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对钱财应持什么样的态度?钱财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应该占什么位置?基督徒是否应该拼命地赚钱?金钱在基督徒的价值观中是否重要?这些问题是信主后的弟兄姊妹之间经常谈论的话题,也是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要重新面对的问题。
教会领袖约翰.卫斯理曾勉励每一位神的儿女要“努力赚钱,努力存钱,努力捐钱。”然而,圣经里对钱财的态度是什么?又是如何教导的呢?
对有钱财的人如何说?在马可福音中,当一个人青年富人问耶稣如何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耶稣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 依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可10:17-25)。
对积攒财富如何看?中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 (太6:19-21)。
从以上的经文来看,圣经中对钱财的态度看起来比较负面,神似乎不祝福有钱财的人,反而咒诅他们,“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这并不是说有钱财的人不想进天国(事实上每个人都想进天国,)而是因为有钱财的人往往很难放得下今生众多的钱财,以致不能跟随耶稣基督,从而失去了神的救恩,不能够进神的国。
所以,拥有很多钱财会使人容易更加爱财胜于爱神,使人更加容易重视地上的财宝而忽视天上的财宝。在爱财的人心中,钱财的份量比神的国还大,今生的财富比永生还重要,“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 (太6:21),钱财多的人会很容易把他/她的心放在钱财上面而不放在永生之神上面。因此,基督徒在赚钱的过程中不应把金钱看得过重,甚至超过神,不应当把发财看作赚钱的最终目的。基督徒在努力挣钱积攒财富的同时,要提醒自己不要为了赚钱而忽略了神,以致失去神的祝福。
这样说来,神难道不鼓励他的儿女赚钱并拥有很多财富吗?圣经并不是这意思,圣经中很多地方都显明神鼓励并要求他的儿女要努力工作挣钱。而且,神喜悦殷勤的人,并祝福他们,神不喜悦懒惰和懈怠的人,也不祝福这些人。
圣经中说, “殷勤人的手必掌权。懒惰的人必服苦”( 箴12:24)。“懒惰的人,不烤打猎所得的。殷勤的人,却得宝贵的财物”(12:27)。 “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13:4)。“懒惰人的道,像荆棘的篱笆。正直人的路,是平坦的大道”(15:19)。“懒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饥饿”(19:15)。“懒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种。到收割的时候,他必讨饭,而无所得”(20:4)。中说,“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 (传9:10) 。
同时,神极大地祝福信他并爱他的人,并赐他们以丰富的财富,疆土,权力,地位和荣誉,如亚伯拉罕、约伯、大卫,以及无数过去和现在信奉他的子民。
所以,神要基督徒殷勤,努力工作赚钱。但非基督徒也努力工作赚钱,同样是赚钱,基督徒赚钱与非基督徒或世人赚钱有什么不同?基督徒发财与非基督徒发财有什么不同?其实,根本的不同是赚钱的目的不同。世人赚钱是为了自己,为了满足自己对物质和金钱的欲望。那么,基督徒应该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去赚钱呢?
作为神的儿女,基督徒的生命以及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都应该是荣耀神!同样,基督徒工作赚钱的目的也应该是为了荣耀神。为了这个目的,在工作上,基督徒应该努力工作出更好的成绩;在生意上,基督徒应该努力经营创造更多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衡量,能赚更多钱就表明工作事业上的成功,成功了,基督徒也就更能为神作见证。作为基督徒,应该“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象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歌罗西书 3:23)。
然而,为了荣耀神,在赚钱的手段上,基督徒不能像世人那样为赚钱而尔虞我诈,不诚实,采用欺骗甚至非法的手段以赚取更多的利润,这样就不荣耀神了,目的就不对了。基督徒应当诚实经营,诚实经商,诚实记账报税,通过诚实、公平、合法的方式赚钱,这样才是荣耀神,才能为神作见证。让非基督徒能够看到基督的信徒的正直、诚实、公平,光明正大,才能将荣耀归给神。
在使用财富方面,神的儿女该如何做?如果一个基督徒通过诚实努力赚了更多钱甚至发了财之后,他不应该象世人那样首先是为自己和家人享受物质财富,满足物质欲望,甚至挥霍浪费。基督徒首先应该为得到金钱财富而感谢神,因为世上和人生的一切都是神赐予的,包括人的金钱和财富,若不是神赐予,人也不会得着,神有权赐予人,神也有权从人手里收去。因此,人得到了财富,要首先感谢神的赐予。然后,基督徒要祷告神,按照圣灵在心中的感动去使用金钱和财富,目的是为了以后能够进一步更加荣耀神。
基督徒赚了钱之后应该首先把钱用在什么地方呢?基督徒先不要想着用赚来的钱再投资,而是首先应当把赚到的钱尽量多的奉献给神,用在神的圣工上面。除了十一奉献之外,还应该尽量给教会奉献建堂基金和其它事工基金,支持宣教士和宣教活动,支持神学生和福音工作等等。当然,所有这些奉献都要凭着圣灵的感动而奉献,奉献的金额数目也要凭着圣灵在基督徒各自心里的感动而自愿奉献。此外,基督徒还可以尽量支持慈善机构和社会公益活动、公益事业等,以致更好地荣耀神,为神作见证。在这些奉献之后,基督徒才可以想着用钱再投资去做更大的生意,赚更多的钱和财富,但赚钱的目的还应该是为了更加荣耀公义圣洁的神!
但是,基督徒不应爱财,不应贪爱钱财,不要做钱财的奴隶,因为钱财是属世界的,是必坏的,是所见的,是暂时的,不是天上的财宝。基督徒不应该把追求钱财当作人生的目标,而应该把追求神当作人生的目标。基督徒要爱神,爱基督,爱天上的财富,即永生神的道,这是所不见的,是存到永生的,是永远的。圣经中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 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马太福音 6:19-20)。“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 6:27)。“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 4:18)。基督徒如果爱钱财就容易把钱财看得比神还重,会只重视赚钱而忽视了追求神,从而失去了神的救恩和永生的恩典。主耶稣教导我们,“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太6:24)。因此,基督徒首先要爱神,要以追求神事奉神为第一的,最重要的人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