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求生寫求死都寫得好的傑克.倫敦

最早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自傳體小説《馬丁.伊登》已經是五十年前的事了。當年讀時的激動現在都還有點依稀。那時林彪還活著,耄也鬧得歡,老百姓日子一點意思都沒有。每天吃不好還得傻不楞地站起來好幾回“萬壽無疆”,“永遠健康”。明明知道是扯淡,但是全國人民都被挾裹著不動搖地明知扯淡卻也天天扯淡。

一九七一年,我上初三。那是我最愛讀小説的起步年,幾乎是一天讀一本,讀得高興,讀得癡迷,讀得雲裏霧裏,走路都是跳著走,小説裏的人生豐富多彩,我的小精神出奇得好。晚上讀,白天侃。我們身邊小夥伴們,好幾個都立下宏偉理想:要儅作家。比我大些的“紅酥手,黃縢酒,滿城春色宮墻柳”?已經會挂哶(北京叫拍婆子)了。我不想儅什麽。就想玩,就想隨心所欲地玩。

馬丁.伊登年輕的時候是個水手,有一次幫一個小姐上船拿東西被雷着了,那小姐長得宛若天仙、舉止優雅。《因爲愛情》,就是宛若雷劈。愛情降臨,就是一刹那。身份和地位,會是愛情的障礙,但是愛情不管。年代太久,好像富家小姐想著“兩手吊在馬丁的水牛般的脖子上該有多好玩”?

馬丁也有了單相思。單相思也是相思。從此馬丁有了向上爬的動力和勇氣,白天幹活活命,晚上讀書寫作,玩命寫作,寫作玩命成就了他的人生之路。後來馬丁成名了,成了美國的知名作家,大富翁(美國版稅高?)。也成爲了中國封的“無產階級作家”,他和貴族小姐成了親,一起度人生。

度呀度,人生後來度得沒了勁,什麽都沒勁。進入上層社會以後,天天歌舞升平、紙醉金迷,“無產階級失去的只是鎖鏈,獲得了整個世界”。又如何?馬丁.伊登勇猛,索性跳了海。跳到海里,冰凍徹骨,呼吸困難,想死就必須不停地往水的深處扎,把肺往爆了憋。這是對決心和意志的考驗。一次又一次身與心的搏鬥,直到死。記得當年讀到傑克.倫敦在《馬丁.伊登》結尾幾篇的描寫,我真的特別驚嘆。活人可以把求死寫得栩栩如生。

傑克倫敦還有一篇短篇小説,叫《熱愛生命》記得寫的是一個疲憊的漢子,在茫茫的草甸子上爲了能活和野狼鬥爭的故事。人和狼怎麽鬥爭?我很難想象。大概是毅力的決鬥,人一拳打不死狼,狼也一口咬不死人。人會給自己提勁:下定決心,不怕犧牲。而狼大概就只會撲。撲、撲、撲。人大約只會躲、躲、躲。人比狼聰明,會等到時機降臨,畢其功於一役,集全身力于拳。最後人贏了。

我記得我的胸口被鋸開以前的頭天,看了兩遍《熱愛生命》,轉眼都十五年了,我還在喘。只是早上光身子看自己胸前近尺長的刀疤時,想象大夫切西瓜。裏頭都是些啥亂七八糟?人,不管裏頭。老了,每天起來還能喘,不難受,能吃喝就很好了。

説來慚愧,我正經讀過讀完的英文小説,好像就只有《馬丁.伊登》。讀英文小説,不容易讀出快感,很難手不釋卷。但是我相信,堅持努力讀努力學一定能讀出味道。好在現在母國文化崩潰,道理胡説八道。中文越來越沒有什麽好看的了。新中國一直都在撥亂反正,一直都在否定之否定。真夠厲害,七十二年了。”但願人長久“。

10、10、2021

 

zhuc 发表评论于
我喜欢那篇短篇--To Light a Fire
心之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玉器晚成' 的评论 :《馬丁.伊登》很勵志,但如果相當作家,就別讀了。問好。
玉器晚成 发表评论于
还没读过“马丁伊登”,看到你的介绍,我应该找来读。谢谢分享。
zhouqi1949 发表评论于
我读过‘马丁伊登’,但有一篇他的作品‘毒日头’也是很激励人的作品。
zhouqi1949 发表评论于
我读过‘马丁伊登’,但有一篇他的作品‘毒日头’也是很激励人的作品。
rancho2008 发表评论于
看标题就想着你说的是这两篇,进来看果然是。《马丁伊登》我是在大学读的英文原著,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句。
aunt4 发表评论于
我也读过《熱愛生命》
格利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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