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反腐败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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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腐败行为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社会风气败坏,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各个国家都会防范和打击腐败行为。美国和中国国情不同,防范和打击腐败的方法也不同。

    权力是滋生腐败的土壤,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分散权力和制约权力是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美国是由三级政府(联邦,州和市县)构成。每级政府之间彼此独立,各自分担不同的职责。这样有效的分散了政府的权力。各级政府又采用三权(立法,执政,司法)分立原则,三权之间即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进一步分散和制约了权力。美国的政治体制,就是通过分散和限制权力来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其在全社会的监督检查下透明的运行,从根本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保证政府清廉执政。

    中国是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所有政府权力集中于党中央的领导核心之下。党中央的权力再通过其下级分支机构向外延伸,下级机构又形成新的子核心,依次类推直至全国基层党组织。形成一个庞大的倒树状权力结构。每个处于子核心位置的官员都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庞大的树状权力结构,为腐败行为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使得中国官场贪腐之风盛行。当前中国的习式反腐运动,只是通过倡导共产党的初心意识,提高党员自身的共产主义觉悟。并采取一系列严密的监察手段,暂时抑制了猖獗的腐败之风。但是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依然存在,腐败也必然存在。想让猫不吃腥是不可能的,腐败将会以另一种新的形式再次出现。在中国现行体制下,铲除腐败行为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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