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十年代来美的留学生,不管是否拿奖学金,基本上都打过黑工。那时,一美元差不多兑换10元人民币,研究生毕业的月工资还不到100元,几个小时的工就是国内一个月的工资。那时候的访问学者,一个月只有300美元,半年时间还得省下钱买几大件(彩电、冰箱等、录音/录像机)。所以,只要能抽出一点时间,这些学生都会去攒一点美元。这既给自己增加收入,也会给国内的亲友寄去一些。
我那时曾下决心,坚决不打黑工,但还是被朋友拉去帮过几次忙。其中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在中餐馆打工,是在第二年除夕的晚上,老婆孩子已经来美国。前室友打工的餐馆特别需要人,请他找人帮忙,在厨房洗菜、洗盘子等。他就找到了我。老婆也一块去,预先说好每人50美元。
给中餐馆端盘子,是中国留学生最常见的小时工。刚来美国,留学生要找其它工作非常困难,语言上的障碍是一个原因,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工卡”(工作许可证)。能拿到签证出来的留学生,要么是公派,要么是有TA/RA,或者有亲戚的经济担保。也就是说,经济上能够自足(包括TA/RA)才能得到留学签证。中餐馆的老板,也许出于对留学生的理解,也许是为了占留学生的便宜,大多愿意雇留学生。而留学生们能吃苦,虽然有不少抱怨,工还是照打,为了一小时几十人民币,那相当于国内一个星期乃至半个月的工资。
第一次“打工”是在体育馆买热狗和饮料,也让我见识到中国人的丑陋。
一位华人在市中心的体育馆租下了一个摊子,有体育比赛的时候卖热狗、爆米花及软饮料。那天临时缺人,一位朋友就邀我去,跟我说不需要任何经验,有一点口算的能力就行。一路上,他就跟我说明卖热狗的一些技巧及注意事项,主要有两点。一、老美大多不会口算,所以可以蒙一点,但不要离谱。比如,是2块出头,就说二块五;接近或超过2.5美元,就报3块。二、饮料是和摊主按杯算的。比如,摊主事先给承包者200个杯子,收回105个杯,就算卖了95杯。卖热狗的学生一有空闲就到观众那里去捡杯子,稍微冲洗一下,再卖。这些捡来的杯子,卖出去的饮料得来的钱就是纯收入。这位朋友也没有去捡杯。
我在路上就声明,捡杯子的事我坚决不干,算钱我也不会。所以,我就在后面打杂,比如帮忙盛饮料、装爆米花、做热狗,还有清扫等。有一位跟我同年来美的学生,捡杯子非常起劲。纯收入当晚就分红,我好像没得到平均数。过了好久又被叫去一次,还是做同样的事。后来因为内讧,有人告发(好像还不是告发捡杯子的事),摊主就收了回去。
我还在校园的cafeteria洗过盘子,主要是为了增加文件上的收入,好让老婆孩子及早来美国团聚。管理人员听说我的情况,尽可能地给我多写一些小时。靠这点小时工并不能解决问题,主要还是得益于导师暑期给的科研资助,加上研究生director“给”的额外TA,才让她们在我出国满一年时顺利来美。在Cafeteria打工的具体细节都已经很模糊,好像是从传送带上把托盘及其里面的盘、杯、刀、叉端出来放在洗碗槽里。高峰时,传送带的托盘挤着来,手脚一会儿都不能停。
在校园之外正式打工,是在第二个暑假。我在美国已有两年,老婆和孩子已经来美将近一年。我因为不喜欢去餐馆打工,就按着报纸上的招工广告打电话,得到的第一个工作是油漆柱子。这里打工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黑人,就一个白人和一个黄人(就是在下),没有女的。
说是油漆柱子,但我们并不直接给柱子上漆。我们只是把柱子抬到喷漆间,漆好之后,再给柱子抬出来贴上标签,然后把不同尺寸的柱子归类,放到各自的地方。柱子的种类不是太多。稍微熟悉了之后,一眼就基本上能报出尺寸。几天之后,他们就让我给柱子贴标签,那位白人也是在贴标签。
我们在一起干活,总共就10来个人,大家相处的比较融洽。我没有另外取英文名字,主要原因是中文名字不难发音,虽然会走调。但那些“同事”叫我的名字时,只发第一个音节,开始时很不习惯,总想纠正他们,后来只得让他们那样叫了。他们看到我用筷子能夹起很小的饭粒或蔬菜,觉得挺稀奇,说我跟Bruce Lee那样会功夫。
他们基本上都没有车。有些跟我顺路的就问我能不能搭我的车,我就捎了他们几次。他们说没有钱,问我要不要啤酒。我没有要他们的啤酒。大概两个星期的样子,我就换了一家。
这是一家生产Margarine(人造黄油)的工厂(以后简称“黄油厂”),进去的公认需要通过药检,每小时付8.5美元。而第一家支付的5元,差不多是当时的最低工资。同学听到我说有8.5元,都觉得很高。这里的卫生自然是美问题。我的工作就是在一个正式工人的带领下,把传送带上整箱的人造黄油密封好,然后归位。
这期间有一个小插曲,我的一个指头被传送带上的机器割破了,好像还挺深的。割破手对于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事,在农村劳动时经历很多次。令我惊讶的是,我的supervisor把我的指头拿到水龙头上去冲洗,然后再包扎,因为我们在国内时,划破的地方最怕生水。我的指头没有发炎,几天就好了。我才明白,美国水龙头上的水是经过消毒了的。
我在这家黄油厂打工的时间也不长,最多三四个星期。经同学介绍,我到学校医学统计的lab上班。离开黄油厂时,我把以前的室友介绍给他们。他到黄油长打工一直到暑假结束。
医学院的lab用的计算机有Macintosh和微软的Windows 3.1。Macintosh的界面明显比Windows 3.1要好。在Macintosh上用的Fox Pro。我们的工作是设计report,所用的数据是五六十年代(记忆不一定准确)的房子,室内的含铅量。Windows上有Words和Excel。这些都是我第一次接触。
Lab的工资比在黄油厂略低,但工作的经历对以后会有一点帮助。而且这份工作不只是暑假,课余时间也可以攒一点经验与收入。而且可以步行去。
Lab的潘教授为我以后转学、找工作都提供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