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堂,美国地狱——《Front Desk》读后感

书中特别有意思的是中国和美国的对比。

在书的开后,Mia问妈妈为什么她们要来美国:

“Mom,” I asked her, “why did we come here? Why did we come to America?”

“Because it’s freer here,” she finally said, which didn’t make sense.  Nothing was free in America.  Everything was so expensive.

在作者笔下的美国,充满了铜臭、不公、和种族主义。

Why was it that everything in America had to do with money?

这是对资本主义的血泪控诉!

和美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作者笔下的中国,一个温情脉脉的人文主义社会,好像各种东西和服务都是免费的。在她的小学门口,有冰棍爷爷,免费给她冰棍吃。作为交换,她只需要告诉他自己今天在学校学到了什么知识(多么好的学习奖励啊!)。有婶婶的朋友给她提供免费的钢琴课,使得她能够在中国像一个公主一样,学会弹奏巴赫、贝多芬、和莫扎特。

来到美国,跌下了尘埃。

如果她在美国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全是欺凌、伤害、歧视、嘲讽,那么她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国家,爱这这个社会,爱美国人?她当然应该去革命,去毁灭这个不公的社会。

在书的中段,作者描写了这样一个场景。

在空无一人的学校礼堂,Mia发现了一架钢琴。她弹奏起在中国学到的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这是她来美国后第一次弹琴。随着琴声,她沉浸于回忆之中,回想起在中国的美好温馨的生活,然后排山倒海而来的就是来美国后所经受的人世间的苦难,社会的不公,阶级的仇恨。为什么地主如此贪婪?索取索取还是索取!为什么爸爸妈妈被生活残酷地压榨?为什么黑人汉克买不起牛肉只能吃掺沙丁鱼的汉堡?为什么明叔叔被高利贷者追杀?这些问题令她无解和悲愤,她在琴声中泪流满面。

这时候地主狗崽子Jason突然在身后出现,打破了她的琴声。

这一段写得挺戏剧化的,让人不由得想起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电影里面类似的场景。进步左派知识分子孙道临在悲愤地弹琴,琴声激荡,心潮澎湃,屋外狂风暴雨,预示着革命的到来!

美国的文化革命,果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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