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家房客住了多年了,虽然房租已远低于市场价格,出于人道考量,拉不下面子,不想换人。 但有一家例外。几年来很不愉快,想换人。我的确有我的理由。
一年前公司管理,房租几乎没有按时付过。车库因HOA管辖的管道漏水,弄脏了一些东西,小题大做。先告管理公司,输了。然后不死心,同时告管理公司和我,当然又输了。还有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不一一叙说。
她住了四年左右,自从不用PM 自己管理之后,房租基本按时交付, 但还是常有不愉快事情发生。
合同早已是month to month
这种情况下如何终止合同换房客?
先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