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是我骂人了,今天就再啰嗦两句

开个博客是个不错的主意,随意写下的文字能保存下来。碰到对脾气的人也能交流,唠唠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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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鸭子没有私怨,平时对鸭子其它有争议的帖子俺都是一笑而过。

诚实地说,我至少读了5遍他的帖子,才跟了帖子。

说说我的看法:

1。犯罪不一定需要一个理由(motive); 法律是严肃的,对既成罪行的处罚是必须的。

2。政府有改善民生,社会生存环境的责任。但犯罪人员,特别是恶性犯罪是无法用社会环境不佳来为自己脱罪的。

3。贫穷缺钱也不能抢劫偷窃。由于贫穷或其它原因找不到配偶,性需求得不到满足,也不能进行违背妇女意志的买卖婚姻(拐卖)。

4。徐州案很简单,罪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性交产下8个孩子。妇女是精神残障人无能力给予consent,平时被人锁起来等等都是犯罪细节。

5。鸭子帖子里提到的中美两国的社会生存条件的差异不在争论范围内。原因是美国现在的社会保障体系100年甚至50年前是没有的。中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可有改善,也可能没有多少改善,但对犯罪的认定不会有本质性的变动!

6。有人会说谈论这件事就是反华黑中,见不得中国进步。米国什么坏事没有啊?那我就举一个例子。

7。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人看到男女两个homeless people常常在那里嘿咻,就给警察打了一个电话。警方过来查看,认定女homeless精神不够正常,立马逮捕了男方。男方百般辩解也木用,米国执法就是这么轴,呵呵。

8。美国保护人权方面的法律或人类法律会更趋严格。将来Musk会不会用他的机器人来改善某些社会问题就不知道了。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山韭菜' 的评论 : 谢谢来访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光盐行者' 的评论 : 光盐兄好,我是真的看不下去,才说两句。
山韭菜 发表评论于
问好教练!徐州的八孩妈事件,不仅触犯了法律,也严重触犯了人类的基本底线。同意晓晴的意见,人贩子和八孩爹这样的人渣,抓到都应该枪毙!
光盐行者 发表评论于
有些情况下的犯罪还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有个人饿得快死了,这时偷了一块面包,我想大部分人会理解并不愿去处罚。但徐州八孩妈绝对不属于这类。已经人神共愤了!!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晓青' 的评论 : 谢谢晓晴来访,祝周末愉快!
晓青 发表评论于
教练过年好!
看冬奥比赛吧,很精彩。
那些老问题没有严格执法,只能长期存在。
人贩子如果抓到就枪毙,很快就能见成效。还有其它屡禁不止的,看似没有人命,却一直害人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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