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级工程师,有一栋新式假三层石库门(有卫生设施),有房契自己的名字, 谁都知道是其家庭支助的钱,1956年工商业改造时没动, 文革时被紧缩到两间能直腰的阁楼, 七十年代初落实政策, 很快把二楼还了,一楼是文革后还的。
一位旧社会银行高级职员,有一栋花园洋房, 1956年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时一楼原客厅餐厅及改造了的汽车间, 还有假三层里的三间阁楼(能完全直得起腰), 改造出去了, 留二楼三大间一小间,文革被紧缩掉一间, 文革后发还, 1956年被改造的就不还了。
一对母子, 父亲劳改去了, 在棚户区有一小小的街面房子,楼下前面一间20平方左右, 后面一间十二三平方, 二楼时中间直得腰的阁楼,母子住阁楼, 一楼租给原对面小小的煤球店老板娘带着三个孩子, 因孩子的爹原来是白相人劳改去了, 56年及文革都没动到, 因又小又破吧, 顺便说一句, 这家人的两个儿子, 文革期间在那一片是颇有名气的撑市面懂经朋友, 打架敢于下手。
这是私房。
还有一种,因为五十年代对高干和高知的房子有房贴,所以房租不高(没记得很准, 是工资的10%)。但有些原资方代理人之类的,房子是顶来的, 并没有买,但不属于有房贴的人。
一原资方代理人, 住永嘉路那种高级花园弄堂房子, 二楼一套三间,带卫生间, 正式房租大约要五六十块一个月,资方代理人比照行政人员定级时, 定了个二十级,每月70几块,老婆虽有工作, 但也是解放后才出来的, 所以工资只有四十来块, 虽老爸有一二十块保留工资, 但一个月若要花30-40%的收入付房租, 就吃不消了,于是主动把最大的一间交出去,把房租压倒了三十出头。这种情况在上海不是一家两家,愣是让你自己主动交房。
城郊结合部的那些本地房子, 就是另一种情形了, 有的人家面积很大很大, 老爹在单位上班或工人或职员, 老妈家当菜农, 除非老爸有严重历史问题, 没有人来动你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