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0年代的国家稿酬制度

50、60年代的国家稿酬制度

     论坛一些对稿酬制度不了解、没拿过或见过稿费的人在那里大谈"稿费真相"和合理性。出版社是有稿酬制度的,合规定就发稿费,不合规定就没稿费,你认为谁拿稿费不合理,你应该怪制度规定,而不是只指责拿稿费的人。毛主席发表文章、著作有稿费为什么不对了呢?看看下面这些拿稿费的情况,毛拿稿费不特殊吧。你们指责毛拿稿费,你们说毛这也做得不对,那也说错了,你们不会要毛当圣人吧,这和你们对毛的评论、认知完全反了吧?所以我说你们已不能正常思考了,呈现的是一种分裂人格。
1958年有关书籍稿酬新规定:

 胡耀邦、谷 牧的稿费单:他们两位发的东西也属于他们的工作吧,可能稿子还是秘书写的。

吕厚民稿费(摄影是他的工作,发表了也拿稿费)

 

郑振铎的董事费(郑振铎有工资,还能兼职取酬?)

连环画家 顾炳鑫 贺友直的稿费(比解放前好多了吧,他们还有工资)

不拿工资的巴金的稿费:

高玉宝第一版首印的稿费

刘白羽稿费单

        其实拿稿费正常,那是当时的规定。至于有些人说一段时间只有毛一个人可拿稿费,那是造谣,你把证据拿出来。如规定没有稿酬,就没有人有稿费。

        大家想多了解,我还有很多人的稿费单。

格利 发表评论于
可以专门写一篇《中国五六十年代稿费制度及名人稿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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