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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大菩萨转手供养,论证《道德经》之圣人不积

吉祥果:吉祥阐释任何经典,有一个原则,凡是没有彻底参悟通透的东西,绝对不会去说,但凡我能讲的道理,基本都是自以为彻底通透,而且在他宗他教或本宗本教的典藏有同类依据可印证者,不会误导读者的,我才会去讲。包括我参悟《道德经》也是如此,《道德经》五千言,吉祥约略现在能通达五百言,其余九成,因为智慧资粮不够,尚需继续参悟。也就是说,我通达多少,就讲解多少,不通达的,浅尝辄止的,我半个字都不会讲。好了,不废话了,我们进入今天的主题:大家知道,我最近八年文字,一开始总是拿《法华经》观世音菩萨示现转手供养的案例,来讲解财物增损影响福报之奥秘,三年前,我又发现《维摩诘所说经》中,维摩诘菩萨也干这事儿,就是把得到的财物转手供养出去,自己不享受,不积聚。去年时,有师兄循着我的思路,又发现地藏菩萨竟然也干这事儿,就是把他人供养的宝珠璎珞,转手供养给本师世尊,自己不积聚,不受用。那么,三大菩萨的这些“同样”行为,和《道德经》下文所讲“圣人不积”之道理,是不是完全相通呢?当然下面的经典,对于福德和业力通过供施和接受供施产生的转移关系,并没有做出如吉祥一般逻辑清晰的精确描述,因为有些道理只适合“隐喻”,不能讲太通透,避免一般人产生另外一种害处,所以只能隐喻。吉祥觉得这些隐喻,有些隔靴捎痒,对于功利社会的人民,没有呵止作用,因此我索性引用其他经典依据,比如引用《天请问经》,把业力福德转移的这层窗户纸,彻底捅破了。见过去博文。当然,本文主要结合《道德经》之“圣人不积”,来阐释三大菩萨的“转手供养行为”。吉祥参悟的结论是:圣人转手将自己所得财物供养给第三方,但自己不积聚财物,以不积之积,而令自身福德能量聚而不散,反之,凡夫贪心,反以积聚财物索取供养的方式,以有积之积,而令自身福德耗散,此凡圣之差别也,亦《老子》本义也!!详见如下依据: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中,老子如是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那么,圣人为何不积?难道这只是老子一家的说法吗?佛教的圣人,是不是就喜欢积聚财富呢。看看如下佛经,就知道,老子和诸佛菩萨的智慧,是通达的:

维摩诘说是法时,婆罗门众中二百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时心得清净,叹未曾有!稽首礼维摩诘足,即解璎珞价值百千而以上之,不肯取。我言:“居士愿必纳受,随意所与。”维摩诘乃受璎珞,分作二分,持一分施此会中一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难胜如来。

-----《维摩诘所说经》

尔时十方诸来大众。一切菩萨摩诃萨及诸声闻天人药叉健达缚等皆从座起。随力所能各持种种金银等屑众宝花香。奉散地藏菩萨摩诃萨。复持种种上妙衣服末尼宝珠真珠花鬘真珠璎珞金银宝缕幢旛盖等。奉上地藏菩萨摩诃萨。复以无量上妙音乐种种赞颂恭敬供养地藏菩萨。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持此种种上妙供具回奉世尊。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

无尽意菩萨白佛言:"世尊,我今当供养观世音菩萨。"即解颈众宝珠璎珞(yīng luò),价值百千两金,而以予之。作是言:"仁者受此法施珍宝璎珞。"时观世音菩萨不肯受之。无尽意复白观世音菩萨言:"仁者愍我等故,受此璎珞。"尔时佛告观世音菩萨:"当愍此无尽意菩萨及四众、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喉罗伽、人、非人等故,受是璎珞。"即时观世音菩萨愍诸四众,及于天、龙、人、非人等,受其璎珞,分作二分,一分奉释迦牟尼佛,一分奉多宝佛塔。

-----《妙法莲华经》

尔时莲华上如来应正等觉。舒如象王鼻臂。授与观自在菩萨摩诃萨价直百千真珠璎珞。以用供养。观自在菩萨既受得已。持奉上彼无量寿如来应正等觉。彼佛受已。还持奉上莲华上如来。

——《佛说大乘庄严宝王经卷第四》


吉祥果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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