜释放是一回事,死刑改终身监禁又是另外一回事
★火眼金睛☆ 发表评论于
至少这个系统还在work,有程序有规矩。
以前看过不少集 law and order,对此有些了解。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ncedview' 的评论 : 对你所说的遇到检察机关和警察对无罪证据的扣压确实只能自认倒霉,因为美国的检察官有absolute immunity. 要告诉他们赔偿是无门的。有的因为DNA被证明无辜的人,要么拿不到赔偿,要么还得打官司。这点中国做得比它们好,证明无辜,当庭给与国家赔偿。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alancedview' 的评论 : 无能到极点的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占绝大多数。只有极少的律师合格。很不幸的是美国最高法院有一个判例:Strickland v. Washington,将律师无效辩护的门槛放得低到不能再低,因为它们知道美国的律师的能力如何,一旦将标准定得恰当,会有不少人被宣告无罪,或重审。这是它们无论在面子上还是在系统的承受力上,都是输不起的。美国联邦有97点几的刑事被告被逼认罪,州的我没有官方数据,好像也有94%.这就是美国律师无能的原因之一。你要知道某律师如何,那你可以问他或她,帮多少委托人打赢了,具体是那些案子,案件号码是什么?我可以悲观地告诉你没有几个律师可以说我打赢了多少官司。
balancedview 发表评论于
谢谢好文。

文中说,“?在州定罪后的阶段,有两个错误导致了大多数推翻:无能到极点的辩护律师,他们忽视了实际无罪的或支持较少刑期的证据,以及检察机关或警察对此类证据的扣压。”

对于这些无能到极点的辩护律师,他们的错误或者失误会不会有案可查,成为后人的前车之鉴。比如避开这些律师。

“检察机关或警察对此类证据的扣压“,估计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本人不受任何国家,政府,组织,公司,资本,和个人的影响,指令!写这篇博文和其它博文完全是自己志愿,根据自己对美国司法系统的了解和美国法学者,律师的论文和美国的新闻报告写作。
willowmil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hhhh' 的评论 : 我告诉你,这上面的案子全是死刑案子,它们才查。非死刑案的人身保护令的上诉全被驳回。如不信可以去查Nancy King 这个Vanderbilt University的法学教授所写的关于人身保护令的文章。真正有效的刑法系统是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严重錯误。
ahhhh 发表评论于
怎么发现错误的?是重审和纠错的机制。不查就没有。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现在土共渗透到了海外华人能到的各个角落。美国刑法下的庭审严是重错误比比皆是的系统,只有土共领导下的法律最“完美”最“优越”。这是这篇博文所有宣传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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