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到过的上海有关私房的几种情况

居美国华盛顿, 就职政府部门, 花甲年岁, 天天等下班, 月月等薪水, 年年等退休.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某高级工程师,有一栋新式假三层石库门(有卫生设施),有房契自己的名字, 谁都知道是其家庭支助的钱,1956年工商业改造时没动, 文革时被紧缩到两间能直腰的阁楼, 七十年代初落实政策, 很快把二楼还了,一楼是文革后还的。

一位旧社会银行高级职员,有一栋花园洋房, 1956年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时一楼原客厅餐厅及改造了的汽车间, 还有假三层里的三间阁楼(能完全直得起腰), 改造出去了, 留二楼三大间一小间,文革被紧缩掉一间, 文革后发还, 1956年被改造的就不还了。

一对母子, 父亲劳改去了, 在棚户区有一小小的街面房子,楼下前面一间20平方左右, 后面一间十二三平方, 二楼时中间直得腰的阁楼,母子住阁楼, 一楼租给原对面小小的煤球店老板娘带着三个孩子, 因孩子的爹原来是白相人劳改去了, 56年及文革都没动到, 因又小又破吧, 顺便说一句, 这家人的两个儿子, 文革期间在那一片是颇有名气的撑市面懂经朋友, 打架敢于下手。

这是私房。

还有一种,因为五十年代对高干和高知的房子有房贴,所以房租不高(没记得很准, 是工资的10%)。但有些原资方代理人之类的,房子是顶来的, 并没有买,但不属于有房贴的人。

一原资方代理人, 住永嘉路那种高级花园弄堂房子, 二楼一套三间,带卫生间, 正式房租大约要五六十块一个月,资方代理人比照行政人员定级时, 定了个二十级,每月70几块,老婆虽有工作, 但也是解放后才出来的, 所以工资只有四十来块, 虽老爸有一二十块保留工资, 但一个月若要花30-40%的收入付房租, 就吃不消了,于是主动把最大的一间交出去,把房租压倒了三十出头。这种情况在上海不是一家两家,愣是让你自己主动交房。

城郊结合部的那些本地房子, 就是另一种情形了, 有的人家面积很大很大, 老爹在单位上班或工人或职员, 老妈家当菜农, 除非老爸有严重历史问题, 没有人来动你的房子。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