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车处理当中的浮想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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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停车处理当中的浮想

                                   2005年11月2日

何必

前一段时间媒体连续报道了车主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居然被贴了条还要罚款……(略。)

从时长有着严格规定的电视新闻角度看,这则消息做得有点不伦不类,原本一个简单的事情,最后怎么扯到了停车难上去了?莫名其妙。

这件事看起来真是有点让人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怎么在祖国形势一派大好的氛围里,冷不丁冒出这么个稀里糊涂的玩意儿呢?而且,朝阳区警方还破例把几个相关单位找到一起召开会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北京媒体29日报道说,朝阳区一座商务大厦附近的停车场内,不少汽车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交警贴了条。呼家楼交通执法队的回答是:这个停车场未经交管局批准,“只要不是正规停车场,没有禁停标志也可罚款”。

新华社10月30日就此以“问一问北京呼家楼交通执法队”为标题,发表署名评论:汽车停在收费停车场,居然被贴了条,还要罚款,这样的稀奇事非亲身经历,实在想像不出。这个停车场没有经过我们批准,你把车停在这里,我就是要罚你的款———何其“严密的逻辑”!未经批准的停车场,姑且称之假停车场。我们要问的是:这样一个假停车场,启用已两个多月,周围既不见公示提醒,也未设禁停标志。眼见着车主交了费、停了车,上来就是一通罚款,这是哪一路作风?假停车场未经批准开门牟利,且不追究交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仅就此后的执法而言,也应该找停车场经营者理论,凭什么让无辜的车主承担责任?中央一再强调,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呼家楼交通执法队的这种做法,与办实事做好事无关,与解难事更是背道而驰。权力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以戒慎之心用好权,可以造福社会;行颟顸之风滥用权,只能自毁长城。在依法治国方略写进宪法、以人为本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即使给汽车贴一张“违章停车条”,也必须慎之又慎。

这么指名道姓地批评执法部门,也算是在如今意识形态控制严密的情况下,逮住软柿子不撒嘴最经典的例证了;而且,媒体人习惯于上纲上线,把如此一个破事弄到了那么个高度,让北京警方如何面对?如此重压之下,岂是一个小小的呼家楼交通执法队能够承受得了的?还不赶紧四处疏通息事宁人?

怨有头债有主,出了事总得找个替死鬼来抗着吧。这不,公联公司出面,把责任全都揽到了自己身上。看上去够义气的吧。虽然说,公联公司必须依靠交管局才能活着,原本就是个行政执法部门派生出来的企业,垄断着整个北京的停车场生意,但由企业出面担责,总比执法部门要好些。如此这般,呼家楼交通队就摇身一变成了个冤大头,把责任脱得一干二净,而且成为执法为民的模范了。

公联公司也找到了很堂而皇之的借口。原本公司是很具有公益心地免费为违法停放的车辆行使看管职责的(在如今惟利是图的社会环境里,这种说辞打死谁也不会有人相信),却被属下歪嘴的和尚把本来好好的一部经给念歪了,“个别”收费员违规收取了停车费,凸显出只要有了丁点权力就会产生腐败的社会现象,那些收费人员画地为牢,圈个地界就收钱,这都成何体统了?

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该事件的肇事者,那“个别收费员”却在警方召开的会议上不见了踪影;或者,最有新闻价值的新闻主体就像那部国人妇孺皆知的英国影片《尼罗河上的惨案》里那个著名的比利时侦探波罗说的,“消失了,不见了,没有了。”很让人费解是吧?

通常,那些停车收费、管理人员每月的收入也就是有个700元左右。除非停车者不要发票才能与这些管理员讨价还价,能够让他们中饱私囊有点额外收入。其他情况下,发票是公司给的,必须如数上缴停车费,而且还是有定额的,就像出租车司机每天要交份钱一样。

在这个路段,违法停车被免费看管,却被个别收费员钻了空子,并且这个空子连续两个多月都一直被钻着,公司对此毫不知情,这大概也实在是公司管理上的巨大漏洞;而如果考虑到公联公司有着巡查工作(主要为了监督收费人员不给发票把停车费装入自己腰包行为的发生)的事实、以及该停车场树立着发改委停车收费标准等标牌的设施上看,显然不是那“个别”收费员能够暗中干得了的;简言之,公联公司对于这种违规收费早就知情,如果设想公司默许甚至私下里怂恿也并不为过。

事发之后,公司大义凛然地为那些被呼家楼交通队莫名其妙贴上了违法处罚通知的车主缴纳罚款,应该又是个义举。我们也许永远无法知晓,这笔钱是否从那“个别”“违规”并可能因此被公司铁面无私地炒掉失去饭碗却干脆没有对媒体公布真相的机会的倒霉蛋收费员可怜的薪金里克扣。反正公联公司铁肩担道义,一手遮天把整个事件就这么给抹平了!

罚款是交了,但扣分该如何处理呢?就算违规停车不扣分,但毕竟是在驾驶员驾驶纪录上留下了交通违法的黑点,这个黑点公联公司也能给抹掉么?如果真能如此,公联公司也算是神通广大到了能够左右司法的地步了,或者是,我们的司法体系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权钱交易下的企业给突破了;如果不能,那么驾驶员的这种记录又该如何判断其意义呢?

公联公司如此作为,也算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了。而这种事居然在警方召开的公开会议上出现,也真是够胆大妄为了。

这个路段没有经过审批,是整个事件发生的制度根源。在行政许可法颁行后,曾经有过一股风,把审批制改作核准制甚至备案制,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与限制。可没几天,一切又都回归到了老路上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实的情况是,北京合法的停车位据称有109万个,而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30万辆,也就是说,有一半的机动车根本没有合法的停车位置!这也可以说是个奇闻了,大概应了那句老话:有人生没人养,鼓励机动车消费,但却不让停车,如果买了车最好的方式就是没完没了地开着在路上夜以继日地兜圈子,否则就会有违法的危险。有人怎么说来着?大规模、有组织的集体骗局就这么实现着。

违规收取停车费,不是一天两天了,交通执法队不管,公联公司不管,最后就是车主倒霉。事实上,北京这种违规停车收费场所比比皆是,鬼知道经过谁的“审批”,立块牌子就捞钱;这还不算,如果警方执法罚款数额没完成,这都是蓄水池般的提款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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