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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早期淘金時期的華人翻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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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尋早期淘金時期華人的生活時,曾考慮過當數以萬計的華人在到達澳洲的時候,他們如何與澳洲人接觸和交往, 以及澳洲的地方政府通過甚麼渠道與華人交流及管理。

單就“四邑淘金工在澳洲”一書中提及在1857年抵達羅布的船隻就有32艘,每船運來的華人在110 – 969人之間,各船的華人來自不同的籍貫(在香港已經由他們的代理人安排在不同的船上)。或者可以說在還沒有登船之前,就注定了他們在日後的一段時間內非得抱團不可,同時在小團體範圍內需要有一個那怕是只會幾句英語的人被推出來當臨時的頭領。當這個小頭領的人,必須具有幾個條件之一,例如:曾經在1848年去過美國淘金的人,畢竟有淘金和外國人打交道的經驗;曾經在原居地參加過教會活動,並與傳教士經常接觸,學了些英文;在原居地經商,與香港及澳門的商人交往中學了點英文。

紐西蘭早期華商徐肇开就是原來到美国旧金山後轉到澳洲維多利亞淘金的人,干了一段日子,他覺得光靠两只手淘金是全凭力气和运气,還不如做点小买卖稳当,于是轉到墨尔本开了家商店以謀生。到1868年,大批華人因維省淘金不易而轉往紐西蘭,也徐肇开也隨之渡海,在矿区开店卖粮食和淘金工具予番禺同乡。

另一個例子是張卓雄的父親張鹏南Cheong Peng Sam,1860年到維省的Beechworth担任基督教宣講,並在圣公会教堂任廣東話翻譯,1863年,他的父亲張鹏南將妻兒帶到自己傳教的地方。(該教堂的主教就是1868年寫 “關於維多利亞省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的威廉·杨“Rev. William Young”, 威廉·杨早年在福建廈門的圣公会學校學習福建話),後來在1868年也轉到墨尔本經商。

回過頭看“四邑淘金工在澳洲”一書中所說:“所有的道路都擠滿了去金礦的中國人……隊伍的頭領去和農場主討價還價,購買家禽。農場主願意賣羊給他們,因為如果拒絕,他的羊就會神秘失蹤”。

更早的華人翻譯或許早在1854年已經出現,證據是在澳洲官方的檔案內有住在76 Little Bourke St, Melbourne的阿奇(有譯作“亞九”)於1857年7月30日寫給莫爾華斯法官的一封信,他請求法官能寫一封推薦信給他到Ararat當中國翻譯。阿奇William. Ah Kew是年月乘船到達墨爾本的,據說出生在1837年,據阿奇孫女的回憶,阿奇在Ararat“努力工作,成为了一名道路承包商,赞助中国劳工来到澳大利亚。后来,他买下了瓦赫古尼亚Wahgunyah综合商店,开始为在金矿上工作的矿工们进口商品。”……1868年“關於維多利亞省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中關於Maryborugh的部份就是由阿奇提供的。在澳洲的官方紀錄中,阿奇於1859年在Ararat申請加入了英國國籍,並於1876年與Elizabeth Butler 在Castlemaine 結婚。阿奇在65岁时决定和家人一起回到中国以便埋葬他的尸骨”。而他的四個兒子則回到墨尔本,在富兰克林街创办了永荣公司(Wing Young & Co)。

另一個中國翻譯是李陽Lee Young ,1853年到維多利亞,1856年與英國出生的Elizabeth結婚。1863年12月開始在Ararat作翻譯,1868年“關於維多利亞省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中關於Ararat部份是李陽提供的。

從從事翻譯工作的華人經歷上看,在政府部份大多是兼職性質,而由教會委任的則是全職,無論是那一方面,都允許從事翻譯工作的華人兼營商業,他們也因為職業的關係而得到許多便利。

中國翻譯的水準參差不齊,因為幾乎任何懂一點英語的中國人都認為自己適合担任重要的口譯員,以滿足與歐洲人交往的心理需求,也有參與賭博及包庇華人犯罪的行為,這可以從“關於維多利亞省華人人口狀況的報告”中看得到,該報告中各翻譯提供的資料在今日的統計學中可以說是不劃一及有點亂,難怪威廉·杨(Rev. William Young)在報告的第四部份建議政府提高口譯員的標準,除了具備正確而輕鬆得體的英語讀寫能力外,更需注重個人的道德品質。建議對口譯員實施考試制度,並在合格時按程度發給相應的證書。報告中還建議實施對口譯員的監察﹑晉升和退休制度。

澳洲有翻譯制度並不自華人的到來而開始,設立的時間在1848年。當年有許多從英國移民來澳洲的人,除了本土三島外,還有歐洲其他一些國家的移民,無論在入境時或審理案件中都出現麻煩,故而開設翻譯制度。經歷了180年的翻譯制度幾近完善,除了有 160 種語言的口譯人員外,還有一個全國的電話口語翻譯服務中心。翻譯人員只能直接翻譯雙方的意思,不能有額外的增減,一旦違反是會接到投訴的,嚴重的則失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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