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se多半是为房东写的,都是说;别破坏房(要赔),迟交租(付late fee) , 不可有pets(有的话,付费),一年租期(早搬,罚费),多少人住。。。。。等等。都是保护房东的。
多年房东的经验,签约时间越短,越好。因为租客看得太仔细,问题太多,可能租不成,他们会说:“我们再考量一下,下次再签。”那就是“刚煮熟的鸡蛋”要飞了。。。。。。。
所以,我研究了各种lease,最后用的是20年前的long & foster的老lease,4大长页,字很小,租客只能匆匆略看,就签了,交deposit,我的房就一年又有租金了。同时,我会给租客一lease copy,说:“你可回家看,电话问我问题。再见!”一般都没人再来电啰唆,但我也给“匆签”的一完美句点。
当然,我得把long & foster的名字头涂去,这是agent给的,只要去头名,合法可用。
20年间出了事,(我得告租客时候)律师就用此lease,打官司都赢,因为这大公司lease写得很周全。
有一家lease,笑死人,24大页,条约祥细的荒缪级了,它提到;如果在租期,房东死了,该怎么怎么办。。。。。。房客死了,该怎么办。。。。。。。类似的“那壶不提,提那壶”的问题,让租客没想到,却被提醒,多言多语地跟房东,花1,2 小时来讨论,结果,签约后,房东回家要吃一把泰那喏头痛药。也非常可能让房客想太多,不租了走人。
所以,我的lease是简单而周全,让租客快签,结束走人。
你的lease有何妙招?也说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