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我们所在的省,最常用的电力供应商就几个。因为每月的水电费常常见长,我和狮子有一次专门把我家的Enmax账单上的明细搞了个拆骨分筋,最后的结论是每个月400加元左右的水电费,真正消耗的水和电不过20%,其余的是各种名目的城市管理费,电力运输费等等。换言之,不管你用多用少,80%的大头费用是不变的。一方面体现了各级政府管理成本费用(也可以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名目的税)的昂贵,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消费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要知道人人平等可是发达国家最引以为豪的标准之一,虽然真正意义的平等根本不存在(此处删减1万字)。
后来我们开始租墨西哥的民宿,发现很多房东是要房客付水电费的。一开始觉得不理解,几年下来终于摸清思路:原来在墨西哥,整个电力是控制在一个国家电力公司的,公司简称CFE, Federal Commission of Electricity。虽然CFE是国家垄断的唯一,但是经营不善,去年还被墨西哥自己的证券公司下市了。与加拿大不同的是:CFE的电费价格是阶梯式增长的,电费单每两个月结算一次,同样的房子不同的用电习惯可以导致每个月1000多美元的电费区别。
以下面的数据为例,注意所有用电量是每两个月计算的:
- 基本用电量:每两个月用电量在250KWH以下,每度电单价是 0.713比索。因为普通墨西哥人家基本除了几个灯,没有什么家电,所以如果你每月的电费用量低于125度,那你每月电费就是89比索,折算下来4.5美元左右。
- 中间价:如果每两个月用电量在250到450度之间,那每度电的淡季就是0.838比索。
- 超量用电:每两个月用电超过450KWH, 那每度电的单价就是2.862比索。这是比最基本价高了差不多3倍。
一旦你进入第三个用电量范围,那你就进入了所谓的DAC – high domestic consumption. 在这个DAC里面还有更多的分级,从每两个月用电量500KWH到600KWH就是一个不同的范围,电费单价随之几何级增长。所以一开始从美国来的朋友租房子,一进门就把空调打到16度,然后出海玩一天空调也不关,等到房租结算的时候,电费单子比房租还要高是常事。这也难怪房东不愿意把电费包括在房租里了,基本就是“你爱怎么用电是你的事,你自己负责“的态度。
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收费模式非常适合墨西哥这样一个现金收入为主的国家。因为无论哪个国家都是靠收税来保持财政收入的,现金经济模式让个人收入所得税难以控制。当上游控制不住时,控制下游就成了一个必须的模式,即靠通过消费数额来征税,最终达到征税覆盖面最大化的效果。必须承认的是,这种模式也只有在墨西哥这样一个不以存钱为最终目的的文化下才有意义,我们接触的所有墨西哥工人,基本上每周发工资后一定会在周日和家人出去大吃一顿把钱花完,这样才有动力下周继续工作。在中国,光凭消费征税也不一定行得通。就这点上,看来各国政府要搞点钱也是花费了很大脑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