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动标语
接下来的两天我已经忘了反动标语的事儿了,因为与我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一天期末考试,我正在冥思苦想,学校的刘校长进门来了,让我跟他出去一下。我受宠若惊,校长还认识我?我问校长,考试怎么办?他说没事,一会再补上。我就跟着他出来了。
刘校长是这个中小学混校的校长。他大概有四十几岁,戴一副深色的方框眼镜,中等身材,文质彬彬但让人感觉脸有点阴郁。这趟房都是这个学校的,他就是这里的老大。不仅如此,学校的前一趟房有不少单身老师住在这里,也归他管。他这就是带我去了一个单身女老师的寝室,这个老师姓乌(也许是巫,或者是邬),我不熟悉。他带我进去时,里面已经有三个人了。除了乌老师,还有另外两个中年男人。他和乌老师打了一个招呼,说我们走时会把门锁上,那个乌老师就出门走了。
接着校长向我介绍那两个人,说一个是武装部的,一个是公安局的。他们都和校长一样,穿着中山装式的便服。对我一个小毛孩子他们也用不着假意寒暄,直接问反动标语是我画的吗?我当时就急了,吐痰跺脚地表演着说,谁敢反对“他老人家”,我们坚决不答应。那时我们那里的小孩会吐痰到地上,再踩上去,表示发誓说真话。这应该是当时的标准答案。他们也没有再为难我什么,只是告诉我要是知道谁写的,要报告校长(他们知道我当时就在旁边玩轱辘圈,且有借尺为证,很有可能是知情人。但我当时太小,尚无法理解其中的逻辑。南京彭宇案的判词是产生在2006年,但其思想背景是在40年前就已经是这样了,当然也许是在400年、甚至4000年前就是这样的:“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 “画不是你画的,你为什么要帮忙?”)。
因为时间较短,我回到教室考试还没结束,不过老师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在问,校长找你干什么去了?大家都知道反动标语事件。我脸红心跳,好像做贼被发现了一样。
我心里很忐忑,虽然不是我画的,却总是有种莫名的恐慌:为什么不找别人问,单单找上了我呢?接下来的两天,我就在这种不安的情绪中度过。
考完试,学校要放假了,需要开一个全校师生总结大会。在会上,校长报告中着重提到反动标语案件,声称就是我们在座的学生干的,警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如果你不自首,马上就会进行下一步:实施无产阶级专政。记得我们下面坐着的九个年级的学生们(当时的学制叫九年一贯制)都回头向后面看,好像是一种气场驱使,觉得犯事的人就在自己的身后坐着似的。我也很自然地回头看看,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却是更加不安。这不仅是我第一次开大会,也是我第一次开始去体会、理解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 这时我刚刚过了七岁,八十八个月大。
果然,第二天放假了,校长又通过一个小朋友把我从家里找了去到乌老师的那个小黑屋(我至今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到我家找我,估计是不愿意直面我的家长?)。因为是单身宿舍,这间屋子没有刷墙,墙还是深咖啡色泥土墙外露,黑乎乎的。南北各有一个不大的窗户,射进来的光线都被黑墙吸收了,所以屋里很暗,很压抑。加上我多年的精神压迫幻想,这个小黑屋在我的记忆中就像地牢一样。
这一回就不那么简单了。他们说有两个大学生在不远处看到是我画的,有目击证人,要求我必须承认。我反复辩驳我没有,他们当然不信。在小黑屋里反反复复、没完没了的询问,那种压抑让人受不了。我感觉有几个小时了,他们才放我回家吃饭,并要求我吃完午饭马上回来。那时我父母都是早出晚归:早上天刚亮就要起床做饭,要准备一天的饭菜,包括他们带走的午饭。晚上很晚才回来,经常是天黑以后。家里只有七十多岁的姥姥和在同一学校上八年级的二姐在家。所以出去一天也没人注意到。这时大姐已经又回到了她那苦寒之地北票。
我回家也不敢说,匆匆吃完午饭,下午再去。他们也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索性把我锁在屋里,让我自己好好想一想。然后他们出门了,不知干什么去。我一个七岁的孩子,哪能呆得住?没等太久就跳窗户出去玩了。当然,玩也玩不痛快,心里有事。
他们连着几天重复着这一套,也有些不耐烦了。这一天,他们开始威胁并诱导我:我们从省城调来了几百名公安人员来破案,你是跑不掉的。你还小,就认了吧,没什么大事。我也是被磨得受不了了,就点头了。他们几个互相对望了一眼,都松了口气。然后,他们教我如何写认罪书(注意我才上了半年小学,没学会几个字)并教我把那个沙画再画一遍(这也是我至今都还记得那个双头画像的原因)。然后按上手印(红色油彩)。我还记得他们很高兴,也给我倒了一杯水,安抚我一下。
可事情并没有按我想象的结束。下一步他们要我交代是谁指使我画的。这可就难为我了,我本来就没画,现在诱供成功,接下来让我咬人了。他们的逻辑是,你这么小,根本不可能有独立进行这种反革命活动的动机,必定是有人指使。我后来也想明白了,画者必定不是小孩,因为那个签名标注是全仿 “他老人家” 题词的狂草落款,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小孩子应该是写不出来的。对了,我曾经在家里练写字的事情也是佐证之一,因为那签名颇有功力。
这回他们就跟我耗上了,估计是我成了案件的突破口,不能放松。直到下班时间才放我回家,并要求我以后每天早上去那个小黑屋报道,像上学上班一样。
我心情忐忑地回到家里,父母还没回来。我非常害怕,想瞒着家里人,赶紧打点水去洗掉拇指上的手印红迹。因为是油质的,很不好洗,加之我从来不会主动洗手(那时小男孩都这样),终于被我二姐发现了。二姐逼问我反动标语是不是我写的,我没有直接承认,但姐姐一定能看出来。因为我无法解释拇指上的红迹是怎么来的。那天她吓唬了我好长时间,但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汇报给父母。反正家里再没有人和我说这事,我当然也就不会提起。
第二天,还是在那个小黑屋里,他们继续诱供,是不是我的什么亲属的指使,比如姐姐,父亲,母亲?我被逼得烦了,想起昨日二姐斥责我的怨气,就违心的顺着他们说那就是我二姐指使的。可是马上被他们其中的一个否定了,他说你好好想想,有没有大人教你。他们不接受是我二姐教唆的,因为一个十五六岁的八年级的女中学生,指使七岁的一年级的弟弟写反动标语,脑洞实在是太大了点。但我也实在不能再往下编了。他们不断试探诱供让我咬我的父母,我没有上套。后来,又经过了一系列没完没了的盘问,他们也就没有进一步诱供、逼供。
我自己已经弄不清楚在这小黑屋里经历了多少天的磨难。我的印象就是没完没了,暗无天日。
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也就不再找我了。但我总是以为事情远没有结束。我现在猜想可能他们和我说过某些套话,比如“此事我们先告一段落,待出现有新情况我们再继续“一类的我听不太明白的官腔,其实就是他们觉得可以结案了,把屎盆子扣到一个七岁孩子的头上,可能就不必再往下追溯,可以交差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在那种环境下,这样可以以最小的代价结束战斗,免去了更大的劫难。如果真是那样,这些人的良心倒是没有完全泯灭。另一方面,他们也的确没有打我、饿我、或是在身体上虐待我,从这个角度上看,操作者已经是够 “仁慈” 的了。这是在1970年,如果是提前两年的文革高潮期,或是我们还在政治斗争漩涡中心的大城市里,在那疾风暴雨之中,这种案件不知道会多么的血雨腥风。
但我毕竟成为了那个代价。
就在这之后不到两年,沈阳音乐学院的院长李劫夫因给林彪写颂歌,在913后被批判。李劫夫是红歌作家,有不少名曲出自他手:《我们走在大路上》、《哈瓦那的孩子》,《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呕...),一系列的主席诗词歌等。沈音的邻居鲁迅美术学院也组织批判。那时文革大浪已经平缓下来,人们都不太上心了。一位在批判会中没事就拿钢笔在报纸上乱写,“劫夫交代”,其力“透”纸背,开完会被别人发现报纸的反面正是“他老人家” 的大幅照片,他写的字就“透”在“他老人家”的脸上– 这祸可闯大了,排查出来后这个倒霉蛋就陪李劫夫一起交代问题去了。这种故事在那时可以说数不胜数。
我曾经被他们邪恶诱导咬过二姐,虽然没有起作用,别人也都不知道,但我自己却无法淡忘。这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压上了一块沉重的石头,每当想起,就心痛不已,内疚不已。
我从此背上了一个大包袱,有了人生的第一个大黑点。那时的人们都知道,这个黑点将会记入那时一个叫档案的可怕的东西里,像幽灵一样伴随着我,直到永远。
但我不知道的是,除了这些客观上对我的影响,我的精神世界被彻底地改变了,我的性格也不可避免地被重塑。这些综合的影响会在后面的几十年了慢慢展开。就像我的过敏体质,经常需要向体外发病来调节一样,我今后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其牵连。
从这时起,我就开始认识到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比别人矮一截,这个别人是指所有的人。
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暑假。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周围的孩子们都已经口口相传,破案了,是谁做的案。我无处躲藏,那是一个熟人社会,一营三连里,大家都知道,估计其他的营、连也都清楚。
高潮还没到呢。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在一个河泡子里野浴,我被二三十个男孩子给包围了,那都是我的同校同学,多数彼此认识,有同一个班的,有大我一、两年级的。这里有我的邻居王哥,也有我班上的班长,还有我们班上唯一的四眼。王哥等大一点的孩子非常认真地审讯式询问我关于反动标语的事情,并防止我逃跑,在我后面就会有人悄悄地上来给我一巴掌抽在脸上,等我回头时,他就会跑掉,而前面的大孩子会继续抓着我问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那个班长和眼镜应该说都是老实孩子,但他们动起手来可一点都不含糊,特别是班长,手真狠。这些人后来很多都是和我一起长大的,估计他们也早都忘记了这些恶作剧式的 “小打小闹”。那是一个难忘的下午,让我终生难忘。
后来,王哥和我的关系很好,我们是多年的好邻居,连他的工作和找老婆都是我哥帮的忙,并把他的户口从外地调回来。那班长长得白白净净、文质彬彬的,在初中也是班长,且第一批成功入团,这在那时比三好学生要拉风多了。眼镜学习特好,后来出国深造,计算机大博士一枚,科研硕果累累,估计现在的无人机自动飞行算法里面有不少他的贡献,现在是新加坡人了。
后来,听说那班长当年在初中入团时(我们不在一所学校),班级实行民主选举通过,他班上所有女生都举手同意,所有男生都反对,但女生人数多于男生,于是超半数,成功,这也是民主的胜利。提示,那时我们在中学时代男女同学之间是基本不说话的,所以他在那时可以算得上是少女杀手了。
还有那个眼镜,在刚上初中时是我带着他第一次进公共澡堂。他不敢脱光衣服,憋得满脸通红的,问我,这裤衩还得脱啊?我不得不示范鼓励。其实那时我也是第二、三次去公共澡堂吧。也是,他虽然比我大半岁,可那时毛还没长齐呢。另一个轶事,那时初中学校要求捡粪上交,而我们已经学坏了,不会真的去捡,而是去偷了再上交。别看他戴着眼镜,偷了粪后背着满载的粪筐跑得比谁都快,我在后面都跟不上。巧得很,高中毕业前的一年我们又到了同一个班了,在全省重点高中里。高中毕业考试时,他是唯一一个数理化三门都是满分的毕业生。
这些人现在也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就是大家周围的某一位。
(待续...)