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热还没穿透晨光,汉口就在“过早”、“过早”的叫卖声中醒来。
那一声高一声低的“过早”是叫卖早点的声音。有点钱的人家几乎都在外面过早。何家四代的女人们起得比几个男人要早。青莲自己爬起来,换好上学穿的褂子,洗漱完毕,等着姆妈在餐桌上摆好早餐。
凤珍把炸得金黄酥脆的红薯面窝、飘着黄色蛋花的醪糟、油亮亮的热干面放在桌上,又给几个孩子一人一个白煮蛋,然后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等下青莲会自己去学堂,擎坤今年还没有去上学,太淘气了,何耀武把他放在一个私塾先生那里管教。这个家伙隔三差五地逃学,就算是老老实实坐在教室里,也是打瞌睡。一次为了掩饰自己偷懒,他把板凳移到了一根柱子后面,结果打瞌睡太投入,居然一脑袋磕在柱子上,磕出来鸡蛋大的一个包。凤珍心疼了,何耀武怒了,何保城则笑着说:“读书连命都不要了。这个苕(傻瓜)啊!”
何保城是不太理会孩子读书的事情的。他自己小时候读私塾,高中上了洋学堂。仗着人聪明,不费力气就可以学业过关,但是也决不肯多花一分力气去做到优异的。对他来讲,没有赚钱的压力,也没有娶亲的压力,那么差不多就好了嘛。
说到娶亲,能娶到吴凤珍还是挺有福气的。当然,吴家家道中落,迁到了乡下,但是毕竟以前是大户人家,教养出来的女孩子不能说知书达理,但是懂人情、会持家。吴家的陪嫁也挺丰厚,算是门当户对。另外,凤珍还是很好看的。人瘦瘦的,薄嘴唇,细长眉,大眼睛不笑的时候坦白哀怨,笑起来却像是汪起温暖的一湖水。最重要的是她脾气顺,从来不和长辈顶嘴,万事都由着丈夫。何家的长辈都满意这个媳妇,除了何耀武的母亲,青莲称为“老太”的曾祖母,她嫌凤珍手太笨,女红一点都学不会。
也许是因为这个,老太特别重视青莲的手巧。从她可以拿针线的那天起,老太就带着她绣花、缝扣子、锁边、行被子...... 青莲果真手巧,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深得老太欢喜。她拿出私房钱给青莲买衣料,教她裁衣服。哪怕青莲剪坏了衣料她也从来不生气。青莲很快就可以做枕套、桌布,给弟弟妹妹做土布背心。发展到后来,自己可以做丝绸旗袍,当然,那是好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吃好早餐,青莲背上老太做的书包,出门去上学。
擎坤抓了一个面窝,牵了大狗“黑苕”,叫道:“我先送大姐,再去先生那里。等下黑苕自己回来。”
街坊总是拿他开玩笑,说:“你大姐去洋学堂读书,你去不了,气吧?”
擎坤才不生气呢。一来不爱读书,二来他很喜欢大姐。大姐对他好,自己心里有数。大姐会管他,也会帮他撒谎。上次他摔碎了大花瓶,大姐就自己揽下来责任,他们俩知道何耀武不会拿青莲怎样的。如果知道是擎坤干的,一定少不了挨揍。
可惜,擎坤心里藏不住事,夜里做梦拼命喊:“花瓶不是我摔碎的,不是我......” 正好何耀武听到,认定是他干的。结果因为撒谎,罚跪,黑苕就在旁边陪着。到了擎坤开始掉眼泪的时候,黑苕就去舔他的脸。何耀武看在黑苕的面子上放了那小伢一马。
擎坤手里拿着面窝,时不时地撕一块塞给黑苕吃。青莲在一旁看着笑。这几年战火纷飞,时局不佳,汉口出现了不少要饭的乞丐。连他们这个以往很是安静的小巷子口都有。那些流民衣衫不整,坐在地上伸手要钱。青莲每次看到有抱着孩子的乞丐,都会给一个铜板。有时候自己口袋里没钱,乞丐居然会骂她,从怀里捉几只虱子丢在她身上。
黑苕见了就狂吠,擎坤气急败坏地赶紧帮着青莲掸抚头发衣服。乞丐拿木棍打狗,擎坤就要冲上去。幸好街坊邻里都认得何家的人,会及时出手相助。几次搞下来,青莲真的生了虱子。凤珍急着把衣物和被子都洗了、烫了,还不得不把青莲乌黑发亮的长发给剪短。从那之后,每天出门凤珍都跟在后面,就怕再出事端。
擎坤和那批乞丐算是结了仇,有时候会带着黑苕和其他几个孩子去闹他们。每次都是青莲把他拽回家。他们几个孩子编了一首儿歌,专门唱给乞丐伢子听:
乡里伢子进城来
乡里伢子么穿鞋(音:孩)
莫不嫁到我城里去
上穿绫罗下穿鞋
青莲总是说:“那些乡里伢也很可怜的。家也没有,吃的也没有,不知道住在哪里。不要闹他们了。”
擎坤一梗脖子:“他们欺负你我就闹他们。”真是让青莲又气又笑。
这些事情,凤珍没有和保城提过,反正提了也没用。她也没和何耀武说过,怕他脾气来了要出手教训那些乞丐。她心里也很可怜那些人。她想起自己的家人,城里混不下去了,搬到乡下,那么要是乡下再混不下去了可怎么办?有日子没有见过娘家人了。她就盼着过年。忙过了年关,她就有机会回乡下看看。
在汉口这个热闹的地界,凤珍的日子安静地蜷缩于小巷之中。她倒不怕寂寞和操劳,她暗自不满意的是保城是个靠不住的丈夫。在何家,保城理当是她最可以依靠的人,可是他似乎只是游荡在自己的世界里,其他的人,其它的事,都无所谓。
所幸的是,何家婆婆公公都是好人,而最令凤珍欣慰的是,青莲一天天长大,聪明懂事,不到十岁,就给她这个当妈妈的一种可以托付一辈子的感觉。她知道,将来青莲会是那个持家的人,擎坤太顽劣,青竹太文弱。只有她的青莲,能撑起一片天。
而青莲也最疼惜姆妈了。她抢着帮妈妈做事,好吃的东西都想着让妈妈尝尝,平时和妈妈一起做家务,还会说说贴己话,会讲学堂里的故事给妈妈听,会唱新学的歌曲逗妈妈开心。青莲是凤珍在这个城市里最好的朋友。
但是青莲心中最好的朋友却是爷爷何耀武。她觉得爷爷比爸爸要厉害很多,威武很多,也慈善很多。在青莲小小的心灵中,对成年男性美好的印象几乎都是从爷爷身上来的。她尊重爷爷,崇拜爷爷。要是她在学校里得了好成绩,一定是先告诉爷爷的。而爸爸呢,似乎很“遥远”,怎么也亲近不起来。
唯一可以把青莲和爸爸联系起来的东西是二胡。何保城从小在票友里混,师从名师,拉得一手好京胡,经常救场上戏台。在家的时候他更喜欢拉二胡,一拉就是个把钟头,摇头晃脑,沉浸在乐曲声里。青莲喜欢这个时候的爸爸。她喜欢爸爸拉二胡时的专注。她喜欢看爸爸修长的手指时而张力十足地按弦,时而赋予表现力地揉弦,而拉弓子的右手则急徐相间,开合自如。青莲时时惊叹:只两根弦,居然能演绎出那么多的感情来。
何保城随着琴弓在弦间的游走,整个人也跟着摇摆,似乎他的脊柱也是乐器的一部分。他知道青莲喜欢,自己也颇为得意。他让青莲摸琴桶上包着的蛇皮,让她给弓子的马尾上松香。兴致好的时候还会手把手地教青莲拉上几句。擎坤在一旁看了,完全无法理解这有啥好玩的。可是青莲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学会拉二胡。她喜欢二胡,时而高亢清亮,时而低沉悠扬,能够欢声笑语,也能够如泣如诉。难怪爸爸觉得二胡是他最好的朋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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