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 the purchaser’s option有感

天空有鸟飞过,却没有留下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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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听到一首歌,其中有这样几句: you can take my body,
you can take my bones,
you can take my blood,
but not my soul。
好像是一个黑人女歌手唱的,关于废奴的新歌。歌手的名字记不清了。Again,跟家人说起来,好像都不怎么在意。
今天听说一近期回国的孩子,申请了某高校的位置,签约时,有一项是不可以聚会,传教。他签了,但是很郁闷,于是跟这边的同学说起来。今天查经,那同学提出这个问题,他们还在讨论可否签这份协议。理想主义的我,身在国外不操心五斗米的我,说白纸黑字的,不能签,但显然,那孩子很难受,也签了,为了和家人团聚和工作。我却在开车的路上突然想到了这首歌。
年少时立志出国留学的那份心情和郁闷仿佛不曾走出,仍在眼前。几十年来,变化的是什么?自由吗?住房吗?健康吗?工作吗?还是一层未变的思想禁锢,畏惧民心民言。那么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都是笑话吗?笑一笑就放过去了的话?

如果是我处在那个位置,我会不会签?如果是你呢?

日光之下没有新事,却仍感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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