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論告密者

跨跃中美文化,勾通双項信息探讨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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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論告密者
中國人給當兒子的出了一道難題 : 你媽和你媳婦同時掉河裡,你先救誰?這個問題真不好回答,左邊老媽拿着幹面杖,右邊老婆拿着苕帚疙瘩,等着你開口。
中國歷史上也曾有过類似的一道難題,它不是在老婆和老媽之间做出達擇,而是在法理和親情之間做出選擇:老子犯了法,兒子要不要向官府举報。  
話说楚國有一個名叫直躬的人,這個名字取得好,为人正直而恭順,有一次他的父親偷了別人的羊,直躬大义灭亲,將這件事報了官,荊王得知後,派人捉拿了直躬的父親,按當時的刑法, 偷人家的家畜要判死刑,而且沒有現代的緩期兩年之说。直躬苦苦請求代替父親受死。執法官說,你小子六親不認,早該受死。直躬將要被殺的時候,他對執法官員說:“我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犯了法,我將此事報告了官府,說明我信守法律,這难道不是誠實不欺嗎? 現在父親要被處死,我愿代他受刑,這能說我不孝嗎? 像我這樣既誠實又讲孝道的人都要被處死,我們國家還有誰不該被處死呢”?
話傳到荊王那裡,他也被说糊塗了,一時拿不定主意,最後他認定直躬做到了"忠孝兩全",於是免他一死,放他回家重新做人。
這個結局有些滑稽,'好人' 都叫他一個人做了。孔子聽到这个故事微微一笑說: "直躬這樣的誠实太奇怪了!一個父親两次為兒子取得好名聲。在我看來直躬的誠實,還不如不誠實"。有一次孔子和子贡再次談到此事,他說: "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用現代話說就是 ''在我住的那旮瘩,不是這個理兒。父為子隱暪,子为父隱暪才是正理。孔子是圣人,怎能講出這種話呢!难道父子做了壞事要互相隱瞞才对?其實像孔夫子這樣的哲學家思想家,絕不會就事論事,他們借一件事,或用一句話闡明更深刻的道理。"父親偷羊''不應看做一個具體發生更的事件,在孔子頭腦裡,它己抽象成一个符号,代替一切不該做的壞事,醜事,反常規,甚至犯法的事。孔子不赞成人们因为道德问题,價值观问题,互相傷害,特別反對一家人内部互相揭發,舉報。因為它違反人性。孔子認為人應該尊老愛幼。'老吾老、幼吾幼'是最基本的道德和人性所在。家庭內部合睦,相亲相爱,社會才會安定合睦,如果輿論导向助長父子反目、互相揭發告密,它产生的恶果會遠遠大於恶行給社會造成的影响。想想幾十年前發生的事,戴紅袖章的兒子打老子(有的還踏上一只脚,薄一波的肋骨就是被他的龜儿子踩断的),妻子揭發丈夫在屋裡罵江某人是戏子,丈夫揭發妻子在被窩裡說 "爹親娘親不如俩口子親",还有的兒女与父母畫清界线,断绝母子、父子关係。如果當時不批孔,叫他出來說句話,上面的事也許不會發生。孔子極力維護家庭合睦也符合當時農耕社會农业生产的要求。種莊稼要一家人齐心合力,多一个勞力,少一个劳力对收成影响很大,如果動不動就把誰告到官府,家裡的地還种不种,只有生產搞好了老百姓富了,國家才能富強起來。當然後面的分析只是站在孔子的立場上替他拨高,不一定是他的原意。
人的思想是有延續性的。设想如果兒子可以随便向官府举报老子,而且得到主流價值觀的认同和鼓勵,哪還有什麼人是不可以舉报的,還有什麼事不可检举的?學生舉報老師課堂上放屁,張大媽舉报李大嬸家裡''那邊兒來人了'',沒報戶口,賣肉的檢舉賣菜的缺斤短两,賣菜的揭發賣肉的往豬肉裡打水。讀者舉報作者話裡有話等等,这種事時有发生,重讀孔子那句 ''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不免心中一顫,這話也就是他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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