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的配置比例规定
我觉得评论挺有意思:
---只会造成主演只有一个大咖,带一群糊糊,以前群星云集的景象没有了。商务竞争更大了。
---演员片酬不重要吧!贵的话资本不用不就好了。演员片酬降了,资本会把钱用在别的地方吗?投资商投资成本低了,最后获利的还是资本商们,这样他们可以随意压价了
---内娱明星碰上冬奥更难了,今年代言又被瓜分了,赚钱渠道之一又被挤压,今年明里暗里撕的更猛了。 影视寒冬(影视都是为商务服务的,现在限薪拍影视不挣钱的)有些明星使出浑身解数抢夺商务资源,今年商务特别难,上半年商务资源会抢疯了,也会被体育明星疯狂瓜分。 各种黑和骚操作又会很多……
---应该禁止互联网大平台的经纪权,在大平台垄断面前,传统经纪公司和个体户艺人不堪一击,到头来都是给平台打工
---现在很多演员不都以入股形式入驻主演的影视剧了吗,变相拿高片酬啊,没啥用,上有政策下????对策,根本管不住
---很早之前就有了啊,阴阳合同就是这样出现的。只罚明星,不罚制作方其实不公平,偷税是犯法,处罚解决不了影视行业的乱象,zb方才是源头,查出来双方一起处罚才对,明星被封杀,zb也要有一些停顿整业的手段,停它4、5年那样的,它才能痛
--电影票和会员费越来越高,演员工资越来越低,合着搞半天是帮zb省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