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的观点是,一个受精卵就是一个细胞,不应当作生命对待。受精卵是感受不到痛苦的。
我说,我不反对法律禁止堕胎,但是,法律禁止堕胎的同时,因该有相应的法律,保证那些生下来的孩子,得到足够的照顾。
如果法律只是强迫母亲把孩子生下来,结果孩子的一生很惨,这法律就很CD。
我的同事最近休产假,因为领养了一对吸毒的父母的孩子。社会工作者原来是让她们临时照顾。过了几个月,养出感情了,她们就领养了。
这个同事工作上是不是和我有小的冲突。但是我绝对佩服她的所作所为 她已经有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又去领养吸毒者的孩子。
我对女儿说,这是非常大的风险的,因为毒品上瘾是可以遗传的。
我女儿这时说了一个英文词,受精卵酗酒者。
那个孩子碰上我同事,算遇上好人家。好多没人领养的孩子住在孤儿院里,很多家庭把抚养孤儿当生意,领养七八个,从政府拿钱。这些孩子是应该有现在的生活,还是当年打掉,真可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