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评了戈马克 麦卡锡 Cormac McCarthy 《边境三部曲》The Border Trilogy 之二The Crossing,这次就谈谈首部曲《骏马》All The Pretty Horses。故事发生在四十年代末的德克萨斯州,十六岁的少年约翰 (John Grady) 和罗林 (Lacey Rawlins) 南下墨西哥闯世界,路上碰见了少年布利文斯 (Jimmy Blevins),三人结伴,但不久失散。约翰和罗林继续前行,在大马场找到牛仔工作。不料四个月后,警察到马场逮捕了约翰和罗林,原来布利文斯失手杀人,两人因此被认作同谋。三人在看守所重逢,但收取家属贿赂的警官在转狱途中枪杀了布利文斯。约翰和罗林在监狱屡遭攻击,几次濒死。约翰出狱后劫持警官,找到了被没收转卖的马匹,回到了德州。这条故事主线是一个典型的西部牛仔故事,集结了各大要素:年少气盛,冤屈入狱,复仇。另外还有一条副线,是约翰和马场主独生女不被祝福的短暂恋爱,若有似无。这段插曲里的女主角不是少女,而是姑祖母,凌厉的家族掌权人。
《骏马》1992年出版,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National Book Award),2000年搬上大屏幕拍成了电影,奥斯卡影帝马特德蒙 (Matt Damon) 出演约翰,搭档大美女佩内洛普 克鲁兹 (Penelope Cruz) ,但反应平平。我没有也不打算看电影,因为这类故事情节简单,场面朴实,电影拍得再出色也抵不过戈马克的文字精彩。世界上的故事千奇百怪,但其实核心线索就那么几个套路,好不好看全在叙事:故事框架如骨架,填充了细节和想象才有血有肉,才有灵魂。
艺术源于生活,戈马克熟悉牛仔生活,其行为做事化入笔下,做到了想牛仔所想,见牛仔所见。约翰离家之前到剧场看母亲演出,演出中场休息时,他走到大厅吸烟,觉察到人们异样的眼光,他卷起牛仔裤脚 (“cuff” p.21),做了一个临时的烟灰缸,抖落烟灰进去。三个少年讨论吃过最奇怪的东西 (“strangest thing”) ,布利文斯说是生蚝。(p.63) 引得同伴好奇再追问一句 “是山蚝 (mountain oyster) ,还是真的生蚝?”而 “山蚝” 又是什么东西?我查了一下才知道是油炸牛睾丸,跟海鲜毫无关系!还有,路上看见有牛仔迎面过来,要继续前行不要停,因为 “如果换了是你看见他们停会怎么想?” (p. 61)。驯马,提到新上了辔头的马鼻子疼 (sore noses. p. 107) 这没有实际生活经验的人是写不出来的。还有,骏马的身高用手量,十六只手高 (stood sixteen hands high. p. 127)。约翰熟悉马,雄马 (stallion),母马(mare),马驹 (colt),还有赛马 (racehorse) ,四分之一马 (quarterhorse) 和纯种 (thoroughbred) 都如数家珍。
书中对话,是如假包换的牛仔语言,简洁,粗野,直接,和时不时的黑色幽默。初到牧场,两个人兴奋不能入眠,罗林问,我们会在这儿呆多久。约翰回答,“大概一百年吧。” (p. 96) 哈哈!合作驯马时,罗林不解约翰为何用麻布袋摩擦马匹,回答很妙,“我不知道。我不是马。” (p. 106) 跟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心有戚戚焉。远近牧民赶来看驯马,罗林惊讶之余自嘲,“马戏班子进村,消息传得快。” (p. 105) 驯马一整天,累得连嚼晚饭的力气都没有了,约翰告诉罗林, “现在不累了,五个小时以前累。”(p. 108) 还有一个问答,刚被押到看守所,约翰问围观的墨西哥小女孩能不能找来烟。女孩跑开了,罗林一肚子没好气,讥笑他是 “Ladies’ man.” 约翰反问,“你不想抽烟吗?” 罗林说肯定没有烟。约翰说那打赌好了。罗林问赌什么?约翰说,她们带烟回来就是我赢,我赢你的那支烟;如果没有,那你赢我的那支烟。哈哈,我每次读到这里都笑倒,既然没有,又何来输掉?一流的脑经急转弯,狡辩无敌 (p. 154)。
全书用全知视角,即约翰的所见所闻所感,唯一例外是罗林单独审讯一段。跟接下来的约翰视角一比较,会读出罗林在慌乱中自顾不暇,审讯室里的很多细节都没有看到,但是约翰一一扫入眼底。比如,靠墙的三把折叠铁椅,墙上钉着一本当地种子公司送的旧挂历,墙角有一只空鸟笼,挂在巴洛克风格的落地支架上,办公桌上放一盏发黑的玻璃油灯,一个烟灰缸,和一支用刀削好的铅笔。(p. 166) 警官用铅笔敲了两下桌子作为审讯开场。
细节是魔鬼。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细节,一经戈马克的解读就耐人寻味,或让人会心微笑。吃晚饭时,父亲沉思着搅动黑咖啡,虽然没有什么可搅, (“he drank it black.” p. 24) 就好像毛驴甩动着尾巴,虽然并没有苍蝇要赶。(p. 63) 常常看见蹲着的墨西哥人,集市上男子蹲着抽烟,婚礼上的乐师休息时蹲着用锡杯子喝水 (p. 285)。用电尚不普及,如果有电灯,那多是一个光秃秃的灯泡,如看守所,或者监狱病房 (p.204)。早晨,墨西哥女人清洗 (“wash”) 店铺门前的人行道,小贩摆放货品在桌子上 (p.220)。锡罐里的水果和豆子,在货架上搁太久,已经积灰褪色 (p. 285) 。甚至连光脚走在地板上留下的很快消散的淡脚印也注意到了 (p. 206) 。至于少年的慌乱,激动和笨拙,只用了一个低头动作就写出来:听女孩说要骑自己的马,约翰低头看看,好像突然发现胯下的马。“He looked down at the horse as if surprised to see it there.” (p. 130) 哈哈!
人世百态的 “态”,是态度。送饭的监狱看守,态度敷衍潦草 (“perfunctory air” p. 170) ,好像喂饲牲口。同车的墨西哥农民,言语极其谨慎礼貌 (“with great circumspection and courtesy”),因为他们看出了监狱生活在约翰身上留下的痕迹 (p.219) 。约翰求见法官,跟开门的墨西哥女佣说西班牙语,她让他等着,说的是冷冰冰的英语 (“with a certain coldness”. p. 289) 。犯人被押送到四百公里以外的监狱,在灰尘和烈日下的土路上颠簸十几个小时,只有一瓶橙味汽水喝 (p.174)。
戈马克极擅长比喻,只信手拈来却再准确不过。罗林被捅刀,他本能地往外甩手自卫,血哗哗流下,那挥动的手臂好像裁判叫停,“a man refereeing his own bloodletting”. (p. 189) 围观的囚犯,在打斗逼近时纷纷起身,好像鸟儿飞离电线,“like birds leaving a wire.” (p. 200) 至于在狱斗结束时转身离开的囚犯,像剧院散场前为了避开拥挤赶早起立的观众,“Like theatre patron anxious to avoid the crush.” (p.201) 形容手术后丝丝拉拉的扯痛,像剃刀刮过,“Every breath he took was like a razor.” (p.203) 卡车开过浅滩 (ford),车轮压过的水痕很快复原 (“mended itself behind”. P. 173)。受雇杀人的杀手眼里没有冤仇,冷冷燃烧的是天长日久的冷漠,和遥不可及的黑暗,“A whole malign history burning cold and remote and black.” (p.200)
戈马克的语言精准到词。风吹动了篝火,火苗像锯子锯着黑暗(“sawed about.” p.110) 又比如,云层后面的霞光闪耀是 “bleeding out “ (p. 137);往火里添柴是 “fed the fire” (p.137);鸟儿飞过是剪开天空 “shearing away” (p. 137);饮马时,湖里的星光倒影晃动 “bobbed and tilted” (p. 141)。群山之巅一次又一次的闪电,好像要 “激怒” (“provoke” p.93) 高山。或者,想象修复在乌云后进行,闪电是焊接 (welding) 时漏出的亮光 (p. 67)。车碾过野草,噼啪作响好似 “沸腾”(“seething sound” p. 175)。对少年的情爱描写含蓄,唯美。不说宽衣解带,转写地上的衣服堆 “pooled clothing”;形容女孩的身体像蛹 (“chrysalis” p.141)一样苍白,暗喻脱茧化蝶? 刚刚走出教堂的新婚夫妇小心绕开 (“negotiate”) 台阶上的雨水(p.285)。罗林被扎伤了,约翰用手堵血,但血流个不停,感觉在追血,“chase the blood.” (p. 189)。新出狱的约翰伤口未愈,缝合处是红的,是愤怒的 (“angry” p. 220)。介词的并列使用也很见功力,比如 “远处 (Beyond) 是夜空下的沙漠群山,下面 (Below) 是监狱场院。” (p.181) ,相隔那么近,又那么远。
对白金句不断。约翰说他不怕死,黑老大提醒,“那只会帮你死,但不会助你活。”(“It will help you to die. It will not help you to live.” p. 194) 黑老大催他快做决定,因为时间总是不够,“We never have so much time as we think.” 约翰双关语怼他,“我到这儿以后唯一足够的就是时间。” (“Time’s the one thing I’ve had enough of since I come here.” (p. 194)。姑祖母请约翰做客,要求他不再见女孩,约翰说无需为此大费周章,指之前的下棋,吃夜宵等铺垫,她却说,“我差一点因为这个没有请你上门。”(p. 137) 不愧是见惯风浪的,被戳穿了用心还应对自如。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姑祖母告诉约翰,不要以为被拒绝是因为贫穷,没受过教育和是外国人,而是因为其它原因(冲动莽撞)。但约翰知道她在避重就轻,骨子里就是嫌贫爱富 (p.240)。
还有人生经历的总结提炼。比如约翰的父亲告诫,“胆怯赢不了钱,忧心懂不了爱。(“Scared money cant win and a worried man can’t love.” p. 247) 法官安慰约翰,转赠父亲的教诲给他,“懊恼无休,反噬不止。” (“not to chew on somethin that was eatin you.” (p. 291) 劫后余生,约翰看着院中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叹幼童尚不识人世真相,否则到时候无勇气面对。(“It was good that God kept the truths of life from the young as they were starting out or else they’d have no heart to start at all.” p.285)
另外,一些语言表达很有墨西哥当地特色。形容坏人,“跟他比,犹大算规矩人了。” (p.110) 割据一方的军阀相信以战治战,就像被蛇咬了,药师开的处方是蛇肉。“Believe the cure for war is war as the curandero prescribes the serpent’s flesh for its bite.” (p.111) 这跟 “以毒攻毒” 一个意思?!监狱里的黑老大很精明,“一个人看我有多笨,我就知道他有多聪明。” (“I can normally tell how intelligent a man is by how stupid he thinks I am.” p.192) 连劝烟,他也会说这又不是耶稣掰面包分给门徒 (p. 193) 。至于监狱里的美国人,则奇货可居好像犹太人,总有一两个有钱的亲戚可以敲诈。(p.192)
小说以葬礼开头,又以葬礼结束。开头是约翰祖父下葬,经营一百多年的家族马场被卖掉,约翰不愿随母亲搬到城里,所以南下墨西哥。故事结尾,服务家族五十多年带大了三代人的墨西哥老保姆去世下葬,约翰进墓园跟她道别,泪流满面。这是约翰第二次哭泣 (p.301),另外一次是游过界河再踏上美国土地,他感应到父亲已死,在雨中留下了眼泪 (p. 286)。
网上介绍说戈马克不喜文人墨客,更爱和科学家谈天论道,其密友有物理学家和海洋生物学家。戈马克自己也学识丰富,《穿越》好像墨西哥野生动物大全,《骏马》则是植物大观园,我留心记录了一些。牧豆树 (mesquite),刺梨 (nopal) ,雪松 (cedar) ,红黄野花 (mexican hat ) (p. 23)。柿子 (persimmon (p. 59)。奇诺草(chino grass)(p. 61) 湖边长满了蒲(sedge),柳树 (willow) 和野李子树 (wild plum). (p.109) 还有棕榈树 (china palm) (p.247) ,桉树 (eucalyptus) (p. 254)。西燕麦(sideoats grama) ,篮草(basket grass ) 墨西哥龙舌兰 (lechuguilla) (p. 61)。山核桃树(pecan trees) (p. 143)。金合欢花(acacia) (p. 153)。最常见的是cottonwoods (杨木) (p. 94)。。。感叹,写小说不但要有常识,更要有知识,才可以做到对读者要一奉十,异军突起。
【后记】我写读后感,有时会上网看看别人怎么说,要么取长补短,要么惺惺相惜,不过偶尔也会有 “惊喜”,比如有人以《哈利波特》为标准,抱怨《骏马》 “乏味 (tedious)”,”最枯燥 (driest)”,哈哈!我只能安慰,不喜欢红酒,那就安心喝可乐吧。(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