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也许是美国最有名的案件。多数人知道陪审团判辛普森无罪,而很多人不知道民事部分陪审团判决给戈尔德曼1900万美元。与辛普森前妻同时被杀的是她的男友兰-戈尔德曼。这个天价赔偿似乎多少会弥补辛普森没进监狱的遗憾,但是美国的法律体系在执行赔偿判决上非常无能。二十多年过去了,戈尔德曼的父母还在追讨这个赔偿。
我刚看完一本怪书。它是辛普森的回忆录,可是封面上的作者却是戈尔德曼的父母。这是怎么回事呢?如同其它名人名事,辛普森在被判无罪后马上被邀请写书。他为了不让戈家划走这笔稿费,就成立了一个假公司。这个计谋被戈家发现了。辛普森就申请这个公司破产来逃避还款。戈家赢了破产案,从而得到了《我做的--杀手的坦白》这本书的版权。我对书里的辛普森家庭纠纷不感兴趣,却对戈家赢了民事判决但讨不到钱深有同感,所以重点看戈家的前言和戈家律师的后记。
这本书有几点怪异的地方。第一,真正的作者名既没有出现在封面,也没出现在书脊。读者是冲着辛普森的名来的,没有辛普森的名势必影响书的销售。第二,书名显然不是辛普森起的。辛普森不会说:我干的。副标题一般是of a Killer 一个杀手,而不是of THE KILLER (唯一)杀手。书名应该是戈家起的,没把辛普森关起来,戈家就从书名给辛普森治罪。第三,辛普森写的书肯定为自己辩解。戈家肯定不希望给辛普森辩解的机会,应该封杀这本书才对。封杀这本书,就拿不到赔偿费;为了拿回一点赔偿费,就得捏着鼻子让辛普森继续“歪曲”事实。
为了逃避赔偿,辛普森把家从加州搬到佛罗里达。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同,许多人就钻这个空子。佛罗里达的自主宅不可用来还债,而且从著名的崔旺-马丁案大家知道佛罗里达人开枪打击侵入者的权利受保护。这给调查辛普森的生意和银行造成了困难。在美国赢了赔偿案很可能是空欢喜,因为司法部门不负责冻结欠账人的银行账号。债权人如果知道欠账人的银行,可以告诉警方去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欠账人的银行,警方不负责全面的调查。戈家显然在赢了民事判决二十几年后还在追讨,因为他们2018年更新了这个判决。赔偿判决十年一更新,上一次更新应该是在2008年,而最初的民事判决应该是在1998年。两人被杀是在1994年,刑事判决是1995年10月3日。戈家和布朗家是在刑事判决失望后打的民事官司。
2007年辛普森在拉斯维加斯为了体育纪念物绑架别人被捕。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这么有钱的球星和演员会为一个纪念品犯罪。这些人(包括我)多半不知道他输了几千万的民事官司。他在和戈家与布朗家(他前妻的父母)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所以很多生意他没法做,因为明显的生意会被戈家查到,等于是给戈家打工。辛普森被判了33年,可是他九年后就假释出狱了。辛普森案之所以永远让人感兴趣,因为它们显示了美国司法的无能和无奈:杀了人的人被陪审团判无罪;赢了几千万,可是讨不到钱;重判不重,因为坐了四分之一的牢就假释了。
中国人的无奈是炒股炒成股东,美国人的无奈是讨债能讨成作者。你说你该哭还是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