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兄有论:“在中国文化中,公并不来自压制个体,而是来自天理,来自整体性。公私并不完全对立。……”
我一直以为,公与私,说到底是人性,而人性是相通的,为啥西方人公私对立,中国人就一定公私一体呢?
不错,中国文化里有“天下为公”,“大公无私”,“世界大同”的理念。然而这些理论层面的东西有多少落实在中国人的日常行为上?西方人现实中强调个体的独立,但也有“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是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西方人创立了慈善机构,设立了多个国际合作组织,西方企业的团队精神是集体合作的典范。
我以为,“公”的概念,东西方都是来自精英层面,而“私”则根植于人性,是“天理”使然。(当然,中国文化否定这个,所以灭人欲存天理)。
如果,“公”来自天理,那么中国人必然在“公”的层面发挥出色。朱夫子也没必要大声疾呼。可是,现实却有太多的矛盾。
那些打着天下为公旗号的造反者,一旦自己大权在握,就把“天下”变成了自己的私产,“公”自然也抛到九霄云外。“朕”即天下,天下只有“朕”。
49年之后,一波又一波的“公”潮在“共产”的旗号下轰轰烈烈。私有的工厂先是公私合营,然后公就把私一口吞了。地主的私有田地分给“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神州大地,“私”变成了罪恶的同义词。
表面上看,资本家坚决拥护,积极配合,贫下中农更是欢欣鼓舞。公私并不对立。但结果如何呢?小岗村领头把地分了,公共食堂办不下去了,人民公社垮了,私企老板也可以入党了……
如果,中国人精神中“公”字当头,应该不会以一盘散沙著名,也不会有“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一群中国人是条虫”的说法。出了国的中国人,对公义,选举,参政这类”公事“也不热衷,”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
中国人协同合作一直是弱项,这与“公”的理念背道相驰。
中国的足球为啥不行?我们不乏优秀的选手,可是团体配合就是不行,不用和欧洲南美比,三胖的朝鲜都比我们强,我们亚洲杯都名落孙山。我们单项个人赛称霸世界,但需要团体配合的项目上就暴露出来缺陷。乒乓球单打只要中国人参赛,别人只有看的份儿,双打,稍一松懈就失去冠军。
我们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但是没有一流的芭蕾舞团。
我们有世界一流的钢琴手,小提琴手,甚至乐队指挥,但是至今没有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
我们的民乐传统上也只有单个演出,没有演绎出不同乐器协同配合的交响乐。近年来虽然有过尝试,但效果欠佳。
为什么?一个观念上公与私能够融洽合一的民族一碰到具体的事儿就走向观念的反面了呢?
为什么?一个极度强调个体的民族,几十个人用不同的乐器听从一个指挥能演奏出天衣无缝的交响乐呢?
望石头兄解惑。
说到中美冲突,”中国人整体上不挑战制度“似乎也有些一厢情愿。记得八国联军,鸦片战争,包括抗日战争的时候,老百姓看洋人打自己的政府,帮助运枪炮架梯子的有,拍手称快看热闹的有,甚至穿上军服枪口打自己人的也有。早年北大三角地有一张小字报,说如果美国人打进来,神州大地便会有无数个“带路党”。
我愿意相信中国人的“公”,但历史却告诉我们,中国人的“国家”概念相当薄弱。虽然官方不断强调没有国哪有家,但老百姓还是自顾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眼下虽然民间“武统”热情高涨,但是征兵却完成不了指标,快要拉壮丁了。“为国捐躯”是“公家”的事儿,咱顾好自己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